夏玫瑰像是一阵风似的飘进了陆歧的办公室,把门一甩,风风火火地道:“你怎么还窝在这儿?”
陆歧懒懒地抬起头,将手里的笔顺手丢到一边,笑道:“不窝在这儿,窝在哪儿?”
夏玫瑰拉开陆歧办公桌前的椅子,将手撑在办公桌上,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道:“半城的人都跑到黄毅庆家去了,就你还在这儿悠哉悠哉的。”
陆歧翘起嘴角,眯起眼睛,整个人便慵懒起来了。他不疾不徐地道:“半城人都去了,我就先不过去凑热闹了,再说也不是什么热闹的事。”
“你好歹也过去应个卯,走个过场啊!”夏玫瑰嗔怪道,“你不知道,多少人趁着这个机会去巴结黄毅庆。你就是看不上他,不过看在两家公司合作的份上,跟我过去露个面吧!”
“玫瑰姐,你急什么?我又没说不去。”
“那走吧,东西我都准备好了。”夏玫瑰作势起身。
陆歧却不动,拿眼睛看了夏玫瑰两眼,闲闲地道:“你还是穿红的好看!”
夏玫瑰今天穿了深蓝色的套装,只在脖子上挂了一串珍珠项链,原本风情万种的长长卷发在脑后盘成了发髻,唇上只涂了淡淡一点红。她这么一打扮,整个人夺目的光芒便收敛了许多,却又有另外一种成熟之美。
夏玫瑰忍不住白了陆歧一眼,道:“人家刚没了亲儿子,正哭得要死不活的,要是我穿红着绿地过去,还不被人家赶出来?”
陆歧撇撇嘴。表示不同意:“哭得死去活来?恐怕不一定吧?黄家除了黄大小姐会伤心欲绝,说不定还会有人暗地里拍手称快呢!”
“这些事心里知道就好,干嘛一定要说出来?黄明川这一死,黄毅庆算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黄氏折腾了这小半年,还没冒几个泡就又要偃旗息鼓了,倒是便宜潘吉诚了。”夏玫瑰像是颇有感触地道,“我对黄明川的印象很不错。这个年轻人踏实肯干做事也干净。他有这么好的平台。假以时日,青出于蓝胜于蓝也说不定啊!”
“黄明川是干净,不过也因为太干净了。所以未必就能在商界上像他老爹一样呼风唤雨。”陆歧若有所思,“我们也都不是刚踏进社会的新鲜人了,要想在云波诡谲的商界出人头地,单单凭借自己的一腔热忱和一个还怀有别的心思的好爹。那也是远远不够的!”
夏玫瑰摇头:“阿歧,你才几岁。讲的话就那么的老气横秋了。”
“我这是心比身先老啊!”陆歧拽了一句文,眼神一黯,嘴角马上又浮起不屑的笑容。
“就是可惜那个年轻人了。”夏玫瑰和黄明川联系虽不多,可是仅有的几次接触下来。还真是对这个干净热忱的年轻人很有好感。
“天妒英才。”
“阿歧,你就是嫉妒黄明川也不用故意破坏我好不容易营造出来的气氛啊?”
陆歧嗤笑了一声,道:“我嫉妒他?玫瑰姐。你知不知道,黄明川的遗体是直接从城西公安局拉回家的?”
“这什么情况?”夏玫瑰一头雾水。“不是当晚出了车祸之后直接把黄明川送到市中心医院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