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春儿正值七八岁,活泼可爱,又是最得了她爹的功夫真传,身手着实了得,王爷见了甚是喜欢,就心生了收入自己麾下,培养成为心腹的打算。虽然大内侍卫身手更是了得,但是春儿是个女娃娃,在办一些特殊的差事方面会比大内侍卫更方便。不过就算是王爷非常看好她,却也是有不小的顾虑。一来春儿虽然活泼可爱,但是这满身的江湖气息已经到了他容忍的极限程度;二来王爷虽然看出来春儿有做心腹奴才的素质,但李崇贵是他的大恩人,也得看人家亲爹亲娘是不是答应,他再是看上这个好苗子,身为一个堂堂王爷总不能做出强抢民女之事。
于是思虑再三,王爷给李崇贵留下了一个碧玉吊坠儿,既是给春儿的见面礼,也是信物,如果李崇贵想要给春儿寻一个大好的前程,自是可以凭这个碧玉吊坠儿来找他,若是李崇贵舍不得闺女,他当然也只能是忍痛割爱。
王爷回了京城之后,久久得不到洛阳方面的消息,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终是知道李崇贵定是舍不得闺女,也就慢慢地死了这条心。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李大恩人竟是这么早地就离开了人世,让这心尖上的闺女投奔于他,却是遇到匪徒,落草为寇!
此刻见到曾经天真活泼的四姑娘出落成大姑娘,同时江湖之气也是比从前有过之无不及,还差点儿与他擦肩而过,王爷真真的是又欣喜、又心疼、又后怕,更是为李崇贵的早逝而悲痛万分,也就更加想要将春儿的前程安排好,以告慰恩人的在天之灵。
自此主仆二人不打不相识,春儿顺理成章地跟在王爷的身边一路办差。正是这一路办差的过程,让王爷充分见识了春儿的身手和能力,除了江湖之气和不懂规矩之外,素来都是鸡蛋里面挑骨头的王爷也是没有挑出来她的半点毛病。
办差的时间过得实在是太快了,转瞬就到了回京城的日子,一边往京城走,王爷日复一日地为了如何安排春儿而伤透的脑筋。春儿的身手十分了得,不擅长心计,对他忠心耿耿,因而这些天来做他的心腹奴才无疑是称职与合格的,但是这丫头满身的江湖气实在是让王爷头疼,偏偏他又是一个极讲规矩之人。此外,还有一个更让王爷头疼的事情,春儿此时年方十三,正是大好的青春妙龄,若是跟他直接回府,众人会怎么看待春儿呢?恐怕人人都会认为这是他无锡之行收获的新欢,王爷纵有百口也是莫辩。而且他已经有了霍沫的前车之鉴,实在是不想春儿重蹈霍沫的覆辙。尽管霍沫进府的时候,他已经跟她“约法三章”,然而实际看来,这“约法三章”根本就约束不住霍沫的那颗心。春儿没有霍沫的心思多,但也正值青春年少,主仆二人朝夕相处,万一成了第二个霍沫,他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其实,若没有霍沫这个前车之鉴,王爷自然是直接正大光明地就将春儿带回府里,实际上说到底,他只是因为顾忌冰凝的感受,才会这么前怕狼后怕虎。若是他没有冰凝这个放在心尖上的女人,就算有霍沫的前车之鉴又如何?别人爱怎么想就怎么想,霍沫和春儿爱怎么动歪心思就怎么动歪心思,于他又有何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