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井博义
2015-08-16 作者: 点梦猫
第十一章 井博义
赤炙国、蒲青
在和斐焕分道扬镳后,井博义开始在浦青边界辗转。他不停地雇佣马车去到不一样的地方,住不同的旅店,有时会在半夜离开,或是去到小镇上的集市,然后往人多的地方挤,再消失在某个店铺的后门。在他十分肯定没有人跟着他之后,他寄出了两封信,对方都曾经和他一样在赤西军团中效力,一人现在赤北军任职,是他曾经的下属,井博义让他尽快赶去浦垛的晋风领地找到杨仁。还有一人现在自己成立了雇佣军,他将信寄到了他们以前约定好的一个酒馆,请求他的帮助,并告诉他会在哪里等他的回音。
之后,井博义便在离西沉塔公道不远的百花镇上找了一家不大的旅店住了下来,他要了一间两楼朝南的房间,自从北都之役他的脚受伤之后,他便需要不时地晒晒太阳,否则到了阴天腿就会酸的受不了。
通过房间的窗户可以看见小镇的广场,现在正值中午,广场上的人并不多,处刑台的木梁上吊着的尸体显得格外刺眼。
井博义回到房间中的木椅上坐下,在这里已经住了好几天,他在等“大牛”的回信。“大牛”的雇佣军这些年在北陆名声大噪,他们行踪诡秘且要价很高,但是基本没有完不成的任务,所以找他们的大多是一些不愿透露身份的贵族或商人。
他们相识于赤西军团,“大牛”只是他的绰号,因为他着实强壮的犹如一头野牛,身高要比一般人高出一半,号称自己体内流有高尧蛮族的血统,高尧蛮族?井博义有些哭笑不得,他居然要为了一个高尧人的袭击去向另一个高尧人的后裔求助?
在赤西军中井博义一开始并不待见这个自以为是、时常赌博斗殴且一喝便喝得烂醉如泥的“野蛮人”,直到和他一起真的上了战场,才发现此人尽是一个如此可靠的战友,他愿意为任何自己人挡箭拦刀子,他的无所畏惧和勇往直前也确实能让敌人闻风丧胆。
两人最后成了很好的搭档,井博义能在后方为他点杀任何想偷袭“大牛”的杂碎,而“大牛”的冲锋陷阵也能很好的为前者打开视野,无所顾虑地发挥弓箭手的最大效应。
忽然,一只硕大的黑鸟“噗”地一下落到了井博义房间的窗台上,像是一只乌鸦,但是体型要比一般的乌鸦稍大一些,它的羽毛黑的发亮,像黑玛瑙石。
黑鸟微微振了一下翅膀,头来回抖动好像在张望什么,井博义注意到,这奇怪的鸟眼睛居然是红色的。
他刚准备饶有兴趣地研究一下这只鸟的时候,灵敏的耳朵听见关着的房门外似乎有非常细微的脚步声,他的房间在二楼走廊的尽头,所以一般不会有人经过。
这不像正常走路的声音,外面可能有两人,而且故意蹑手蹑脚,但这旅店的木头走廊就算走的再轻,也不免会发出“咯吱”声。
井博义不动声色地坐在椅子上,轻轻地俯身拿起搁在桌子旁边的白银双弦弓,从皮箭筒中抽出白羽箭,慢慢地搭上弓弦,对着房门处。
鞋子还不够轻巧。井博义连开场白都想好了,但就像是收到了回复一样,一个声音从窗口处传来。
“耳朵不能只注意听得到的地方,守备官大人。”
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井博义蓦地回过头,看见一个微胖的矮女人灵活地从窗台处跃入自己的房间内,左手持一把奇特的杏色弓,弓臂是由某种藤蔓缠绕弯曲制成,她右手一抬,刚刚那只黑鸟便飞进来停在了小臂上,两只脚牢牢地抓着她手上戴着的淡黄色皮甲长手套。
见井博义没有放弃戒备,女人微笑着说:“别紧张,只有大牛知道你在这儿。”
她是“大牛”的人?
眼前的女人真心不好看,身材矮胖不说,脸上长满雀斑,塌塌的鼻子嵌在脸中间,黄色的头发犹如一颗大花蕾般全部束于后脑勺。
不过,哪个好看的女人会去当雇佣兵呢?
井博义放下了自己的武器,女人走到房门边打开了门,随即走进来两名年轻侍卫,打扮也不像正规军,看来应该是“大牛”的雇佣兵团里的家伙。
“希蕾瓦、罗平、唐文哲,大牛派我们来的。”女人轻巧抬手,让黑鸟停到她的肩膀,随后脱下右手的皮手套,对井博义友好地张开手掌伸过来。
井博义并没有同样地伸出手,而是将白羽箭放回皮箭筒中,问了句,“你是西陆人?”
