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
点点金黄洒落在山野田间。
一簇簇不知是什么的野花开在道旁,散发着沁人的芳香,在不远处的田陇行间,被秦人开发出来的耕田,呈方格状星罗棋布,间或,还有来不及收割的几簇小麦杆子在迎风点头,似乎是在欢迎匈奴人的到来。
“哈哈,原来秦狗都躲在这里,怪不得之前怎么找也找寻不着。”呼韩衍策马扬鞭,心情分外的高兴,这一次要是劫掠朝陈有大的收获,那除去上缴冒顿大单于的一部分,剩下的足够呼韩部落渡过严冬了。
冬天。
对于每一个大草原上的部落来说,都是最为严峻的生存考验,牛羊被冻毙,幼儿因恶劣的生存环境而夭折,没有了未来,部落也就失去了壮大的可能。这也是草原部落不惜一切代价要年年南下的原因。
他们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
六盘山高低起伏,就如披上了金黄的盛装,而朝陈,则是这身盛装上最为闪亮的一颗明珠,山野的田园景色让匈奴人热血沸腾,秦人的富庶正是来源于耕种技术,这是草原部落永远也无法学习到的本领。
就如同谈起骑马的功夫一样,匈奴人是天生的马背民族,这一点上,秦人、赵人还有其他的中原人在同样的条件下,要想胜过匈奴骑兵,几乎没有可能。
凭籍着这一份自信,呼韩衍在没有知会冒顿的情况下,迫不及待的发动了闪击朝陈的攻势,这是一次闪击战,也是一次不对称条件下的经典战事。
——。
朝陈城正北。
一片开阔的斜向缓坡,是李原精心挑选之后的预设战场。
这里的坡度略为平缓,呈三十度仰角,匈奴人要想攻破几乎没有什么抵御能力的低矮城垣,就首先要跃过这一段缓坡。
秦军几乎集中了在陇西一带的全部兵力,足足六千的秦骑在这里集结,并呈三个波次的布阵于前,骑军主将骆甲全身顶盔贯甲,手持一枝青铜长戟,领二千骑位列于最前沿,经过长达一年多时间的训练,骆甲麾下的这一支弩骑兵终于出战了。
秦军弩骑兵的装备与匈奴骑兵不同,除了佩备有马上作战的铜戟之外,这些骑兵的鞍后,还分别挂有一具制式机弩,它们的主要作用是在中长距离上,给予敌精准的第一波打击,同时,在装具的配备上,铜镫和铜鞍的大量装备,也让这支秦骑显现出了一种舍我其谁的王者气概。
与之相比,戴着动物皮毛缝制的毡帽,背着简陋长弓的匈奴骑兵就象是叫花子一样,让人感到国力上的巨大差距。
在骆甲骑军的后面,紧靠着城垣的地方,是神武侯李原的中军大纛所在,围拢在他周围的,是步骑混杂的多达四千余人的混合部队。
李仲翔是在昨天晚上,赶到朝陈的,这次长途的运粮行动,是雍邑与朝陈之间粮道的最后一次大规模的辎重补给动作,在此之后,随着匈奴骑兵对驰道的袭扰加剧,李原麾下的这支秦军就可能依靠屯积的粮秣来进行作战了。
好在,朝陈的位置处在六盘山深处,匈奴人要是进攻的话,只能从一个口子进出,这就避免了秦军在旷野作战中可能会被匈奴群狼围歼的可能姓。
“终于要上战场了!”李仲翔暗暗的吸了一口气,努力的让双手不再抖动,作为一个射手,他的任务不是上阵搏命,而是用精准的射术,一个又一个的点名匈奴的敌骑。
不远处,秦军中神武侯“李”字的大纛迎风飘扬,让李仲翔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自豪感,同样是李姓,终有一天,他李仲翔也要成为那面大纛之下的名将。
“希律律!”
“嘞呀嘞呀嘞呀——!”
刺耳的鸣镝声音在群山之中回荡,久久不绝,匈奴人终于来了!
呼韩衍一路很顺利,几乎没有遭遇什么抵抗,麾下匈奴骑兵的士气保持的不错,心里一直忐忑消息是否可靠的呼韩衍在看到那面玄色白边的秦军大纛时,禁不住兴奋的高高扬起下巴。
秦人居然敢出城野战,真是不知死活!
李原不是说,很有心计谋略的一员秦将,想不到居然会如此轻敌。呼韩衍这么想着,只觉得全身的血都要沸腾起来了。
“儿郎们,拿起你们的武器,去砍了秦狗的旌旗,抢了他们的女人,拿起他们的财帛。哪一部缴获的多,到时分配的也多,愿撑犁孤涂大单于保护我们。”呼韩衍高声叫喊起来,他的这一句话让匈奴人群情激昂,战意浓浓。
匈奴人的战利品。
主要有人和物两种,人是奴隶、物主要是财帛等东西,在匈奴人的生活中,它们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一个部落如果一年到头没有战利品,那么就意味着这个部落已经慢慢的开始走上没落的道路。
这次南下劫掠,匈奴各部虽然都认可大单于冒顿,听从他的命令,但在具体的执行上,又各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