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府的这几天,想了很多。 想方承影,偶尔也会想九渊。忽然觉得感情这东西,真是难以捉摸。 昨晚做了一个梦,梦到我背着好大好沉的一个包裹,向山上爬,每一步,都耗尽全身的力气。前面是方承影,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走的很轻松,和旁边的人有说有笑。而且,丝毫没有注意到我。当时我心里就想,我绝对不能让他瞧不起我,不能让他看出来我已经走不动了。于是,我憋着一口气,装作很轻松的样子,一步一步地往前挪…… 迷迷糊糊地累醒了,全身乏得要命。 坐在梳妆台前,陷入沉思。 或许,就像梦中那样,他从未在意过我吧。爱或是恨,一直都是我一个人的事。 或许,我不该回来,我应该找个地方隐姓埋名,不再来招惹他。 我看着镜中的自己,无精打采的样子。 这是怎么了?我趴在梳妆台上,莫名的心烦。就算是在雪山上,我也不曾有半分的困惑与犹豫。我宁可恨的锥心,也不要现在这个样子。 起身到脸盆旁,用冷水洗了把脸,人也清醒了不少。 要想心无芥蒂的生活,就要同方承影来个了断。我咬着牙,告诉自己。 我照例易了容,掩了脸上的‘媚色’和‘刻薄’,这是龙应扬的原话,换上那副大家闺秀的样子,出了门。 路过王府的一处空地,意外地被一处“风景”吸引。 赤王裸着上身,手持大刀在空地中央练功。健硕的身体尽显男人的阳刚之气,虬结的肌rou随着他的动作,蓦地绷紧或舒缓。 “赤王好刀法!”我边拍手边赞美。 赤王停下刀,收了气,转身望向我。 看着他那锐利的眼神,我心下觉得好笑,定定地望着他,“赤王总是这么‘聚精会神’地看别人,眼睛不累么?” “好大的胆子,本王,你也敢出言消遣?”赤王拉着嘴角,不过,那模样可不是笑。 “别说是赤王,就是九渊,我也常出言调戏。”我不紧不慢地回答。 “九渊?他又怎能跟本王相比。”话是不屑的话,可赤王的口气神情却无半分不屑,还有些,防范? 我盯着他的脸,不放过一丝一毫细微的变化。看来,他是把九渊当成旗鼓相当的对手,亦敌亦友么?我暗想。 自从用幻心术试过龙应扬,我就决定,不能完全依靠九渊。最先摆在面前的问题就是,我要对付的是方承影,而他,要对付的是轩辕帝。难道,就凭着短短几个月的相处,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纠缠,我就要陪着他同整个银月国作对? 这种事,当初没有做,如今,更不会做。 “不说这个了。我想去西市看看,这狼首大赛,现在也该进行得如火如荼了吧。”目光飘向远方,我嘴角含笑。 赤王想了这么个下三滥的办法,削弱了大商贾们的竞争实力,给了龙应扬莫大的优势。看来,他也不只是个武夫。但我奇怪的是,轩辕帝竟同意了这种做法。 十两银子,亏他想得出来。银月国首辅,方承影,月俸三百两,一个普通的县令月俸十五两。平日里,老百姓使用的多为铜钱,很少用银子。虽说十两银子对老百姓来说,是笔不小的财富,可对这些挥金如土的商人,十两银子,简直就是笑谈。 赤王扬起下巴,露出深不可测的笑容。 他随手拿过袍子穿上,黑底,领口,袖口,底边有金丝勾勒简洁的图纹,愈显他武者的肃杀之气。 “穿这么少,你不冷么?”我边走边问。 “你心疼了?”他好笑地瞅着我。 “我还不曾心疼过哪个男人。”或者,方承影除外。我在心里轻轻地加上这句话。 “薄情的女人。九渊怎么就看上你了呢?”赤王大步流星地朝王府大门走去。 “他就是喜欢我薄情寡义,这点他可比不上赤王您,屋里藏了个水样的美人儿,外面还勾搭着薄情的女人。那般没脾气的人儿,赤王也舍得伤她的心?”我毫不掩饰言语当中的嘲讽,要的就是激怒她。浅云舒,虽然只见过这女子一面,但她纯净的气质让我过目不忘。 “你见过云舒了?你这女人,真是一天都消停不得。”赤王不在乎地又说了一句,“你不及她百分之一,自然也理解不了她的心。”赤王说道。 呵呵,说得好不得意,看来,浅云舒在她心中还是颇有分量的。 “赤王这话还真伤人心啊。”我说得衰怨,眼中却一片清明。 和赤王这种明里来明里去的人讲话,我心中也豁亮起来。 