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河边的塔影客栈,这个时候应该是比较悠闲的时段,早上该忙的已经忙过了,中午要忙的还没开始忙起来。 张富贵坐在柜台里,看着账本打着算盘,那些不断增长的数字总能带给他快乐。尤其最近,店里接了几个真正的贵客,一个赛似一个的大方,这小日子越过越滋润了。 当然,最让他感到欣慰的还是他的宝贝女儿,他从账本里抬起头,看女儿苗条的身影在门口走来走去,店里几个伙计的目光也跟着睃来睃去,口水差点滴到脚背上。比起这家客栈,女儿才是他最大的财富,最大的骄傲。他自己眯缝眼葱头鼻圆球身材,老婆一张大饼脸,外加一脸白麻子,想不到竟生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 女儿张娇娇这两天往客栈走得可勤呢,他也知道是什么原因,女大不中留啊。不过对女儿的这种行为,他是默许的,支持的,也是乐见其成的。养儿方知父母艰,好不容养大一个女儿,还不就希望她找个好女婿,一辈子有个好归宿? 所以,凡店里接了什么又年轻又有来头的男客人,他回家都会装着漫不经心地提起,让女儿自己来相看。怪只怪这通州地面小,真富贵的也就那么几家,可那几家的公子他都打听过了,没一个合适的,不是年龄不合适,就是人家已经有老婆或未婚妻了。其余家境一般的,他还真看不上,他的女儿,都可以当选通州第一美人了,怎么可以随便嫁一户普通人家?他自己倒没怎么想跟去沾光,但绝对希望女儿能攀龙附凤。 此时,他的宝贝女儿张娇娇正站在客栈门口望眼欲穿。终于,门前大路的拐角处出现了一个褐色上衣,灰色裤子,一边走还一边四下张望,像个开路先锋一样的蒙古人。娇娇小姐的大眼睛顿时一亮,那张漂亮的脸也像被春风拂过的桃枝:桃花桃花朵朵开。 难道娇娇小姐的心上人竟是个为人当马前卒的小奴才?当然不是!娇娇小姐期待的,是小奴才身后那位衣带飘飘,玉树临风的公子。 可是等等,紧跟在公子身后的竟然不是铁塔似的黑脸保镖,而是一个女孩?而且,这女孩的容貌竟竟竟然……当然没她美了,不过,长成那样,也很要不得,很该死了。 在看到女孩的一瞬间,娇娇桃花般的脸儿垮了垮。但很快她就打起精神,露出迷人的笑容迎上去招呼:“柯公子,您可回来了。”至于身边那个碍眼的人,她自动忽略掉了。 “柯公子?”秀儿笑着抬头看了看帖木儿。 “嗯,我本就姓柯嘛,难道你不知道?”说这话的时候,帖木儿竟然向秀儿轻轻眨了一下眼睛。 蒙古人一般有名无姓,只有贵族才以部族为姓氏。左相窝阔台是克列族族长,所以真要讲姓的话,帖木儿应该姓克列,出门说自己姓柯,也差不多了。 张娇娇开始看见他们一路走来,柯公子一直低着头和那女孩说话,脸色异常柔和,本来以为自己又晚了一步,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了。她还在恨恨地捏紧手绢猜,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情人?未婚夫妻?甚至,已经是夫妻?但后者她觉得可能性不大,如果是已婚夫妻的话,男人不会还有这么温柔的眼神。 可是刚刚听到那女人的问题,她心里再次绽放出了希望的火花。原来,她连柯公子姓什么都不知道,跟他的熟悉程度还不如自己呢。 这样一来,新来女孩的身份她也就猜个八九不离十了:肯定不是什么好人家的女儿,连人家姓什么都不知道,就跟他一起进客栈来了,这都是些什么人啊!现在这世道,真是世风日下,像她这样贞静自爱的女孩已经不多了。 她猜,多半是柯公子今天出去玩的时候遇到了这位美女——当然没她美——然后顺手拐回来了。还真应了那句话,人不可貌相,看着那么老实纯良的人,背地里也会勾搭女孩子。 但不管怎么说,开店做生意的,来的都是客,娇娇小姐还是按耐下所有的情绪,所有的猜测,又热情又周到地把他们领到了楼上柯公子的房间。亲手给他们斟上茶,然后站在旁边问:“公子的厨师怎么没见了呢?” 