乓!乓!
两声枪响,原本砍向程运脑袋的长刀擦着头皮而过,带走了一块头发和头皮,划出了一丝血腥。
程运喘着粗气平复心中的恐惧和刺激,刚刚不到一分钟的时间,连战数人,对他来说是件很刺激也很耗体力的事情,更加上最后的一惊,尿都要吓出来了,浑身的冷汗直冒。
侧眼一看,原来刚才要砍他的正是花庙街的古惑仔头目李德,却被小马两枪撂倒,一枪打在心脏上,一枪打在刀上,改变了刀的轨迹。
“好险!”程运心中暗道,抬头给了小马一个苍白的微笑。
小马此时正学着牛仔的样子,吹了吹枪管,傲然一笑,对于王奉的表现也挺满意。而后举着手枪,对准了剩下的三人,包厢里一共就这么些人,死了几个,倒了几个,还能站着的就剩三个,这三个人却是坐的最靠里,需要绕过茶几才能出来,是以上的最慢的三个人。
看到手枪,三个人手中的刀子僵硬在了空中,身体一动不敢动,生怕这个生猛的瘸子也给他们来上一枪。
“现在可以谈谈了,我叫小马,道上的朋友都叫我小马哥。”
“啊?小马哥?你就是传说中的小马哥?”
“这条街我要了,有意见吗?”虽然是询问,可是看着面前明晃晃的手枪,谁敢拒绝。
“小……小……小马哥,我们以后就跟您混了,以后你就是我们的老大!”
……
其实早点拿出手枪,根本不要打就可以谈,不过那样一来不论如何,都会留下隐患。小马和程运可是来抢地盘的,就算在手枪的逼迫下暂时妥协,李德也会引出不少事情。
可是一旦收了他们,在李德真的闹事之前,还不能干掉他,因为这样一来,以后谁还敢跟小马呀,一提就说:“跟你们干嘛,让你们干掉呀。”无论是对名声还是对发展都很不利。
因此,倒不如借着抢地盘的机会,先声夺人,直接干掉李德,既然要杀人,就不在乎多砍几个,也算是立威,这样一来,接受地盘和小弟,不愁他们不服。
事情就是这样,没用三天,小马就成功地接收了花庙街的地盘,成为了这里的老大,并且召集了一些马仔,作为手下小弟,将整条街管起来,没事收收保护费,看看场子,也能有不少的收入。
当日,小马和程运确定了要干一票的意思之后,小马就开始训练程运,别看现在小马枪法惊人,出道之后的很多年也是靠着一把砍刀闯出来的名堂,身手很好。
江湖打杀,不同于比武较量,他们的身手也与武功不尽相同。虽然不讲究套路和招式,却一样要看速度、力量、敏捷、反应,缺一不可,想要在无数的砍杀中笑道最后,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下手要狠,专挑要害;出手要快,快一步则生死立断;反应要快,审时度势,就地取材,随机应变;力量要足,砍到人就要有效果,轻轻一刮屁用没有,要能一刀重伤甚至一刀致命才行;最后就是身体要好,要抗揍,也要有小强一样的生命力,就算是身受重伤,依然能拼能杀。
此外,还要有高昂的士气和斗志,面临窘境而不放弃的精神。
当一个人具备了这些,再拥有了不错的运气,就可以在无数次的砍杀混战中笑到最后,成功上位,砍出一个未来。
经过小马的培训,身体不错,头脑聪明的程运进步很快,所以两个人决定行动,同时这次也是一个测试,看看程运到底有没有跟着他小马哥打江山的资格,好在这次的测试结果令小马很满意,也算是程运通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