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小僧在空荡荡的大街上,唱着自己的原创歌曲,但因为没有人支持鼓掌的关系,颓废的倒在大街上。(书友们多多支持啊,让更新的持续动力持久不衰,不会疲软下来,不然的话,我也会颓废的倒在大街上的。)
金角和银角这两个傻货,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它们身后兔小僧就趴在那里,所以它们的对话兔小僧听得一清二楚。如此一来,当紫金葫芦将金角和银角收进葫芦之后,掉落在空荡荡的大街上时,就只有兔小僧知道这个葫芦的不平凡。
“这两个大笨蛋,只要喊对方的名字,对方若是回答的话,就会被吸进去!”兔小僧把葫芦口对着眼睛,葫芦里面那还有金角银角的身影,早已经溶化,与溶液混合在一起,成为其中的一部分了。“哦哦哦,溶化了哦!”
就在这个时候,兔小僧脑海之中闪过很多个鬼主意,第一个,把孙悟空吸进葫芦里!第二个,到人多的城镇上,大闹一番!第三个,把葫芦丢掉,让读者们去期待吧!兔小僧不负众望的选择了,第三个,让读者们期待去吧!
兔小僧头也不回的直接把葫芦扔到脑后,抱着脑袋说了一句,“那样太麻烦了。”
紫金葫芦还没有落地,一个黑影突然窜了出来,将未着地的紫金葫芦抄到手上。葫芦到手之后,速度不减,宛如鬼魅一般的瞬间消失。兔小僧明显感觉到异常,转过头来,看着空荡荡的大街,有些迷糊。“嗯,有谁在那里吗?”
呜呼的一声,一阵风吹动几片落叶,寂静而荒凉一片的大街上,那有什么人啊?没有发现的兔小僧,没有把这一点小事放在心上,悠哉悠哉的离开了,他浑然没有发现,紫金葫芦早已经不见了。
远在百里之外,轩辕目睹这一切的发生,虽然心里很想阻止,但始终无能为力,心中未免有些遗憾,紫金葫芦这种东西可是大有用处的啊!不过还好,只要在今天晚上赶到城镇的话,一切都还有机会。若是以绝的飞剑速度,倒是能够黄昏之时便达到,坐骑的速度虽然快,但比绝的飞剑,还有慢上三分之一,所以估计只能在晚上八点左右到达。
一米八五的个头,进化程度十分彻底,除了脸颊的毛发、眉毛比较浓密之外,孙悟空比正常人还要帅酷。一头火红的头发,双臂的肌肉无比结实,鼓起呈现出优美的流线型,给人强壮有力的感觉。这就是孙悟空,虽然为人暴力,但心地善良而富有正义感,使得他非常具有男人味。两只还没有完全退化的獠牙时不时突出唇外,不但没有给孙悟空带来狰狞的感觉,相反的,倒是让孙悟空多了一份可爱的萌。或许也因为如此,龙神之女英铃,才会对于孙悟空倾心吧!
此时,孙悟空十分郁闷,本来好端端的一次偷窥英铃沐浴,想要搞清楚英铃身上的龙刺青,是怎么一回事的行动。一开始就被兔小僧给捣乱,年轻貌美的少女身躯没看到,反而看到了兔小僧那重达三百多斤,三层肚皮的白se肥肉,这差点让孙悟空吐血昏迷。
兔小僧也有偷看沐浴的打算,孙悟空还可以找个借口跟上去,可没有想到,居然有妖魔早先一步到了浴池,想要吸取英铃的龙神之力。孙悟空当然不会如常所愿,一番大战之后,整个浴室都被破坏得一干二净。想弄明白的没弄明白,事情完全变成了乱糟糟的一片,这让孙悟空无比的郁闷。而且整个城镇一个人都没有,孙悟空只好依靠着墙角,打个盹消磨一下时间。
就在这个时候,原本空无一人的城镇,突然人山人海,一眼望去,完全就是人挤人的啊!空荡荡的大街人来人往,那繁华热闹的情形,简直比集市还要热闹几分。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呢?白天的时候,一个人都没有,可到了晚上,则成千上万人冒出来。如此反常的情况,是人都会觉得不对劲,而且在一阵风之中,孙悟空闻到了一股不同寻常的腥味。
“这些人,根本就不是人!”孙悟空双手握着金箍棒,一脸肃然道:“鰤鰤(shishi),回屋内把英铃带到最后面的房间里去,关好门窗。”孙悟空也知道自己一旦战斗起来,就不会有收敛,会造成大规模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