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采用多熟种植、提高复种指数是明清时期解决人多地少、耕地不足的一个重要措施。本文着重介绍南方稻田多熟种植的发展情况并对相关问题作了估算。全文包括明清时期中国南方稻田多熟种植的技术发展,南方稻田多熟种植的地理分布,南方稻田多熟种植发展的社会经济原因,南方稻田多熟种植的特点以及对明清时期南方稻田多熟种植中两个问题的估算等五方面的内容。文后有附表三张,对明清时期长江中下游稻麦二熟制和南方双季稻分布的方志资料作了详细具体的介绍。 关键词:明清时期中国南方稻田多熟种植 本文[1]所说的南方,指的是北纬33度以南,长江中下游到珠江流域这一广大地区,在行政区划上包括今日的江苏、浙江、江西、安徽、湖南、湖北、四川、福建、台湾、广东、广西、海南、上海、重庆等14个省市[2]。这是中国的老稻区,也是中国最主要的稻区,在明代以前,这一地区主要是一年一熟制,从明代开始,这一地区开始普遍提高复种指数,从而形成了一年二熟和一年三熟的耕作制度,土地利用率和单位面积产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提高,从而为中国在人多地少的历史条件下找到了一条解决耕地不足的新路子。 一、明清时期中国南方稻田多熟种植的技术发展 中国南方稻田的多熟种植早在汉代已见记载,汉代,广东已出现双季连作稻一年二熟制,东汉·杨孚《异物志》中就有“稻交趾冬又熟,农者一岁再种”的记载。交趾,古代泛指五岭以南地区,辖境相当于今日广东、广西大部,越南的中部和北部,可见气候炎热,雨量充沛的两广地区是我国双季稻的发祥地。但由于社会经济原因,当时并没有对这一地区的气候资源广泛开发利用,因此双季稻的种植面积不广。 唐代在云南又出现了水旱轮作的稻麦二熟技术,唐代的樊绰在《蛮书》中说:“曲靖已南,滇池已西,土俗唯业水田,……水田每年一熟,从八月获稻,至十一月,十二月之交,便于稻田种大麦,三月、四月即熟,收大麦后还种粳稻。”但当时也只局限于曲靖和滇池地区,整个南方还是种植一年一熟制。 进入明代以后,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多熟种植又在闽浙地区发展起来,并创造了间作、混作等的新复种技术。间作,就是在早稻的行间再插种晚稻,让晚稻和早稻在大田内有一段共生的时间,以延长晚稻的生长期,这一技术最早见于明代长谷真逸《农田余话》(十四世纪)的记载:“闽广之地稻收再熟,人以为获而栽种,非也。予常识永嘉一儒者,池仲彬,任黄州黄陂县主簿,询之,言其乡以清明前下种,芒种莳苗,一垄之间,稀行密莳,先种其早者,旬日后,复莳晚苗于行间,俟三秋成熟,刈去早禾,乃锄理培壅其晚者,盛茂秀实,然后收其再熟也。”据清·嘉庆《太平县志》记载,浙江在宋时已有间作稻,名为二稻,或名为传稻,详情待考。所谓混作,就是将早稻和晚稻按一定比例同时播种,共同生长,等早稻成熟,将早晚稻一起收割,收割后晚稻重发再长,等其成熟,再进行第二次收割,这一技术,最初见于明·嘉靖三十年《兴宁县志》卷三:“早枯(音占)稻(白米谷)一石,必先以衬子(赤米谷)二斗染以黑煤,交和于早枯稻中,必使黑白调匀,衬子率五分之一,刈之时留其根二三雨,衬子在其中,生意久郁,以发矣,旋刈旋生,一夜骤长二三寸。”这是利用早晚稻的共生,以延长晚稻生长期的措施,达到种双季稻的目的。 在二熟制发展的基础上,在常年气温较高的地方,到清代又了展了三熟制,其多熟种植的方法是,或是连续种三季稻,或是种二季稻加一季旱作,或是种一季水稻加二季旱作。 二季稻加一季旱作的种植方式,最早见于清康熙时屈大均的《广东新语·食语》:“下番禺诸乡,其俗微重朴勤,能尽地力,早禾田二获之余,则莳菜为油,种三蓝以染绀,或树黄姜、麦牟、或蔓菁、番藷。” 一季稻加二季旱作的种植方式,最早见于光绪《临汀汇考》卷四:“(福建临汀)农民获稻后,率多种豆,至十月可获,且有收豆而又收麦者,不止一再获矣。” 三季稻的种植方式,最早见于乾隆三十九年《番禺县志》卷十七:“南方地气暑热,一岁田三熟,冬种春熟,春种夏熟,秋种冬熟,故广州有三熟之禾,……盖五谷天下所同,惟再熟,三熟则粤东独檀耳。” 由于上述种种类型的种植方式的出现,为不同气候条件、不同经济条件的地区提高复种指数提供了技术保证,因而导致了明清时期多熟种植的发展。 