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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以前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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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梅,女,现年三十八岁,N省人。2008年来S市打工,一直在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七年来换过很多东家,但是一直没改过行当。2013年,经熟人介绍,认识了现年四十二岁的王大勇,并于去年结婚。

刘春梅过去没有任何的犯罪前科,而且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刘春梅生前待人非常友好,没有与社会上的闲杂人等有过任何瓜葛,而且在前几个东家那里也能听到比较高的评价。

但是王大勇就不一样了。王大勇,男,现年四十二岁,出生于Z省与M省相邻的一个叫做马头村的小村庄。十六岁时就辍学,来到S市打工,期间换过许多不同的工作。也曾因为年少无知,落入歧途、劣迹斑斑。王大勇犯的第一件错事是在十八岁时,因为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之后又因为打架斗殴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两个月。

出狱后的王大勇也的确消停过一段日子,那主要是因为当时的政府对于有犯罪前科的人员有一个比较到位的工作安置,在别人的帮助下,帮他安排了一个中档小区的保安工作。就这样,王大勇安分守己了两三年,但没想到,好景不长,2000年初的时候,王大勇又犯事儿了。

那会儿正值千禧年的交际之时,不过对于王大勇来说,这是一个非常难熬的一段日子。因为他又被卷入了一件强jian案中。

王大勇当时在做保安的地点是位于中环之外的一个中档小区,虽然配备了许多值班人员,但还是会被一些不法分子找到有机可乘的地方。某一晚,一群小流氓就在王大勇的眼皮子底下强jian了一个花季少女,并将其推入了小区旁的一条小河里。

在案件发生的一周后,有居民便在几公里外的小河下游发现了一具浮尸。警方遂处理了这个案件,根据周边道路的公共监控和大量的排查后,警方确定了三名嫌疑人,可是苦于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因为浮尸是一具裸尸,当时已经出现了浮肿的所有特征,可是面目全非无法辨认,而且在打捞中并没有发现任何证明死者身份的东西,只发现死者的***呈新鲜破裂,但在死者体内并未发现犯罪嫌疑人的生物特征。因此那三个人只能作为嫌疑人,被列在警方的观察对象之中。

但奇怪的是,尸体却一直没有人来认领。而警方又不能一直把这具无名尸无止境的存放在冰柜,只能根据那段时候的失踪人口作对比排查,有个将近三十多个家庭曾报案过家中失踪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儿,但是到场的家长都不觉得那具尸体是自己的女儿,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不过好在过了半年,政府加强了失踪人口尸体的保存,这具少女的尸体被送往了S市刑警大队的法医课的冰柜中,一直保存至今。

但是嫌疑人确定了,警方迟迟不敢下手抓人,了解到,这三名嫌疑人都是有案底的人,而且极其狡猾,因此很有可能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之下,他们三个绝对不会认罪。而且警方的贸然行动,肯定会促使他们加速逃离的时间,因此当时负责这个案件的负责人一直按兵不动,想要找到进一步的线索。

负责人始终搞不懂为什么当时交给他的这起案子,破案的各个出口居然都被堵住了:没有人证、物证,没有任何线索,就连尸体的归属都成了当时的大问题。于是他执意要再检查一下整个小区中,靠近那条小河位置附近的任何线索。

好在,负责人所带的团队终于发现了当时案发小区内靠近小河边,有个可能会记录下犯罪证据的、非常隐蔽的摄像头,但是这仅仅只是个上天给他们开的一个玩笑——这个摄像头只是一个摆设,因为据当时王大勇的证词,这台摄像头早就已经年久失修了。在这种绝望边缘的时候,负责人依旧坚定地表示,还是想将这个摄像头带回去做技术鉴定。

终于,在技术部的技术员三天的不懈努力之下,证明了这个摄像头是在最近才被人为损坏的,因此王大勇所陈述的“年久失修”,是个极大的谎言。于是,负责人就以妨害公务为由,将王大勇请到了警察局。

迫于压力,王大勇承认了他知道强jian案的所有细节,包括具体的犯罪时间、人物,并将罪犯的姓名告诉了当时的负责人。原来,那三个嫌犯,就是王大勇在狱中认识的所谓“狱友”。

那天晚上,王大勇在巡逻的时候发现,靠近小河的绿化带中有异响,便拿着手电筒朝发出声响的地方走去,正巧一束光打到被害少女的脸上。见到少女狰狞的脸庞和抽搐的身体时,王大勇发现,自己好像是撞见了小情侣正在野战。但是当再一眼看到少女的嘴中被塞着布时,王大勇觉得这事有蹊跷,便大吼了一声,并准备通过对讲机通知自己的同伴前来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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