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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比斯利:一个字rou,两个字欠揍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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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猫》里,大反派刚田武又名胖虎同学说,有的人天生长了张让人讨厌的脸,说着眼神就朝主角扫了过去。同理,《大内密探零零发》里,老鸨看着周星驰的脸也欣欣然萌生了不揍一顿手就痒的冲动。迈克尔·比斯利就是这么个现成例子:这厮刚满19岁,任何一张照片都耷拉着眼皮紧抿着嘴,像被警察问案的老牌毒贩,一脸“**能把我怎么样”的欠揍表情。

当然,有些人头脸狰狞却沉静斯文——比如天勾,有些人面目白净却高傲蛮横——比如里克·巴里。但比斯利却表里如一,非常欠揍。每次看着他懒洋洋的在球场踱步,用兽医瞥一眼小狗的眼神扫过你时,你很难不手痒痒。然后他就用他的方式来对你表达轻蔑了:一系列紧凑连贯、熟练得缺乏激情的进攻动作,投中球,然后对你一眼不看的回到半场。这是过去半个赛季,堪萨斯州大野猫队的对手需要面对的尴尬情境:这个永远俯视别人的浑球兴味索然的把你零敲碎割之后,甚至没有一点兴奋感。

我们依然记得,去年2月,凯文·杜兰特为德州大单场射落37分23个篮板时,引发的全国震动,人们纷纷谈论他是否是史上最强的大一生;而比斯利汹汹而来,从11月就开始让人侧目:他的第一场大学正式比赛,就是在31分钟砍下了32分24个篮板;两天后,30分14个篮板;一周后,28分22个篮板。甚至不需要看比赛,这种级别的数据已经足以让人感觉到巨兽踏地而来的震动。而你不难想象,被他打败的对手还要忍受他“噢,原来你还存在呀”的目光巡礼,等于被人在伤口上撒盐。

对于凯文·杜兰特这样风格轻逸灵秀、活象随时会肺结核吐血的诗人型球员,似乎天才是最理所当然的称谓;但对于迈克尔·比斯利,就容易让人犹豫。此人风格诡异,拿捏不定。首先,206公分身高,麦当劳扣篮大赛上的风车爆扣,37英寸弹跳和宽肩厚背,让人觉得此人大概是个野兽派;然后,在NCAA高达43%的三分率、25英尺远处随时随地都可以开火的能力,又让人觉得他好象是个射手。最后,经常像布泽似的、漫不经心的在禁区附近散步,然后一个箭步拧向底线,接过传球后转身切入爆扣,这又很符合他大前锋的身份。临到最后,他有时兴致忽来,会吊着死鱼眼跑到三分线弧顶,向后卫要过球来,用一系列胯下动作玩翻对手,切入篮下得分。而且,他是左手将,对对手来说这更麻烦。他已经拥有作为大前锋来说强得过分的面筐攻击技巧,作为小前锋来说根本不该有的背筐能力,领先全国的统治级篮板球,以及206公分身高根本不该有的43%命中率远射。反正,他就是把种种不合理的特质混合在一起,还配上在麦当劳扣篮大赛上随意玩胯下风车扣篮的弹跳,惊人的臂展和最适合背身型球员的、宽大无比的骨骼。

选秀专家们无可奈何的说,他是卡梅罗·安瑟尼那型的——可是他却是个篮板怪兽,而且发动进攻时比安瑟尼更远。说他是阿尔·哈林顿?他可比只知远射三分的哈林顿勇猛得多,而且对自己的背身攻击技巧自恋无比。他肯定不是凯文·杜兰特,因为他几乎不依赖队友的掩护放出跳投,而是面对面的把对手羞辱一番。

好了,专家们在看过他的若干场比赛后,终于郑重其事的记下了他的缺点:散漫,注意力不集中,不成熟,防守时无所事事。这当然不是空xue来风:比赛时他确实经常走神,陷入发愣的状态,而且可以在若干分钟内像梦游者一样,走姿支离破碎,直到撞上自己人。当对手做投篮假动作时,他经常像小孩见了糖一样乐滋滋的蹦起来,然后扮演了小丑的角色。与另一位左手将拉马尔·奥多姆似的,他时常会在比赛中忽然双眼发直、灵魂出窍,行尸走rou那么一段时间。对对手来说比较糟糕的是,即便他看上去行尸走rou、了无生机,但是一接到球,他还是会条件反射似的用一连串动作完成得分,然后就浑浑噩噩、睡眼惺忪的走过你身旁。

我们应该把这种脾性称之为“天才”吗?