西市是普通老百姓才住的地方,赤王今天又没骑马,一路步行前往西市,我累得直喘。 “看你牙尖嘴利挺凶悍的,原来也只是装装样子,就这身体,能吓唬着谁?”赤王停在我身边,冷眼旁观。 “美人总是弱不禁风的,像赤王你一般身强体壮,你说,是该你疼惜我还是我疼惜你啊?”我回应赤王。 赤王忍俊不禁,笑的豪爽。 “你这女人,真让我开了眼界。”赤王看看我,又说:“再走几步就到西市了,你再坚持一下。”说完,他就大步地朝前走。 说得轻松!你那几步得顶我多少步?!我愤愤地瞪着他的后背,提了口气,一路尾随。 总算到了西市,我全身是汗。一来是累的,二来,这天气不知不觉地转暖,而我,还是那一身冬装。 “王府连顶轿子都买不起么?”我吼着。 “我从来不坐那玩意儿。”赤王不屑。 “那骑匹马也行啊。”我降低标准。 “我只骑闪电。不过,闪电前些日子无缘无故发了疯,哦,就是把你甩下马的那天,马和人一样,生病了是要休养的。你是知道的。”赤王瞅着我,最后那五个字说得意味深远。 好吧,这个哑巴亏老娘吃了。话说,如今的男人,心眼怎么都这么小? 歇得差不多了,我和赤王开始正式逛西市。 这场面,火爆啊……只一眼,就让我大开眼界。 由于狼首大赛的关系,西市是寸土寸金,本金只有十两,所以众从皆选择在街两旁摆摊,没去租店铺什么的。即使是这样,这租金仍是三两银子一个月,一个县令月俸才十五两,这租金跟抢钱差不多了。明摆着,抢的就是这些参赛的商贾。 幸好,狼首大赛就一个月,最终盈利多者胜出。所以,大家交了租金,起始点也是一样,剩下的七两银子全部用来上货。 银月国最富有的四大商贾分别从事金银器,服饰,粮食,木材行业,被李代桃僵的那家正是从事粮食行业的商贾。 街道上人挤人,这些个商人,花样百出。卖什么的都有,老百姓难得开回眼。而且,价格非常便宜,看来,大家普遍打着薄利多销的旗号。也是,在西市这种贫民聚集之地,太名贵的东西根本卖不出去。 原本呼风唤雨的四大商贾,摆难卖起了家居物品。 金银器那家摊位上,卖着镀了银的小巧饰物。小巧的耳坠,细致典雅,小巧的戒指,精美耀眼,小巧的项链,美不胜收。总之是离不开小巧二字。虽说这些饰物都只是镀银,非纯银,但做得太大的话也没人买得起。毕竟,老百姓大多是用铜钱的。不过,这家商人也不傻,除了以上的小和精之外,他们还推出了一种新饰物。是耳坠的演变样式,钉状,直接穿进耳洞。钉面上刻着各式花纹,这样一来,既别致,又更加的小巧。 百姓虽不富裕,但谁家不都有个子女,谁家没个嫁娶,难得这样式齐全又便宜的镀银饰物,大家纷纷慷慨解囊,买回家留着备用。 我在这家摊位驻足良久,一对小蜻蜓镂空图案的耳钉吸引了我,但一想到我要是买了它,就是直接增加他们的利润,变相灭发己方的威风。忍住了,没买。 服饰那家的摊位更让我迈不动步。各式衣裙鞋帽,有的花样我见也没见过。留仙裙,凤尾裙,花笼裙,郁金裙,弹墨裙,绛碧结绫复裙……看得我眼花缭乱。这家生意也很火,小姑娘,老妈子,老婆婆,里三层外三层围个水泄不通。不能买,忍住,我心中不断提醒自己。 卖粮食的那家同样摆摊从事老本行,柴米油盐酱醋茶,除了柴,其它的都具备了。虽说这家我没兴趣,可西市的老百姓有兴趣。由于家中的女人几乎都围在了前两个摊位,在这个摊位抢购的都是男人。生意同样火爆。 最后从事木材的那家就比较差了。桌桌椅椅,梳妆台什么的样式不少,买的人也很多。不过,这种大件一点的买的人数毕竟不如前三家多。当然,卖出一件的话也顶前几家卖个三四件。即使如此,这家的败相已露。至少,是赢不过前三家了。 “这些人,放着过日子的实物不买,买些装饰品,顶什么用。”赤王或许是感到无聊,边逛边发表评论。 “你懂什么,女人,才是赢利的命脉所在。”我回了他一句。 其实,赤王能说出这种话,倒让我意外。可见这个男人,并非只会打仗。我心中暗暗地记着。 接着逛。 这些商贾的摊位都是按自己的牌号排列的。依次往后走,什么捏糖人的,卖水果的,磨菜刀的,箍锅碗瓢盆的,卖点心吃食的,应有尽有。 等我终于逛到七十三号的时候,扑哧笑了出来。 龙应扬啊龙应扬,你也有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