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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攻防血战 三将逞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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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路相逢,勇者胜!

这句话在敌我拼杀的战场上最能体现。

大唐尚武,初唐时期的唐兵,个个骁勇善战,他们无不经过严苛的训练,精于战场杀敌之计,而薛延陀兵生于草原、长于草原。草原上弱肉强食,草原人在幼儿时期,已经开始舞刀弄棒,扬鞭跃马,他们重视荣耀,以悍不惧死而著称。

用一句话概括“唐兵善战、薛延陀兵骁勇,均不弱于对方。”

在这种强强较量对决,只有勇者才能战到最后。

失去了唐弩的远程压制,薛延陀兵已经对正门展开了全面的进攻。

不下万余的薛延陀兵冲击着营门。

在这寸土必争的营门处,每前进,或后退一步的代价就是生命。

杜荷领着全军,针对如此疯狂的攻势,展开了同样强烈的阻击。

他作为先锋主将,此刻站在这拼杀的第一线,对于全军的士气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此刻他头戴连云盔,身着明光铠,左手定唐刀,右手盘龙剑,刀剑挥舞间,就如《侠客行》中的诗句所说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他或许算不上最勇,但绝对是最飘逸的。

在密集的敌人丛中,他就像一只狸猫,一直翩翩飞舞的蝴蝶。来回自如,刀剑痛饮敌人鲜血之余,自己却能够妙至毫厘的避开一切攻击。

薛延陀的千夫长王魁并不认识杜荷,但那一身装束足以证明他是唐兵的大将。

在战场上能够斩杀敌大将在薛延陀是异常荣耀的事情,一招手与麾下亲兵直奔杜荷而来。

“当……”

定唐刀让王魁的狼牙棒架住了,这把无坚不摧的唐王刀,连续斩断了三根倒刺,方才停止。

狼牙棒在中原叫做“殳”,在春秋战国时代广泛使用,因为构造简单,威力强大,在异族草原是最受欢迎的一种兵器。

王魁在薛延陀颇有勇名,狼牙棒下也有不少亡魂,见心爱的兵器让眼前的贼人随手一刀就断了三根利齿,眼睛都充起了血,爆喝一声,狼牙棒当头挥下。

“呼”的一声。

杜荷竟让这一击劈成了两半……不,只是影子!

杜荷太快,快的让人出现了视觉上的盲点!

王魁还没有反应过来,杜荷已经出现在了他的身侧。

王魁身后的四名亲卫倒是看的清楚,见长官有危,各自出手救王魁。

四名亲卫俱使长枪,四般兵刃向天罗网一般向杜荷罩下。

然而天罗网也困不住真神龙,杜荷手中盘龙剑犹如一条白龙腾空而起,长啸九重云霄,一道霞光冲天而起。定唐刀一出,两名被连人带枪砍成两段,一名盘龙剑刺入咽喉,最后一人见状吓得魂飞魄散,让杜荷身旁的亲卫刺穿了胸膛王魁虽然在亲兵的护卫下保住了一命,但随即受到了杜荷亲兵的围攻。好汉架不住人多,血柱冲天,偌大的脑袋滚落在地。

杜荷身形一动,消失在原地。他的影出现在十步开外,刀砍剑刺,连杀三人,轻步一移,又回到了原位,鬼魅一般的身影,潇洒飘逸。他一甩刀剑上的血迹,长笑道:“想要踏前一步,先过我这一关……”

类似的情形,在这血与泪的战场上屡见不鲜。

唐将骁勇的也绝不是杜荷一人。

罗通、薛仁贵两位守将也是寸步不移的在岗位上奋战着。

罗通在这一刻不负“小霸王”之名,手中的浑铁枪,已经让殷红的鲜血染红。

“枪阵……出击……”

攻防战,枪阵永远是最有效的。

罗通防守的是正面营门,最关键的地方,也是受到压力最大之处。

在源源不断的薛延陀兵的冲杀中,营门数度易手。

现在罗通要做的就是将已经落入敌手的营门夺回来。

但是此刻他面前的薛延陀军已经无边无际,他们牢牢地占据了自己夺来的领地,要想夺回营门,唯一的方法就是从这些兵卒的身上踩踏过去。

罗通举起浑铁枪喝道:“大丈夫保家卫国,只在今曰!诸军随我奋力杀敌!”

前迈一步,浑铁枪刺入了一名薛延陀兵的胸膛,他将尸体向上一挑,两百多斤的巨汉就如小鸡一样,腾飞空中。

“喝啊……”就在那尸体向下掉落的时候,罗通长枪举天,怒吼一声,将所有的力量聚集在一处,击打在挑起的尸体上,就如打棒球似得,两百斤的尸体炮弹一样,砸入密集的敌丛,立时将前方的二十余人打翻在地。这还未结束,被打翻的人自当会牵扯到他前后左右的人。结果三四十人竟然被如此一击,打的东倒西歪,波及四周近百人的行动。

一击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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