我们已经有过许多这样的故事,高傲的里克·巴里、懒洋洋的厄尔“黑珍珠”门罗、经常沉迷于自己舞蹈的“手枪”马拉维奇,以及我们熟悉的,某些时候的麦蒂。对他们来说,世界缺乏挑战性和刺激,他们又缺乏迈克尔·乔丹、拉里·伯德或者科比·布莱恩特那种自我强迫症,随时都能自我催眠,进入“不把你这个浑球切碎的话生活还有什么乐趣”的高压状态。他们是闲散的行吟诗人,某些时候福至心灵,于是做了一个神来之笔的动作——里克·巴里的变向切入、门罗穿花绕步的转身后故意背翻拨球上篮、“手枪”那多余繁冗的背后绕花传球,麦蒂异想天开的拔起跳投。完成这个动作本身的意义甚至大于竞技上压倒对手的渴望。就像那些颜料整桶泼洒在画布上的波洛克,被定名为抽象表现艺术类似,阿尔·杰佛森即使身在森林狼这种烂到极致的队,负有高大魁伟的身材,依然每晚绣花一样玩弄那些绚丽的背身步伐:天才们许多时候缺乏专注力和强迫症,在像白巧克力似的、被NBA磨制成机械工人前,他们时常转移的兴趣、涣散的注意力和漫不经心的性情,使他们变幻莫测。

迈克尔·比斯利就是这种天才和浑球的混合体。早在他成熟之前,他已经罕逢对手,于是,就像一只猫玩腻了一只老鼠一样,你很难指望他每看到一只新老鼠都抖擞精神,上前扑击。在他出席麦当劳训练营时,曾经无聊得在对手面前连投进五六个三分,然后在防守端懒散到被教练痛骂;然后,他振作精神,连续三个回合都封盖了对手,随后又完全失去了兴趣,双眼发直,灵魂出窍。在他大学处子战、血洗萨克拉门托州大时,他的32分、24个篮板还伴随着8次弱智失误,包括愣愣的看球砸腿出界,若无其事的耸肩转身;当对手朝他玩一个挡拆时,队友已按战术切换防守对象,他还在茫然的注视着对手,一脸困惑不解,然后呆呆看着对方一记直切内线的传球从自己耳旁擦过。在他最懒散时,他甚至不愿费劲突进篮下,只是懒洋洋的用一个简洁的外围跳投来完成进攻,将在自己面前手舞足蹈、试图拦阻的对手视若无物。他并没有表现出对胜利的十足渴望,而且时时忘记教练的战术安排——即便如此,堪萨斯依然常胜。于是教练弗兰克·马丁只好说:“我们很尴尬,尴尬于这套业已取胜的战术。”

这个家伙在大学第一个月完成了连串30分20个篮板级别的表现后,就又开始了他的欠揍表演:就像玩腻玩具的孩子一样,忽然对得分失去兴趣。他经常流窜在一种莫名其妙的状态下,以至于你都不知道如何归类他的位置。野猫队的跑位经常因为他一个人的灵魂出窍而彻底困顿,最后无奈的把球传给他,然后他就顺理成章、毫无激情的把球投进……然后,毫无预兆的,他又鲜活起来。1月底,在和堪萨斯大学队比赛前,他大言炎炎,厚颜无耻的宣布:

“我们会在自家里干掉堪萨斯,在他们的球馆里干掉堪萨斯,我们会在非洲干掉堪萨斯!”

嘿,堪萨斯是全国第二!本年度全胜!

“我才不在乎呢。不管我们去哪儿打,堪萨斯都是失败者。”

然后他就来了,下半场开场6分半中,他一个人包揽了球队所有的分数。三分球,勾手,切入上篮,当然少不了低级失误。他得到全场最高25分,让堪萨斯大学队吃到全季第一场败战。

然后这个浑球又开始喜怒无常了……在和密苏里第一战只得了17分,最后时刻傻看着球队输球,毫无杀气;第二场却狂斩40分,领先密苏里30分还乐滋滋的在场上跑。他越来越像1991年的状元德里克·科尔曼:同样的左手将,同样的统治篮板、内线、射程远达三分线的超级前锋,同样的懒散、不成熟,以及一张欠揍的脸——我们知道,科尔曼最伟大的一个勾当就是,当主教练要罚他款时,他扔过去一本支票簿。总而言之,这个家伙缺点太多了:专家们又开始鼓噪了:他的比赛没有经过高水平验证,难以鉴定成色;他懒散,没注意力;作为大前锋太矮,作为小前锋太慢;还是不肯防守;若以雪城时期横扫NCAA的安瑟尼为模版,则速度太慢、跳投出手也不够突然……

最糟糕的罪状是:他看上去根本不爱篮球,他根本没有自我提升的欲望,放任自流,一副大爷我就这样子了爱咋咋地的模样。“缺乏上进心!”配上傲慢的表情、心血来潮的念头,实在是讨厌透了。

问题在于,他那看着就想让人揍一拳的照片,那个“缺乏上进心、不注意自我提升”的家伙,还是霸占着2008年选秀预测顺位的状元位,牢不可动。即便他们大学刚经历了四连败,每个盯防者都明白“干掉这个人意味着全美扬名”,但他还是每场完成30 10的表演,包括又一次44分13个篮板的野兽表演。他的后转身跳投、弧顶持球后一连串转身完成进攻,在关键时刻的搏命防守中依然显得随心所欲,近于荒谬。NCAA范围内,几乎没有办法对他予以限制。那些美妙的少年,凯文·拉夫、德里克·罗斯、埃里克·戈登们,在NCAA百花齐放的俊杰,依然远远的在他身后排着。不管这个人在训练场上、在球场上多么懒惰散漫,他依然是不可动摇的2008预测状元——

现在我们可以判断,他是不是天才了。

——张佳玮(2008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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