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书包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小书包小说 > 三国之我成了张角师弟 > 378

378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但为了稳定形势,两千人的主力已是所能调集的上限。

刘启的主将地位在战前被换,但有樊英花在背后支持,在名誉上成为守护左翼的小将,领了连军官也不怎么认识地二百余杂兵。

樊英花对他不放心,就换了盔甲跟过来,以监军的身份随左翼前去战场。

樊英花亲上战场,李尚长本心是反对的。

但是起兵举事,风险极大,兵权只有握到自己儿女手里才能放心,考虑再三,他还是答应了下来。

他派给樊英花的护卫是在郡兵营中担任过营职的自家子弟,名叫赵高,三十岁左右。他有一双剑眉,宽阔的前额带着沉着而刚毅的神气,从这些特征中看出来,他是个武艺不错的武士。

他在一群乱咋咋的人边行过,边行边四处看,眼神里全是不高兴。

樊英花洞悉了这些,不由说:“你担忧什么?”

赵高立刻看向远处的刘启,压住不服气的心思,强笑了下说:“人少。”

樊英花笑笑。两翼人少也是刘启通过自己在父亲那里实现的意图。她自然不认为刘启想消耗他们家的力量,以刘启的理由反驳:“你懂什么?兵力不足,要靠自家训练有素的武士快速冲垮对方的中坚,两翼兵力要视鏖战时间而定,而且现在的杂兵,人数一多,接触不到敌人就不去救援。此战在于胜敌,而不是绞杀敌人的有生力量,侧翼只要能在敌人的快攻中抵挡一下就行了,关键在中军。”

说完后,她带着欣赏的角度往刘启那里看去,看到亮出红缨和枪尖的黑底大旗旗心绣个大大的“刘”字,嘴角不自觉地挂出笑意。

这杆旗帜由赵过握着,他一动不动地骑在马上,一只手牵着缰绳,一只手紧紧地扶着这幅大旗,跟个假人差不多。

刘启看一看尽心尽力打旗的他,再看一看旁边唐凯,心中生出一些内疚。

二千人规模的遭遇战中,决战时间相对比较短,相对这种刚刚招募的部队来说,战场空间根本拉不开,士兵们凭借一股劲,左翼二百,右翼三百人,也算绞杀、包抄敌人的力量,但决战还是在中军,没有一点机巧,正是猛冲的消耗战,这个计划是他通过樊英花实行的主张。

当然,他真想打一场杀人一万自损八千的战争,好让秦汾的******得到更大程度的平衡,但还是于心不忍。

这样的战争是要死人的,中军中就有唐凯、赵过的亲族,有樊凤的两个哥哥,靠他们死完来玩政治,刘启做不出来。

这时他有点儿后悔自己的不负责任,提出这样的常规建议,一再暗想:“若是敌人真能一战即溃就好了。”

他看着抱在怀中的长枪,发觉枪与四周一样冰冷,一再大声喊叫,缓解兵士的压力,却也看不到结果,指一指戏班子里找来的鼓手,给唐凯说:“让他打起鼓!”

这些戏班子格外无辜,听说一个小将军叫去唱戏,带着巴结的心理,钱也不收去吹打,不料那小将军听得一高兴,让他们到战场吹。

两个锣鼓手垂头丧气地敲一敲,演奏就开始了,唢呐手只好鼓着腮帮子,捧着唢呐,往前扭动,紧接着,众人齐齐动手,一阵钟鼓齐鸣,把一队人马当成去送殡。

这样的土办法也是没办法的办法,随着鼓声有节奏地敲大,刘启傻子一样地喊节奏:“嘿,嘿,嘿!”

这一手是跟他父亲学来的,节奏是可以齐整人心,让他们不自觉地把步子迈一致,赵过用充满疑问的眼睛看看刘启几下,随后也“嘿,嘿”地喊。

少顷,一大片没法思考的傻子“嘿,嘿”地喊,发泄一样跺脚挥胳膊,整个像船工号子一样往深处蔓延。

士兵在节奏和喧噪声势中忘记害怕,敲起可以敲得一切。

喊声费神,渐渐趋于平淡,只有一曲凤求凰欢天喜地。

樊英花的心神立刻被这样、那样的喊声打断。

她吸了一气,四处看一看,只见兵马一片整肃,传出整齐的踏雪声。

※※※

郡城墙高,尚有十余部发石机,和一些下县的县城不是一个概念,别说是冬天,就是春秋两季,对于缺少攻城经验的己方来说,直接攻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沙通天心里自然明白。

他的两路人马中,一路由自己率领,进逼平城镇,一路由三弟石彪带领,进军马甲屯。

沙通天不怕李尚长不救马甲屯,因为马甲屯就在郡城西南,要是被打下,往西的地方就与野牙郡中断。他觉得李尚长要是放弃,己方就站住了脚,剖下来一圈外围。李尚长肯定救援,因而派出自己的响马哨,去侦查李尚长的动静,李尚长是一出城,他就得了消息,信是两个穿破袄的骑兵摸到的,他们提着红缨枪,合骑一匹瘦马回来,说是李尚长加急赶向马甲屯。

他让石彪以两千人去打只有周围只有五百户左右的马甲屯,有点小题大做,毫无疑问,这也是个引蛇出洞的计划,调动李尚长救援马甲屯,而自己从东南截其归途而已。

通天大王怕平城镇不好打,耽误时间,就想着回头,合兵去与对方决战,并不着急,只是反复侦察李尚长的行踪。

看着野鸟渐渐入笼,他便悄悄从平城镇移拨。

平城县离郡城差百余里,队伍还没走多远,截击李尚长近得多。

大军开拨一路,沙通天心中就觉得李尚长中了圈套,心里无比感到充实,一路行过,左有亲信毛一鞭,王大虎,右有亲信张根,李坏,得意无以言表。

大军蝗虫一样开了一路,等过了黄马岗,已经到了半下午。

见所料并无偏差,而李尚长已经是笼中鸟、瓮中鳖,他便停下大军,休息上一阵。

此军已经在雪地上行了将近三十里,确实也够在乏的,休息做饭时,不少人都拉着破衣烂布缩在一起取暖。埋了锅,整袋的辣椒在煮过的雪水里一下,一个个冻得发抖的男人便就着干粮抢着喝。

沙通天也弄了一碗辣汤涮寒意。

嚼着牛肉下肚后,他整个头上都冒出热汗,羊尾巴一样的白帽子都是颤动的,那是要多爽有多爽。

还是在中原好呀。

在草原,哪来他的呼风唤雨?

他看着土匪们吃喝完毕,四处给他们打了一阵气。

正在这时,一支人马从马甲屯方向上过来。这支队伍行军很慢,因而保持了一些队形,就像是一只小翅膀的怪鸟,是密集的中军为肉身,人少的两翼为短翅。

这足够意外的。

放哨的回来一喊,沙通天热汗一敛,顿时懑了一下,他大声叫着:“不要慌!”

他反复地告诉大伙,对方一定没有吃饭,但喊是喊了,毕竟出了意外,他心里没底,不停地问自己:“难道姓李的看天要黑了,因为怕黑要回家?”

这一代有一些稀疏的干林子,旁边是十来块以顷论的地凑起来的平原。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