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难成眠,红夜心情沉重,一想到阿琪说恨不得早死早干净的话,就难过得想哭。搂着娇妻,殷沧海在耳边柔声安慰:“玉儿,不用太担心了,我从前就听玉卿侯念叨过,说只要你常和兰若公子在一起,他的病情就会大为好转,也是因为这个,老人家才一心想让你入门做孙媳妇。以后每天常去看看他,一定能好起来的。” 红夜黯然摇头,蜷缩在他怀里难忍叹息:“沧海,你不明白。阿琪是麒麟,共处时彼此气息影响,或许能让他看起来好一些,但其实是改变不了什么的。既生为麒麟,这就是逃不开的宿命,我是替阿琪难受,只要想一想他日后……心里就好疼好疼。” 殷沧海的确不明白:“麒麟……日后会怎样?” 红夜说:“麒麟是仁兽,命里便是以天地之仁给养为生,当世间不仁太多,便是现在这般情景了。你知道吗,就算病得再重,只要世间有麒麟,就是还有一丝仁义在,若麒麟不得寿终正寝,也就是常说的‘不得好死’,那就意味着败坏世道是真的一坏到底,无可救药了。” “是这样?难怪说要让兰若公子长命百岁……” 红夜满目哀伤:“其实每一世的麒麟都是这样的,来到世间,必定个个是神医,济世救人,却每每总不得好死。或者病入膏肓,或者干脆被暴君恶人所杀,记得有一世,当权君主被头疼恶疾所困,听说了这位神医之能,便找他求治,麒麟看过后直言恶疾可治,只是治病的方法,是要以刀斧开头颅,取出病灶。结果就因这一句实话,君王大怒,认定他图谋不轨,一怒杀麒麟。没多久,那君王终因恶疾身亡。自此后各方豪强割据混战,天下乱了足有上百年,死的人呐,连几重天界都能闻到刺鼻的血腥……” 红夜越说越难过:“记得还有一世,一个占据蜀中的豪强,杀人不眨眼,在他治下有一个县郡,原本男丁在册是四千多户,谁知短短几年下来,征兵、混战,民不聊生,致使一个县郡,连老幼妇孺都算进去,仅剩三十二口。而这一方豪强竟丝毫不以为忧,反做诗立碑,在上面刻写着:天降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殷沧海心念一动:“对,蜀中都江境内,好像的确有一块‘七杀碑’,只是年代久远不可考,也不知是何人立下的。” 红夜叹息道:“那一世的麒麟,遭逢乱世,杀戮横行,立世之地无处不血腥。他其实根本不愿意出生,结果竟令生母难产而亡。随后丧妻之父,带着终于还是侥幸生出来的虚弱婴孩,为亡妻扶灵回乡。当途径此地看到七杀碑,父亲随口念出来,立刻让小麒麟嚎哭不止,结果出生仅三天,就在七杀碑前呕血夭亡。” 殷沧海听得五味杂陈,是啊,世间不仁太多,竟至仁兽无以为生,真不知要等到何时,才能迎来一个可以让麒麟健健康康,长命百岁的世界。 “这样说来,做麒麟岂不是太可怜了?” 红夜却摇头:“我觉得……更可怜的应该是人吧,逼死麒麟固然可悲,但其实……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殷沧海沉默下去,乱世害麒麟……当今天下有‘逆龙刑天’举反旗,又怎敢说不是乱世临头呢?从太守苏普郁那里,他时常能听到关内不容乐观的消息,天灾不断,兵祸横行,如今偏居关外暂得平静,或者……只能算是一种逃避吧。 “玉儿,别想了,我们都会好好的,好好享受每一天……” 搂紧怀中的妻,吻上唇舌,他用火热激情淹没静夜中的伤感。是的,他不愿去想,更不敢告诉她,此刻关内有多少人都在拼命的找她,那些事关少女的宿命,想一想,只会比麒麟更让人乱心。既然明天未来不可测,活在当下才比什么都重要吧?能尽情尽兴享受眼前这一刻的幸福,哪怕只是短暂的安宁,人生……足矣。 ****** “殷教头,刚刚从街前过,又看到你家娘子去玉卿侯府上串门了,你……这个……真的不介意啊?” 漂亮媳妇想惹闲话太容易,自从西凉最美的姑娘被他娶进门,镖局里就好像突然诞生出一批自告奋勇的‘耳报神’,殷沧海这才发现,原来男人嚼起八卦也丝毫不逊于街上的七姑八婆。哼,又不是他们的媳妇,竟不知cao的哪门子的心。或者说,挑拨是非也真是一种乐趣? “殷教头,这种事你可一定要小心呀,这么漂亮的媳妇若不看紧了,万一……” “万一什么?” 回家走一路就要听一路,他真是忍无可忍,妈的,居然连个对门大宅里当门房扫街的伙计都敢这样捕风捉影乱嚼舌,平白羞辱玉儿什么意思? “怎么?莫非你是有前车之鉴?才会有这种经验之谈?该不会你在家里就是这样防着媳妇吧?却不知有没有打条铁链子拴在门柱上,这样一来,连看门狗都可以省了。” 这么难听的话换了谁能受得了?门房伙计立刻急了,怎么说话呢?下意识想动手,可是看看他腰间佩剑,到底还有些自知之明。咽一口吐沫气哼哼干瞪眼:“殷教头,你怎么好赖不分呀?常言说,不听人言,吃亏眼前……” 殷沧海一点不生气,风风凉凉拍上肩膀,反劝他:“还有一句不算‘常言’的实话:知道什么样的男人才需要时刻看紧媳妇吗?就像你这样,心里有气都不敢撒,说不定还自我安慰着,这叫好汉不吃眼前亏。岂不知这动手打架么,能不能赢是一回事,敢不敢打是另外一回事,如果男人连打架的勇气都没有,只能回家打老婆孩子找回些心里平衡,就真的是废物一块,既没法看,更没法要了。” 门房伙计一张脸都气绿了,被挤兑到这种地步,是个人都要不顾一切动手开揍啦,可惜一拳头还没举起来,殷沧海拍在肩膀上的手稍稍一捏,门房伙计立刻惨叫着哭爹喊娘站不住了,疼啊!膀子要废啦! 点到即止他便放开手,以免这家伙扯开嗓子鬼叫,倒把整条街都惊动了。 饶是如此,斜对面自家门里,红夜已听到动静跑出来:“沧海?怎么啦?” 他微微一笑:“没事,邻里见面,打声招呼。” 搂着娇妻回家去,全当没事找事的家伙是空气。 ******** “沧海,是不是我去看阿琪让你为难了?阿妈今天来还说我呢。” 教训邻居门房,红夜怎会看不明白,闷闷说起来,一再保证:“你放心,阿琪这几天已经好多啦,都可以再到医馆出诊,以后再找他,我只去医馆就是了。” 他呵呵一笑,将佩剑放上剑架,看到已经上桌的晚餐,随手捡两块偷吃起来,嗯,香,娶媳妇就是好啊,都不用再去街上找铺子瞎凑合。 偷吃过瘾随口说:“那些无聊家伙,理他们做什么?玉儿,这辣子鸡你做的,够正宗嘛。” “讨厌,还没洗手呢,快去快去。” 一巴掌拍掉偷腥手,红夜咬着嘴唇倒不好意思起来。真是的,直到真正嫁给他,才发现自己对他的了解实在太少太少了,简直是少得可怜。他总是以她的喜好为准,总是三不五时就带回鱼虾,可是他自己喜欢什么却从来没说过。弄得她一时为人妻都不知如何是好,倒像审犯人似的直愣愣的问个遍,才算问出些端倪。 