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时间又过了三天。 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的。 对,在坐的每位而言,可谓是普通到了极点。 但,对于我们村里的人。那可是噩耗连连啊! 经历上次“偷鸡”件事后,我们村里家家户户所圈养的鸡鸭,都莫名其妙的出现失踪。 有幸被人找到的鸡鸭,羽毛全部脱落,眼睛瞪的大大的,露出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颈部留下两个小洞,里面的鲜血被吸得一干二净。 事后,受害者去查安装在门口的摄像头时,却发现什么异常情况也没有。 这一下子,就弄得村里谣言四起。 有人说:“因为,这几年国家大力推广“退耕还林”运动,使我们这里的生态环境变好了。所以,山里的猛兽又回来了。” 也有人说:“街上乱跑的流浪狗被不知名的病毒感染,发疯咬的。” 更有甚者,居然舔着老脸,逢人便说:“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咱们老一辈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所以,老天爷对我们下诅咒!是报应!无解的!” 听到最后一个版本时,我真想给造谣者说上句:“报应你妹啊!” 老子见过不会说话的!还没见过你这号不会说话的! 哪有人会往自己身上泼脏水。还诅咒??玩蛋去! 再说了,就算是报应,那也应该报应到你丫身上。 —————— 好了!闲话不多说了。咱还是回到主题吧? 要不?怎么说:有困难找村长呢? 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基层干部,我爸看到村里的流言越传越离谱,隐隐有不可控制的趋势。 他决定用自身行动,打破谣言。 先是号召村里所有党员,来村委会开会商量此事。最后。大家一致敲定:每晚,以四人为一组,分别从村里不同的地方进行巡视。一旦,发现有可疑份子,立马报警。 当然,基层党员的觉悟,并不见得就高,人家不会白给你干活的。为此,我爸给出报酬:每一个人一百块钱。 看到这里,有人会有疑问:怪了?你们村里出现失窃案,为什么不去报警。反而,自行解决呢? 对此,我想说的是:大哥!不是我们不想报警,而是,不想自讨没趣啊!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失窃之物达到2000元(贫困地区1000元、经济发达省份3000元)以上,可以按照刑事诉讼程序立案侦查。凡,低于该起点者,交由当地村委会自行解决,不得随意越级申报。 而,我们农村人所养的鸡鸭。一般,数量比较少,那自然涉案金额也达不到刑事标准。 不过,说来也奇怪。 自从,我爸带头进行巡逻后,我们村里就再也没有出现家畜丢失的事情。 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可以告一段落结束了。万没想到,这才是灾难的开始。 今天早上,我们一家四口坐在客厅里,围着桌子吃饭。 我拿起遥控板,按了一下开关,准备看看本地新闻。 电视屏幕里面出现一个美女主持人,cao着有些重的鼻音,说:“亲爱的观众朋友们!早上好!今日,我市召陵区北环大道香山路xxrou联厂,发生一起重大失窃案。详情情况,请观看本台现场报道。” 美女主持人说完之后,电视画面便转到了一个满是金属的rou类加工车间。 本应关在铁笼里的活猪,却不翼而飞。 看到这里,我爸摇了摇头,有些无奈说:“最近,我们这里怎么这么不太平啊?难道,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