西陆除了刹纳这个大族外,还有许多稀有族群。
不等希蕾瓦回答,井博义接着说:“名字倒是挺好听的。”他故意突出了“倒是”两个字,为的是不满她刚刚安排的这出打招呼方式以及说教的口吻。
希蕾瓦笑了笑,收回了悬在半空的手。
“你们三个谁管事?”井博义扫了他们三人一眼。
两名年轻战士都看着希蕾瓦,其中一人回答道:“夜莺大人。”
“夜莺?”
希蕾瓦再次笑了笑,对井博义说道:“守备官大人,不好意思,是我。”
皮茨忽然闯进了井博义的房间,房里多了三个陌生人,他有些紧张,井博义示意他进去。
他是这家旅店的打杂工,几天前井博义来到这里,皮茨帮他安顿好房间后,井博义给了他一枚金币,让他帮一个忙。
皮茨长那么大可是从来没拿到过一整枚金币过,一个忙就值一枚金币?皮茨有些不太相信,他故意表现得很老练,让井博义换成五十银给他,井博义笑了。
之后,皮茨便按照井博义的要求去了湖畔新镇,并找到一户人家,观察了多时,然后记下发生的情况和人物,再回来告诉他。
“有一个女人和三个孩子,女人应该是他们的母亲,三个孩子分别是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男孩们稍大,生活好像没什么特别。”
“看见一只狗吗?”
“噢!是有一只黑色的狗,经常和孩子们一起玩,有几次还好像望着我的方向,吓的我以为被它察觉了,换了好几次位置。”
“好,没事了,你去吧,不要说出去。”井博义又给了皮茨五十银,皮茨得意的走出了房间,毕恭毕敬的为他们关上了门。
黑色的狗是井博义养的一只马犬,这只井博义从伊雷达尔延伸山峦北部的草原上得来的战犬十分灵敏,一旦有异样它会非常的警觉,如果它没有异常,则说明他的家人暂时还是安全的。
得知“大牛”在风暴口岸接活,一时半会过不来,井博义只能稍有不愿地将情况都和希蕾瓦一五一十地说了。
“你确定这次袭击很有可疑吗?”
“至少我不会让我的家人冒这个险。”对希蕾瓦的质疑,井博义有些生气,他口气生硬。
从看见这个女人开始,哦不对,是听见她的声音起,井博义就对她没有过好感!
希蕾瓦点了点头,“明白了,看来后面的事情不少,那我们出发吧。”
她的雷厉风行倒是让井博义吃了一惊,还以为女人会拖拖拉拉需要休息一晚呢,因为得知他们也是刚刚从荥苠堡赶过来,路途还不近呢。
走出旅店的时候,罗平已经牵来了他们的三匹马,其中有一匹明显大于另外俩。
“夜莺”麻利地蹬上了最大的那匹,然后在上面向下看着井博义。
“上来吧,守备官大人。”
上来?这是什么意思?羞辱我?我怎么能和女人骑一匹马?
见井博义迟疑了,希蕾瓦解释道:“我的马比他们大,载你不会影响速度。”
井博义恨不得自己的脚立刻就能复原,他现在连马都无法单独驾驭,到哪里都需要靠马车,现在还要受到眼前这个女人的侮辱,虽然他内心有一个声音在说,希蕾瓦说的是事实,并不是羞辱。
“不用,不赶这一时。”井博义依然倔强地拒绝了,他走向已经骑在马上的唐文哲,走路时尽量让自己表现得看上去不那么一瘸一拐。
罗平见状连忙跑过来,帮助他爬上了唐文哲的马背,犹如帮助一个刚刚预备学骑马的孩子一般。
艰难上了马背的井博义脸涨得通红,希蕾瓦故意不去看他,直视自己的前方。
一行人趁着夜色回到了湖畔新镇,为的是不引起注意。井博义家里拥有的土地不算少,除了一家五口人住的房屋,还有一个废旧的养马场和一个夫人刘凝现在经营着的木材厂。
“夜莺”到底是“夜莺”,希蕾瓦在借着月光机灵地观察了一圈之后,将他们三人过夜的地点选在了养马场的马厩里,马厩虽然早已变成了杂物仓库,但是里面还挂有一些马匹日常需要的工具可用。
他们的动静并没有引起主人家的注意,希蕾瓦踩上一个木板箱,透过马厩的通风窗望向井博义家的屋子。
“去吧,我们在这里可以保护到你们。”“夜莺”盯着窗外对他说道。
站在她身后的井博义看着她矮胖的背影,点了点头,随后慢慢地往家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