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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牛表弟钓鱼,愿者上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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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信白了他一眼,老子的优点岂是你这个俗人看得出来的?他正了正脸,把注意力拉到自己的渔线上,可不能让惊雷看出什么端倪来,好东西要独享。

“有鱼上钩了呢,哈哈哈,我真是天才,直钩都有鱼主动送上门来。”话一出口方信都觉得自己很小白。

惊雷打算再度鄙视他一下,结果一看他的鱼线真的在动。

“噫?”惊雷纳闷。

这一声,方信也注意到了晃动的鱼线:“真的在动?”他揉了揉眼睛。

“真的在动。”

“老子,真是的天才!”方信赶紧握住鱼竿往后拉,别说这鱼还挺沉的。

“老子也当一回姜子牙了,不过他老人家钩的是人,老子钩的是鱼”“鱼”字刚说话,就从水里冒出一个人,攀住他们的船,那人背上背着一把蓝色的大弓,手里拽着鱼线。

“切,枉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原来不是吃的。”说着方信就一脚又把那人踹进河里。

惊雷夺过鱼竿,又把那个拉起来平放到船上:“你怎么见死不救?”

“他又没有叫我救,再说救他又没有银子拿,为什么要救?”人都晕了怎么叫你救?

“那你就不能先救了再问他要银子?”惊雷的意思其实就是救人为先,只是他表达有点问题。

“哦——”方某人恍然大悟,原来就是先上车后补钱。

朽木不可雕也!惊雷摇头,他还没看过这般敛财的人,敛财也就算了,而且一毛不拔。漫说方信诈了他90万两银子,日常的消费不说他请,AA总可以了吧?结果所有的都要他来付费,包括方信买的私人物品都要他买单,这算什么?

质问某人,某人还很理直气壮地说:“我从小就立志吃软饭,很软很软的饭。知道软饭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吗?”

“粥。”惊雷想了想。

“错!是米汤。”

“我……”这些日子以来,惊雷已经受够了他的歪理斜说,他一个人辛辛苦苦地把那人抬进了木屋,然后换了他身上的湿衣。

方信则蹲在桌前盯着搁在桌上的那把蓝色大弓。从纹理和技术上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他乐呵呵地把弓收进了自己包里。

“你干什么?”惊雷瞪他一眼。

“不是你说先上车后补钱的吗?这个就是钱啊。”方信回答得很纯真,而且把责任推上了惊雷身上。

今天真的有些词穷,惊雷冷着一张脸,“拿出来。”

方信“切”了一声,还是乖乖地拿了出来,“这人还是蛮多钱的吧。”摸着弓在那自言自语。

旁边的人在暗笑,这人脑子里都么都是钱?其实惊雷真的很闷sao啊,还是叶mama了解儿子,以前不苟言笑只是没人挖掘出这份潜质而已。

“你知道他是谁吗?”

方信傻傻地摇头,对于他这个才出关就流亡的江湖新丁来说,惊雷的阅历实在比他多太多。

看着某人期待的表情,惊雷心里暗爽(方信是很难搞,惊雷却很好搞,为了两人的进展,请原谅我先拿他开刀),为了掩饰自己已然有些上翘的嘴角,重重地咳了一声,表面上是为了清喉咙。

“他就是在天榜上尾随花非花之后的‘米粉’。”

“哦——!”某人长长地哦了一声,然后坐在床沿,手掰着米粉的脸左右翻来覆去地看,“其实我觉得他该叫‘我是一只小小鸟’。”

“这又是什么歪论?”

“说了你也不懂。”某人神情没落,大有知音难寻的感受,这时要是大头在就好了。在分别许久后,某人第一次怀念大头。其实也没什么,他只是觉得用弓的人和这个名字特配,真的。

米粉睁开眼睛就看见一个神情委靡的人坐在床边弹着琴,他的琴声比弹绵花强不到哪去,眼角还挂了两颗晶莹的泪滴,虽然满脸雀斑却也格外可爱。

“你怎么了?”他坐起身,因为喉咙干,他的声音有点沙。

“哇!”方信听到他的声音就哭扑倒在他的怀里,还不停地在他的衣服上蹭呀蹭。

“怎么了?”米粉焦急地问,可是怀中那人只哭不答,蹭了他一身鼻涕不说,前面还有个黑衣人死命地瞪着他,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的话,他已经死了,那压迫力以自己后天顶峰的修为也抵挡不住。

过了许久方信总算不大哭了,他低低地抽泣,从“知音难寻”一下子跳到了“钱”,米粉一时间没听清楚又问了一遍。

方信从他身上跳起来:“钱!不给就拿这个抵。”说完就抓起那张弓抱在怀里,笑得很邪恶。

米粉现在才明白,原来是进了黑屋(店)。“哈哈,两个小朋友,知道我是谁吗?想敲诈我,你们找错对象了吧。”

“哼,是吗?天榜第二而已。”连惊雷都很邪恶,从刚刚把方某人扑进他怀里开始,心情就一直不佳。

天榜第二而已?!好大的口气,米粉觉得那语气又不像在诈他,莫非是隐藏的NPC,他又仔细瞧了瞧,两麻子脸不像,他只听说高人脾气都很古怪,没听说长相也一样啊?正纳闷着想要不要叫前辈,突然觉着不对,NPC不知道天榜这种东西吧,他长久不去逛论坛其实不知道三界作过调整,榜单已经公开化了,NPC也是知道的。

“好啊,两个小鬼,居然敢诈我。”他正欲起身去夺里方信手上的弓,却见方信轻飘飘地向他飘过来,片刻即至身前,而他的眉心前停着一根银色细针,他背心吓了一声冷汗,光这一手就足见对方手段高明。

“钱!我讨厌重复说一个句话。”自从庸城之乱跟惊雷对上以后,他就开始讨厌。

“你们是什么人?”他实在不记得江湖上有这两位高手。

“朱大,牛二。”惊雷指指自己又指了指方信。

朱大,牛二?!他从来没听过这两个名字,难道真的是NPC?他还来不及细想,眉心一痛,银针已没进去一寸,米粉觉得可气,这人怎么说动手就动手啊。

“钱!”方信显然失去了赖心:“还有,他是他,我是我。”

惊雷翻白眼,有必要特别申明一遍吗?他其实有点沮丧,相处了这么久原来连最普通的朋友都不是。

这也不能怪方信,从小的生长环境让他养成了这种性格,不会轻易与人交心,可是一旦交上了那就是一辈子的事,而且他是个极为护短的人,别看他平时把大头欺负成那样儿,一旦大头在别处受了气,他一定会十倍地讨回来,所以他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朋友的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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