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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财源滚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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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从那晚为了庆祝失恋而酒醉之后,我想我是彻底清醒过来了。我想起了我六岁时画好的宏伟蓝图,想起了我对扮猪吃老虎的诠释,想起了我要从尚书府跳槽的计划,也想起了我为了讨好周瑜而挑灯夜读的情景……

翠微说的没错,这个时代的女人,若真是嫁了个乌龟王八蛋,除了哭还能做什么。可我不是她们,我不会哭,因为我不会等着乌龟来娶我,我一定会跑得比乌龟快。

我发过誓要堂堂正正地离开宋府,还要堂堂正正地活下去,活得比他们好。其实。就凭着玄天宗,我此时也能做到这一切。但我不想,对于我来说这本质上与窝在宋府没什么区别。我想看看现代智慧能让我在这个时空走多远,毕竟,躺在自己米缸里的米虫才能活得潇洒。

而这一切都离不开一件东西——金钱。

我前世读书、工作都是文科方面,没有什么经商的知识或经验。但那时候全中国都在风靡《穷爸爸,富爸爸》,我也跟着热了一阵子,也学了不少投资理财的学问。所以我知道,最最最赚钱的投资之道便是开公司、办企业。

我虽不是经商天才,但也知道些在现代社会获得成功的案例,那些个点子放到现在一样能赚钱。这与剽窃唐诗不同,一个虚名一个实利,所以,我干!这最关键的便是要找个合作伙伴,一个真正的经商天才,既可以负担投资资金,又可以负责经营管理,没有好的管理,任何好点子都只能作废。

我对凌国的生意场一点门路都没有,看来又要麻烦玄天宗了。这武林和商界不可能一点瓜葛都没有。找谁呢?悦悦宝贝不行,他若知道了我的打算,只会拿被子一裹,把我扛回缥缈峰。美人师傅也不行,一个不知柴米贵的人能指望他什么。那就只剩下变态师祖了。

真是说曹cao,曹cao到,我正想着如何联系变态师祖时,变态师祖居然破天荒的来串门了。据他说是来京城办点事,顺便来看看我。因为听说我被一个男人甩了,借酒浇愁,酩酊大醉,怕我再做出什么会令师门丢脸的事来。

呵呵,其实我知道变态师祖并不像他所说的那样对我漠不关心。何况世人都以为悦悦宝贝才是美人师傅的徒弟,就算我真做了什么丑事,也没人会想到玄天宗。只是这些男人啊,为何定认为我会为情自虐。

我按捺住感动,和变态师祖说了我的打算。

变态师祖如乾隆皇帝般的一吹胡子、一瞪眼,“女孩子家做这干嘛!上缥缈峰,师祖还养不起你?”

“不要!在那山头上呆几年,我就跟美人师傅一样变路痴了。”

“那就在京城给你买个院子?”

我不介意被男人养,可如果那个男人是自己的师祖……恶,真得很变态!

“师祖,就让多多试试嘛。若成了,玄天宗也有面子不是?若不成,我一定回缥缈峰,乖乖让您养着。”

变态师祖磨不过,终于答应帮我找个信得过的商场老手,又一再叮咛,若是做不成就去缥缈峰。

“耶!变态师祖你最好!”我高兴地抱住变态师祖,他有些不自然地骂了几句,但看得出他其实很高兴,因为他不知道变态是何含意。

如今我坐在马车里,正是要去见那个人,那个变态师祖口中的商界奇才。

商融,男,二十岁,凌国京城人士,商家少主。

对于他,我知道的并不多。但我知道商家是凌国最大的商业集团,号称凌国第一商,在邻近的几个国家也有产业,俨然一个跨国公司。商家不仅在凌国的经济上有重要的地位,在政治方面也有不小的影响。虽然商家男儿不出仕乃是祖训,但已故的皇太后就是商家的女儿,是商融祖父的堂妹。

商融的父亲正是这一代的商家家主,但商家家主的位子并非固定地传嫡、传长,而是采用推选的方式。但商融却是目前呼声最高的候选人,他的实力可想而知。商家的声威,再加上传闻中的年轻有为、相貌英俊,商融虽不是什么文人才子,却也成了千金小姐们心中的良婿之一。

我倒有些怀疑,这经商可不比读书,在现代社会,三十几岁的男人才说得上年轻有为,即使古代人成熟得早,一个二十岁的男孩,能厉害到哪儿去。

醉花楼是京城里最有名的酒楼,也是商家的产业之一。在三楼的雅座里,我和商融面对面地坐着。

作为一个有着上百年历史的大户人家,一个培育出一国之后的大户人家,生出来的子女自然不会丑。可盯着商融那张确实好看的脸,我却只想到一个词——狐狸。

我收回前面的话,这个年轻的男人不简单。

我不知变态师祖和他说了些什么,但他并没有问及我与玄天宗的关系。我报的姓是金,他却称我宋小姐,对我的“如花”妆也没什么异议,看来是知道真相的。

在明眼人面前演戏的是傻子。我也就不客气,利利索索地说了我的打算。

狐狸商融眯着狐狸眼,抿了口茶,他的狐狸眼不比美人师傅的桃花眼来得妩媚,但充满了算计,一样的光芒四射。

“宋小姐贵为礼部尚书府的千金,将来的夫婿非富即贵,又何必多此一举?”

“非富即贵,难保不是个乌龟。”

“哈哈!”想必他也听过我的壮举。

“商家虽不敢说家大业大,这铺子确有不少,倒不知是哪家让宋小姐上了心?”

切!和狐狸说话就是累,就爱做些明知故问的事,可我也只能强打起精神应付着。

“书凡没想过要买商家的铺子,而是想和商公子合作。”

“和我合作?”狐狸商融似乎有了兴趣。

我决定采用抛砖引玉的方法,讲了其中的一个创业点子,当然没有全部讲出来。

“就是如此。我出一部分资金和全部的创意,商公子就负责剩余的资金和整体的经营管理,所得利润我们四六分成,我四、你六。”

“既然想法都是宋小姐的,为何不要求五五分成?”我说的词他可能没听过,但意思却明白。

“书凡没想过要富甲一方,何况,创业难守业更难,商公子的担子才重呢。”

“好一个创业难守业更难。宋小姐的话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呵呵,你以为《创世纪》是白看的。

“只是商某虽不是商家家主,却也不能对商家的生意撒手不管,只怕有心无力。”

“商公子多虑了,以你的才干岂会应付不了。再说,为商家打拼自是你的本分,可这人哪,”我故意顿了一下,“总要有些个东西是握在自己手里才是啊……”

商融的狐狸眼猛然睁开,紧盯着我,想是想不到我会说出这种话来。

“宋小姐真是个有趣的人。那就容商某再想想,过几日定给小姐答复。今日商某还另有邀约,就不留小姐了。”

都端茶送客了,我当然也就识趣地告辞了。临出门时,我对他说:“商公子,今日与你谈生意的不是礼部尚书府的宋书凡,宋小姐,而是金多多,金小姐。”我想他是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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