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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书包小说 > 鬼吹灯(盗墓者的经历) > 第二百零七章灾难之门

第二百零七章灾难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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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魔国视为邪神供奉的“冰川水晶尸”,透明的口中银色的寒光闪动,传出阵阵瓢虫翅膀的嗡鸣,从那冰冷的闪烁的可以得知,毫无疑问,大群的达普,即将携带着能冻碎灵魂的“乃穷神冰”飞将出来。

胖子距离水晶尸距离最近,他眼疾手快,从携行袋里取出个黑驴蹄子,趁那些达普还没出现,就抢先塞进了“冰川水晶尸”的口中,然后赶紧把手缩了回来,“冰川水晶尸”体内寒光隐隐闪了下,就此没了动静。

明叔在旁看得心惊肉跳,紧紧搂住阿香,问我道:“胡老弟,……那铜印怎么不管用?是不是咱们用的方法不对啊?”

我坐倒在地,无奈地摇了摇头,“这还不都怪你,把战略大方向搞错了,误导了我们,险些都被你害死,那天官铜印专门是镇伏尸变的,任它什么尸魔尸妖,也百无禁忌,可这冰川水晶尸根本不是尸体,别说把铜印扣到脑门上了,就是按到屁股上也没用。

我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准备先稍微喘口气,让心情从大起大落中平衡下来,这时候想动也动不了,多亏胖子冒险使出黑驴蹄子战术,把鬼虫堵了回去,不过眼下似乎是没什么危险了,但这“冰川水晶尸“也许造得与真人一样,共有七窍,虽然从口中出不来,却说不定又会从屁眼之类的什么地方钻出来,最保险的办法,应该是用胶带一圈圈的把尸体裹个严实,好象埃及木乃伊那样,裹成个名副其实的大粽子。我打定主意,深吸了两口气,就去翻找胶带,装有胶带的背包掉在白毛狼王与“冰川水晶尸“之间。我硬着头皮走过去想把背包拖到离这两个魔头远一些的地方再找,但手还没等碰到背包的带子,就听shirley杨和胖子同声惊呼:“老胡,快躲开……”

我心知不妙,当时我面朝着狼王地尸体,这一面并没有什么变化,应该是背后的“冰川水晶尸体”有问题。我想纵身跳开,但脚下被些粘呼呼的液体滑了一跤。身体重心失去了平衡,脸朝下摔倒在地,脸部也蹭到了许多腥气扑鼻的粘液。

我顺手在脸上一抹。腰上一用力,翻过身来,只见那具“冰川水晶尸”整个都碎开了,暗红透明的脏器都掉到了外边。一群冒着寒光的冰虫,如同一阵冰屑般的银色旋风,从尸体中飞出,全部扑到了我地面前。

我瞪大眼睛望着那些扑来的冰虫,再也来不及躲避抵挡,其实就算来得及,也没有东西可以抵挡,这回真要光荣了。想不到竟然死在这里。永别了,同志们……但就在这时候,冰虫忽然在空中停了下来,并没有象干掉彼得黄那样干脆利索,我心里隐约觉得不对。但此刻生死之间地距离比一头发丝还细,脑子都完全懵了,搞不太清楚发生了什么,难道这些带有“乃穷神冰”的飞虫……在塔底远端的shirley杨脑子转得极快,见我愣在当场,忙出言提醒:“老胡,是狼王地血,你额头上沾到了狼王的血了……”

这句话如同乌云压顶之时天空划过一道闪电,我立刻醒悟过来,刚才我被地上的狼血滑倒,脸上蹭了不少,当时我并没有来得及想那些充满血腥味地粘液是什么,随手在脸上抹了一把,无意中把狼王的鲜血抹到了额头上一些。

初一生前曾经说过一些事,至今言尤在耳,在藏地传说中,人和野兽死之后,一昼夜之内,灵魂是不会离开备血液和肉体,万物中,只有人类的灵魂住在额头,如果用刚死的狼血盖住,就可以隐匿行踪,而且这只刚被初一所杀的狼王,全身银白色的皮毛,表明了它的身份,是昆仑山群狼的祖先“水晶自在山”的后代,血管里流着的是先王的血液,“水晶自在山”与“乃穷神冰”同样是守护这座妖塔的护卫,冰虫们一定是把我当做了白狼,所以才停止了攻击。

当然这些念头只是在脑中闪了一下,根本没时间容我整理思绪,那阵冰屑般闪烁的旋风,就盘旋起来,看样子马上就要改变目标,扑向明叔和阿香,我立刻把携行袋里的几枚黑驴蹄子拿出来,在地上抹了抹狼血,分别扔给明叔、胖子、shirley杨等人,我自己也不清楚当时为什么不拿别的,而单拿黑驴蹄子,大概是觉得这东西沉重,扔过去比较快。

此时千钧一发,就连一贯闲心过盛,对什么都漫不在乎地胖子,也顾不上说了,双手并用,把狼王的鲜血在自己额前抹了又抹。

达普鬼虫,无论是“无量业火”还是“乃穷神冰”,它们在每次选择目标飞去之前,都要在空中盘旋几圈,也就是这么个空当,给了我们生存下去的机会,当成群的冰虫盘旋起来之后,发现没有了目标,便纷纷落回那碎裂开的水晶尸上,身上的银光逐渐变暗,但仍然在水晶尸的碎片上爬来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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