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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哪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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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小事,还有什么好问的,我这儿的东西你随便取用就是!哦,小陈你是想搜寻下,有没有跟你这首《为龙》相似旋律的歌吧?放心放心,至少我这个糟老头子,从没听到过类似的旋律……大林,你听到过类似旋律的么?”

邱老爷子自然是答应的飞快,他却以为陈默是在担心会产生版权纠纷的问题。

《文化版权法案》好处不少,但坏处也是有那么一些的,不同的音乐家创作出部分雷同旋律的作品,可不是什么太过于稀罕的事儿。

当然了,这种事情大家也早就有了应对之策。

能联系到的就联系下,尽量取得前一位创作者的谅解与授权,联系不上就要么干脆砍掉那段雷同旋律,要么尽量将其在全曲中的比重下降到10%以下。

这里,还有个行业公认的潜规则——若是流行歌曲出现了10%雷同,就百分之百不能将这段10%雷同的旋律用于副歌。

虽然从某种程度上,这10%雷同度限制了后辈作曲家的创作范围,但换个角度想其实也算是拔高了作曲家的地位以及进入门槛,因此玩作曲的倒也都不觉得有什么,无非就是多费点脑子与精力罢了。

陈默想用电脑,却本并非为了检索雷同度,不过既然现在邱老爷子主动提到了,他在打开电脑后还真找了个专业雷同音乐网站,输入旋律检索了起来。

结果还好,和《为龙》的旋律雷同度大于百分之三的歌拢共就5首,其中雷同度最高那首也就4.15%而已,所以雷同度问题不需要再关注了。

等忙完这个,陈默这才又去打开了宫商角徵羽音乐网。

在宫商角徵羽音乐网的首页,其实内嵌着个小小的站内搜索引擎条,然后可以个性化的去搜歌、搜人、搜帖子。

陈默在搜索条内,输入了“心悦兮阑珊”这个名字——回车。

页面跳转,于2秒钟之内将“心悦兮阑珊”在宫商角徵羽音乐网的发帖,全部显示了出来。

而一眼扫下去,陈默便已确定“心悦兮阑珊”近二十条帖子,全是刷屏似的在《问情》讨论区留下的试图联系自己的帖子。

正如“心悦兮阑珊”所言,她每隔5分钟时间就会发次这个帖子,这导致陈默连续翻了三次页之后,才终于找到了一条不同的发帖。

“小黑你好,虽然很不好意思说出来,其实我是在昨天失恋之后胡乱找歌听,才无意中搜索到的你这首《问情》,然后听完第一遍我就感觉到了你歌曲中蕴藏的深深哀伤,与你这份仿佛浓到化不开、仿佛凝固了时间的哀伤相比,我的失恋根本就算不了什么了!但是,直到重复听了50遍后,我才终于有勇气发出这条帖子,小黑……我衷心希望你走出哀伤,我一闺蜜说抚平情伤的最好办法,是开始另一段感情,希望这个建议能够对你有用!另,因为好奇,我要去搜索小黑你的一切信息,小黑你不会怪罪的吧?一定不会的吧?”

心悦兮阑珊的那个并不算太短的帖子,写着如是这般的话语。

看着这条帖子,陈默保持了差不多三分钟的静默。

“我想到应该用哪首歌,作为今天录制的第二首歌了。”

在邱坊主即将再次忍受不住,开口说点什么的时候,陈默却先于他做出了决断。

嗯哼?!

邱坊主眯了眯眼,作为吃的盐比小年轻们吃的米还多的老人家,他可是轻而易举就注意到了陈默这句自言自语的话中,那个必须重点关注的词汇。

小陈,说的是……“哪首歌”!

这分明意味着,这孩子脑子里面,还有更多的存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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