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梅,你真的想要有个家,有个亲人?”
任重来摇摇头,“你不嫌弃我只是个流浪汉,阿牛也知道的,你就不担心阿牛会嫌弃你认了我这个流浪汉做父亲?”
“不嫌弃,我从小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也不知道他们还在不在人世,我是多么希望能够有个人经常跟我说说话,告诉我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而不是我自己每次战战兢兢地生活……”
说着,说着,泪水就从冬梅的眼眶里夺眶而出。
任重来的心头一颤,走到冬梅的身边,大手摩挲着她的脑袋,“好了,孩子,只要你不嫌弃爹爹是个流浪汉的话,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女儿啦。”
“爹,女儿冬梅见过爹爹。”
冬梅很乖巧地站起身,重新给任重来行了个大礼,任重来笑呵呵地点点头,字身上摸索了半天,掏出一块玉佩递给冬梅,“乖女儿,爹爹身上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就这一块玉佩了,你拿着吧。”
“谢谢爹爹。”
冬梅笑呵呵地接过玉佩,小心翼翼地打量了一番,然后揣进怀里,“女儿真高兴,从今天冬梅也有亲人啦。”
“好了,乖女儿,你去做一桌好酒菜,今晚上让大家喝个高兴,。”
任重来微笑着向冬梅点点头,目光转向袁明,“对了,袁明,你也留下了吃饭吧,回去之后顺便把这个消息告诉袁小姐。”
“好,那就多谢任大叔了。”
袁明咧嘴一笑,“大叔,你忙吧,我去找胖子他们练拳去了。”
任重来点点头转身进了他的房间,迅速地拿起纸和笔,写了一张小纸条卷成一个小纸筒塞进一个竹筒里,然后走到墙角边掏出提起一只鸟笼,取出一只信鸽来,将小竹筒绑在信鸽的腿上。
然后捧着信鸽走到窗户边,任重来的双手一抖,信鸽就展翅飞了起来,绕着院子飞了两圈之后,振动翅膀就飞入了云天之中。
“书生,你得赶快拿个主意呀,咱可不能让世子一个人在楚国逗留啊,计划要改变一下了,我们不能再在暗中保护他了,而是要在他身边看着他读书,练武了,要不然他若是沉迷于女色之中,殿下在九泉之下都会骂我老达的。”
任重来看着消失在天空中的信鸽,嘴里喃喃地念叨起来,“这小子才离开几天呀,就已经陷入了脂粉堆里了,虽然他的才华令人惊艳。”
“但是,作为我齐国的世子来说,他所需要的不是吟诗作画,沉沦于胭脂粉堆里,他要做的是替他的爹爹讨回公道拿回原本就属于他们父子的东西!”
“爹爹,你忙完了吗,饭菜做好了可以吃饭啦。”
门外响起一个脆生生的声音。
“好,来了,来了。”
任重来哈哈大笑起来,拍了拍手,起身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