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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两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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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干倘卖无》全面下画,时间已经进入三月份。

最终的票房已经统计出来,1500万港元的台湾票房,892万港元的香港票房,港台两地总票房是2392票房港元。

有好事者帮制作这部电影的“时空电影工作室”算了一笔账,发现在刨除了电影的制作成本、院线和发行方分成以及需要缴纳的税务后,时空电影工作室在这部电影的最终纯利润大概是六百万。

或多一点,或少一点,但相差不会太大。

《酒干倘卖无》这部电影从剧本写出来开始,到制作完成、上映下画,大概用了半年的时间。

仅仅只是半年的时间啊,就赚来了六百万!

然后又有有心人去查了一下,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电影制作公司“时空电影工作室”究竟是谁开的,结果发现时空电影工作室的法人是林力威,而林力威是林静的爸爸,以前是一个龙虎武师,去年改行开起了超市,还有这间电影制作公司。

毫无疑问,以林爸爸区区一个龙虎武师,是不可能开得起电影制作公司的,即使这是一间空壳公司。

大家都清楚得很,这间“时空电影工作室”就是挂在林力威名下的,林静自己的电影制作公司。

那么,为什么林静这么一个才十五岁的少女(去年,1982年),会想到要开电影公司,制作电影呢?为什么会制作出这么一部富含深刻的社会价值和对人性的拷问的文艺片。在赚尽了观众的眼泪的同时,也赚了大量的银子的电影呢?

有人在报纸上好像说故事一样,给好奇者们娓娓道来。

林静是一个很有想法的女孩。这个从她开始写小说就可以看得出来。

在创作了三部小说之后,或许是厌倦了小说的创作,也可能是枯竭了灵感,总而言之,写作已经不能满足她了,于是开始朝影坛进军。

在进军影坛的路上,她是这么筹划的。

首先是“送”了一个叫《奇谋妙计五福星》的剧本给影坛的大哥大洪鑫宝。并卖了小说《英雄志》的电视剧改编权给邵氏。

《奇谋妙计五福星》票房大卖,《英雄志》改编的电视剧收视率一时无两,所以因着这一“送”一“卖”。她与洪鑫宝和邵氏那边都打下了良好的关系基础。

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有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之后,她接着凭借卖小说得来的钱,投资了自己写的剧本《酒干倘卖无》,从洪鑫宝、邵氏那里借来设备和人马。邀请来许鞍华这个新、浪潮导演。制作成电影,上映,赚六百万。

为什么我们看起来会觉得是那么的顺理成章和水到渠成呢,因为这都是计划好了的!

这种说法,讲得林静好像是一个未卜先知的“高人”!

大家在觉得新奇的同时,也隐隐有些佩服。

但是,对于这部电影的由来,不知何时。又流传出了另外一种说法,而且这个说法有着强烈的煽风点火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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