沧海喜欢吃辣,喜欢吃荤,倒是对什么清蒸鱼虾不感冒。爱喝烈酒,西凉城里,他平日最爱是老张记酒铺的陈年状元红…… 红夜记下了,从此三餐就总会有一两样辣菜荤菜配着下酒。记得第一次炸辣椒时,哇!呛死人了,害她直从厨房里跑出来,拼命咳嗽都快喘不上气,偏偏不巧正被他回家撞见,当时便又气又急,这个傻丫头,家里不是有雇人干活吗?娶玉儿进门又不是要她做老妈子。 “玉儿,我不要你干这些,记住了没有?不管什么事,尽管让王婶、老李头他们去做,莫非请人雇工是白给钱的?” 红夜扁扁嘴,又来哄她。老李头是他从前在南市租房子时就一直雇的人,孤寡老头,靠做些短工混营生,从前也不过是帮他洗洗脏衣服,干点扫院子的粗活倒还可以,理家做饭哪里做得来?王婶就更不用说了,四十多岁的寡妇,从前也是在大户人家帮忙干杂活,因那家夭折了一个少爷,认为是有寡妇方的,结果被赶出来。没着没落,王婶自己还供着个十三岁的儿子学堂读书呢,找来帮工也是街坊邻里帮忙穿线引荐,更多为救急,要说王婶做的饭呀,他能吃得惯才叫新鲜。 其实,就算他刻意不提不说,红夜也自有一份认知,不管怎样,他毕竟是从前在京师为官,家族世系豪门出身的,好东西也不知见过多少,要说不挑剔根本就是骗人的嘛。所以,她一直很用心,抛开其它无聊的情绪不谈,努力回忆从前在龙安城见过吃过的那些精致菜肴,也实在是很想给他真正喜欢的一切。 这份心意他是知道的,心里很甜,嘴上却说:“傻瓜,不是说好了吗?不提从前,只说以后,谁居家过日子能去讲那些无聊排场?而且,还真以为我是天生少爷享福命?殷氏一门家风严厉,我13岁就被祖父亲自‘发配’到边疆去从军了,正所谓‘没趟过死人堆,就没资格为将帅’,祖训在前,从一介小兵做起,现在想想都不知道那些年是怎么熬过来的。” 他越说越感慨:“就说急行军吧,昼夜无休,更不能掉队,你能想象走路睡着是什么感觉吗?还有啊,要是赶在什么野地沼泽里扎营,席地而睡,第二天醒来满头满脸、满身上下全是恶心巴拉的各样蠕虫;摸黑出去寻找水源,渴极了当时大喝一顿只图痛快,等次日天亮把剩余的水从羊皮袋里倒出来,哈,才发现里面全是绿豆大的死苍蝇……” 红夜听得龇牙咧嘴:“别说了,好恶心。” 捂着耳朵鸡皮疙瘩掉满地,同时心里生出一股酸楚,看着把这些当笑谈的男人,她低声问:“沧海,从军……很苦对吗?” “如果御林大内都是天生老爷兵,想干掉皇帝岂非就是太容易的事。” 他越说越想笑:“总而言之,出身大户也并非一定有命当少爷,你若是拿这些贵族公府、皇家御膳的标准作参照,岂非自寻烦恼和自己过不去?呐,别的不说,随便一道御膳菜肴,你知道光是食材用料就要多少银子?” 红夜茫然摇头,她真的不知道哎,要多少? 他咯咯大笑:“反正按现在当教头的饷银,一年未必能赚出一顿饭钱。还有啊,就算有了这个闲钱,也未必有地方去买那些东西,想做出一个味?当自己是神厨下凡?” 红夜被他说得脸红,只是……真的对自己的手艺好没信心呢,做什么他都说好吃,听着倒更像哄她,过日子终究不是过家家呀,心里没底。 搂过娇妻,他在耳边取笑:“行了,我的傻媳妇,要是整天为这些事着急,干脆请个会做饭的厨子不就全齐了?” “不要!”红夜想一不想,一票否决。 “为什么?” “你先说,是想吃厨子做的饭呢?还是想吃傻媳妇做的?” 