帖木儿回头笑道:“正要借你的口去跟厨房说一声,我的厨师今天有别的事,就你们店里给我上几个菜吧。” “嗯,好的,公子还是只要素菜?” 帖木儿先点了点头,然后问同来的女孩:“秀儿你呢?你想吃什么尽管说,荤菜也没关系,我不吃,你可以吃啊。” “我也吃素好了。”秀儿其实有一点点想吃荤的,但跟吃素的人在一起,请客的又是他,还是客随主便比较好。 帖木儿便说:“那好吧,都要素菜。” 张娇娇答应了一声,又问:“那公子有没有特别喜欢吃的菜,或特别不喜欢吃的菜呢?” “这个你问乌恩其吧。” 乌恩其立刻在门口说:“娇娇姑娘,你出来,我来跟你说。” 张娇娇刚一出门,桑哈立刻把房门关上了。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觊觎的公子跟一位姑娘关在屋里,外面还有守卫把门,她却要去为他们准备饭菜,张娇娇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不过老天爷总算还肯眷顾失意人,她没走两步,第二号觊觎对象就出现在视野里,那就是天字号的周公子。 周公子比柯公子大了几岁,个人形象和派头也比柯公子差了一个档次。但凭良心说,如果没有柯公子出现的话,他也算是上上选了,起码这通州城里还没几个比得过他的。 若论起态度,他可就比柯公子热情大方多了,差不多每天都要夸奖她,奉承她,时不时还送她价值不菲的礼物。这人很明显喜欢她,在下工夫追她,按说,她应该完全倒向这边才对。可不知为什么,柯公子始终没有过任何亲热的表示,虽然他也很亲切,很随和,但见识过周公子的热情,她心里清楚柯公子的态度再亲切也只是客气,完全没有其他的意思,但她,就是把一颗怀春少女心放在柯公子身上了。 她是客栈老板的女儿,从小到大,见多了那些走南闯北的生意人。这些人中,满身风尘,累得弯弓驼背也没挣到几个钱的穷男人,连房钱都拖拖拉拉给得不爽快的,她固然瞧不起,也不会把他们作为候选对象。但真有两个钱的——就像周公子这样——又风流得不行,有的在几省开店,就在几省成家,处处都是老婆,何止两头大?明明就是几头大,多头大。 正因为这样的男人见多了,她反而特别喜欢那种干净的男人,几乎从见到柯公子的那一刻起,她就喜欢上了他。这个人,哪怕她不用眼睛看,单用鼻子闻,也能从他身上闻到一股清新爽洁的气息,那是让人安心的味道。 当然她不会承认,清新爽洁的背后,是他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是他的仆人、保镖和厨子,是他仆人随手赏的银锞子。如果是一个穿着洗得发白的土布的穷秀才,再干净,也不会引起她注意。 所以她推翻自己先前的猜测:肯定不是柯公子勾搭那女人,而是那女人使出了什么狐媚手段勾搭他。柯公子老实纯良,不是那女人的对手。 正苦苦思索怎么解救情郎,眼前突然金光一闪,原来是周公子变戏法似地掏出了一根簪子,而且不像镀金,而是纯金的。 虽然她很想要,可这也太贵重了吧? “这个,周公子,无功不受禄……” “什么无功,我一看见你就心情大好,什么烦恼都没了,这就是大功啊。” 一面嬉皮笑脸地讨好她,一面不容分说把簪子直接插到她头上。趁她呆愣之际,还在她发际偷了一口香,然后半闭眼做沉醉状,嘴里喃喃地说:“好美,好香!娇娇,怎么办,我不想回家了,我只想在你家住一辈子。”说话间,竟伸手想揽住她。 娇娇灵巧地后退,金簪子上缀的流苏摇曳不已:“公子,别这样,店里好多人。” 周文俊邪肆一笑,低低地说:“那跟我进屋去吧,我屋里可没别人,就我俩。” “就我俩”这几个字让娇娇目光一黯,因为,此刻,就在不远处的某间房里,也没别人,“就他俩”。她迅速后退着说:“不跟你闹了,我要给柯公子叫菜去,你中午想吃点什么呢?”她手里有菜才能理直气壮地叫开他们的门。 “我想吃什么你就给我上吗?” “只要店里有的。” “当然是有的,我一向通情达理,从不刁难别人。” “那您说。” “你!我只想吃你。” “坏人!不理你了。”张娇娇脸红红地下楼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