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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开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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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在天籁音乐网发布出来的陈默第一首英文歌曲,是《take-me-to-your-heart》。

这首在陈默穿越前,也曾风靡一时的英文歌,是由来自寒冷的斯堪德纳维亚的丹麦四人男团“迈克学摇滚”第六张专辑中的歌曲。

这首歌的曲,使用了歌神张学友经典情歌《吻别》的曲子,但因为歌词蕴意不同演绎者也不同的缘故,两首歌的曲风可以说是完全迥异的。

《吻别》听起来,就像歌词些的那样“有一些哀怨”,更形象些说就是像人正早遭遇一场悲剧的失恋。

而《take-me-to-your-heart》这个翻唱版本,相对而言就温情了不少,没有那么苦情。

所以以《吻别》为主打歌曲的同名专辑,成功奠定了张学友华语乐坛歌神的地位,并且这张专辑还卖出了创纪录的至少2500万张——这可是正版的销售数据,若是带上盗版的销售量,恐怕八千万到一亿张都是非常保守的数据。

迈克学摇滚的《take-me-to-your-heart》,没有那么苦情所以全球只卖了几百万张,也更没有能够成为歌神。

好吧,以上只是开玩笑,歌神而或不是歌神,那是要天时地利人和各种因素综合的,自不会是因为一两首歌就能够封神了。

当然话又说回来,无论是歌神学友哥的《吻别》,还是迈克学摇滚翻唱的引文版《take-me-to-your-heart》,都获得了听众的肯定与喜欢,也就意味着这首歌是真的非常非常不错,能够经得起的最挑剔听众的考验。

所以天籁音乐网的boss秦子若,将这首《take-me-to-your-heart》最先在网站上公布。毫无疑问是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而早就翘首以待的听众们,迫不及待听完之后更是好评如潮。

“虽然完全听不懂唱了什么,但是感觉真的很好听。不愧是小黑哥啊!就算是拿鸟语唱歌,也一样能够轻而易举征服吾辈的耳朵与心呐!——天赋十一号”

“很温情很治愈。听这首歌第一感觉,就好像是在听一位又英俊又温柔的邻家哥哥在讲话,听得人心都快化了——哎呀这个不可以”

“首先我必须表示小黑这首歌很好听,然后因为略懂一点英语的缘故,在下感到了稍微有些疑惑,小黑这首歌的歌词虽然很符合英语语法,但部分英语单词我竟找不到出处(虽然它们看起来完全不像是生造词),这让我很疑惑。难道……是我学艺不精么?——圣裁者阿瓦隆”

“很好听的一首外语歌,小黑用他一如既往的半满感情与好嗓音,让我们享受到了最新的听觉盛宴,只这一首歌我觉得我就可以断言,小黑这位充满着灵气与才气的歌手,即使不用母语演唱歌曲,也能够闯出一片属于他的舞台。负责任的说,这首歌给其他任何歌手使用,那都是可以拿去做专辑主打歌的,至于它在小黑这个开年最新专辑里。地位是主打歌还是普通一歌,我认为……呵呵,我们都只能拭目以待——乐评人多一半★★☆)

“小黑新歌很好听。然后楼下很矫情,鉴定完毕!——鉴定党首席执政官凯勒”

“天呐,第一首歌就这么好听,接下来可还有七首歌,一想到每天只能听到一首小黑的新歌,我就整个人都觉得不好了,连呼吸都感觉很困难感觉整个人下一秒就要死掉。但耳中优美动听的歌声,却又让我从死亡中复苏回来……这种徘徊于生死边缘的感觉,有几人能明白——东方紫玉”

“这么好听的歌。怎么能够不让那些说英语的蛮夷们听一下呢?所以我就想问问,怎么才能把让那些蛮夷。知道小黑哥对他们的特殊照顾?——中华铁骨好男儿”

“雨落我爱你,做我的女朋友吧!只要你答应我。我愿意天天唱蓝颜大叔的歌给你听!——粉黑粉白团聪明的笨笨”

“忽然想起来,蓝颜大叔的那首《没离开过》,就使用了几句英文的歌词呢,你们说这是不是意味着蓝颜大叔对英语这个小语种比较情有独钟。另,这首歌果然很好听,不愧是是蓝颜大叔出品,就算是外语歌也依然是精品!大爱此歌!——粉黑粉白团执事雨落”

……

基本上,一开始的时候,在《take-me-to-your-heart》专属页面下,全都是诸如此类大爱陈默这首英文新歌的好评。

直到时间过了差不多两个小时之后,歌迷们的话题才又转移到了这首引文歌的歌词上,他们开始研究陈默为什么会唱英文歌,以及为什么这首英文歌所用的某些英文单词,学过英文的都表示没有见过,但构词却又很符合英文构词规则的深层次原因。

当然到了这“学术研究”的时候,大部分歌迷就只能潜水看热闹,或者刷一句天怒人怨的“虽然看不懂你们在讨论什么,但是感觉逼格很高”这样的蛋疼回复。

这有了深度的讨论,一开始还只是国内懂点英语的“自己人”在探讨,但因为网络这东西根本没有国界的缘故,很快的就有真正英语区的网民流窜了进来,加入了讨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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