他一愣,随即咯咯大笑。 难怪常言说,房子只是房子,因为有了人,才能叫家。青瓦两进院,能让人贪恋的从来就不是冷冰冰的砖瓦房,而是每天黄昏进门,nongnong郁郁扑面而来那股叫做家的气息。 厨房门框两边挂起一串串风干辣椒;大笸箩里常有晾晒的红薯干、茄子干,后院子里垒起鸡窝,红夜笑嘻嘻说是阿妈教的,以后吃鸡蛋都不用出去买了;时常带回来的活鱼,吃不了干脆弄个水缸养起来;庭院里搭起葡萄架;窗台上有栽种的香叶、花椒,看着可当盆景,摘下来又是入味的佐料;还有针线筐里总有在赶工的活计,买布裁衣,纳鞋做袜,他的小妻子居然也一样不差全都学起来。从头到脚,从内到外,渐渐的,他一身穿戴也是越来越整齐。 “阿妈说了,男人不打扮整齐,站出去人家笑话的是女人哦。” 给他试刚做好的新腰带,新任小娇妻嘟着嘴发表感慨,他听着、笑着,伸手揽过来就难忍冲动。长到今天他竟从来不知道,原来有家的感觉,可以是这么的好。每到这时,就总忍不住想抱她亲她,想直接压在身子底下zuoai。 “玉儿,不必什么都听阿妈的,不该省的没必要省,记住没有?” 成家以后,这或许是唯一让他头疼的事,跟着一辈子节俭的老两口,好好的姑娘都被他们洗脑了。所有银子家底交给红夜,是想让她多买点自己喜欢的东西,没事出去逛逛街,零嘴吃喝,脂粉玩意儿,什么都好,偏偏傻丫头都不知道该怎样花钱。看看,首饰盒子里那几样,还都是成亲那天新娘子的佩戴呢。 红夜对这些根本不感冒,她本来就不需要脂粉呀,还有叮叮当当的首饰,莫非还要戴着玉镯子去洗衣做饭?麻烦碍事不说,磕碰坏了岂非白糟塌好东西? 说不通,没了辙,自此后给娇妻买东西倒成了他当仁不让的任务。镖局走镖,每次出去,他总要留意各地好吃的好玩的,无论糖果糕点、特产风味,还是珠簪琉梳,荷包配饰之流,只要觉得玉儿会喜欢,或者戴起来好看,就必要大包小包捎带回家。 而说起走镖,又是个让他很郁闷的现实难题,从前带出来的银票存底,兴家置业,风风光光娶娇妻,实在已经花得差不多了,若想给玉儿一份更好的生活,责无旁贷是要想办法多多赚银子的。而要多赚分红,就必要多走镖,不可能再像从前一般,只在局子里当教头轻松不过心。为了家有娇妻,却每每总要离家不得相守,倒成了一个两难的矛盾。就算他挑挑拣拣不走太远的差,一趟镖下来也少说十天半月,这滋味……实在不好受啊。 ****** “阿爹说了,穷家富路,出门在外,短了银子是万万不行的。” 每次出门,红夜总要把满满的银袋塞进包裹。而他呢,带的银子基本都用在给娇妻买东西,马背行囊总是回来比去时更满当,让同行的镖师都忍不住取笑连连。 “哎哟,殷头儿,看不出来这么会疼媳妇嘛,要换成我,嘿,宁可多打两坛子酒喝,买这么多东西还不够累赘呢。” “得了吧,你要是也能娶到那么漂亮的媳妇,不信你小子还能嘴硬。” “就是,殷头儿,是不是归心似箭呐?” “这还用说,要是俺家里也摆着那种天仙似的媳妇,一定打死都不舍得出来呢。” 每到这时,他只是笑,坚决不搭腔。随便怎样说,总之是完成任务,想办法让队伍快去快回才是正经。于是,渐渐的,凡有他走的镖,成了效率最高、用时最短,还保证一切顺利平安,不必担心路上出岔子的金牌镖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