二、明清时期中国南方稻田多熟种植的地理分布 明清时期中国南方稻田的多熟种植有着明显的地理特征,即不同的多熟种植同该地域的纬度和海拔有着密切关系,地处北纬28-33度的长江中下游地区,因地处北亚热带,无霜期只210-250天,历史上都以种植稻麦二熟制为主,沿江的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川等省都有分布,其中江苏和浙江主要集中在苏南、浙北的太湖流域地区,从目前查阅到的资料看,除了江苏和江西各有一条明代的资料记载外,其余全部是清代的资料,这说明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稻麦二熟制极大部分是在清代发展起来的(见附表一)。 在长江流域以南到北回归线之间,即北纬28°-23°26′之间的中亚热带地区,气温较高,无霜期长达250-340天,明清时期的双季稻,主要分布在这一地区,据统计,明清时期种植双季稻的州县,浙江有11个县,江苏2个县,安徽7个县,江西35个县,湖南7个县,湖北8个县,四川1个县,福建40个县,广东61个县,广西18个县,共190个州县,其中17个州县的双季稻见于明代方志的记载,其余173个州县都是清代才有双季稻种植记载的,说明明清时期双季稻的种植91%的州县都是清代发展起来的,其中广东、福建、江西三省又是南方双季稻种植最多的地区(见附表二)。 北回归线以南至海南岛是北热带和南亚热带地带,这里温暖无冬,冬季平均气温在10°以上。明清时期,在这一带除种植双季稻以外,还发展了三熟制,据统计,种植三季稻的有广东番禺、广西苍梧、岭溪、台湾及福建和江西的个别地区[3],种稻稻麦一年三熟的有广东嘉应、海丰和福建[4],种稻稻菜一年三熟的有广东番禺[5],种稻豆麦一年三熟的有江西临汀[6],但在南方种植三熟制的州县是少数,但即使是有三熟制种植的州县,也只是该县中的部分地区,并非整个县都种植三熟制,雍正九年《广东通志》卷五十三说“再熟其常,三熟其偶,盖春熟即不及春种也。”同治十二年《海丰县志》物产说“腴田一年三熟,潮田四月种,十月收,仅一熟耳。”《江南催耕课稻编》说,福建的稻稻麦一年三熟“十亩之中,只有三亩可以如此,以工本稍费,故为之者稀。”其之所以种植不多,是因为自然和经济的原因,上面的例子都反映了这种情况。 三、明清时期南方多熟种植发展的社会经济原因 社会经济原因,主要是人口因素。中国人口,在明代以前,据官方的统计,是在5000-6000万之间,入清以后,人口迅速增长,乾隆六年(1741年)人口突破一亿,到乾隆三十年(1765年)人口增加到2亿,到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又增加到3亿,到道光十五年(1835年)人口增至4亿。从中国历史上看,从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5900万人,到乾隆六年突破一亿,用了1740年,而从1亿增到2亿,只用了24年,从2亿到3亿,仅用了25年,从3亿到4亿只用了45年,由此可见清代人口数量增长之多,发展速度之快,这是历史上绝无仅有的。 明清时期耕地面积虽然也有增加,但增加的速度远没有人口增长的快。明洪武十年(1377年)到清嘉庆十七年(1812年)的435年中,人口增加了5.04倍,耕地只增加了1.18倍,人口增长的速度是耕地增长速度的4.27倍,其中从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至嘉庆十七年(1812年)的104年中,人口增长2.48倍,耕地增长48%,人口增长速度是耕地增长速度的5.16倍。 人口增长快,耕地增长慢的结果,是人均耕地的迅速下降,明万历六年(1578年)人均耕地为11.56亩,到清乾隆三十二(1767年)年,人均耕地降为3.72亩,减少了68%,到清嘉庆十七年(1812年),人均耕地降为2.19亩,又少了1.53亩,即下降了41%,如果从万历六年算起,到嘉庆十七年,中国的人均耕地足足减少了9.37亩,亦即减少了81%,由此可以看出,明清之际,中国人均耕地下降之快[7]。 据当时人估计,维持一个人生活所需的耕地,大约为4亩。清初张履祥说:“百亩之土可养二三十人”[8],即每人需3.3-5亩,平均为4.15亩,清代的洪亮吉也说:“一人之身,岁得四亩,便可生计矣。”[9]如果用这个标准来衡量,清代乾隆、嘉庆时期的人均耕地都在这个标准以下,人多地少演变成全国性的矛盾。当时,除垦荒解决耕地不足之外,千方百计提高土地利用率以解决耕地不足的矛盾便成了当时缓解人多地少矛盾的重要措施之一。 据统计,乾嘉之际,有12个省的人均耕地都在全国的平均水平之下,其中地处南方的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四川、广东、广西等9省,下降尤为严重,这就是明清时期南方水田复种指数提高特别快的社会经济原因(见附表3)。 四、明清时期南方水田多熟种植的特点 (一)多熟种植以沿主谷式的方向发展为其基本特点 所谓主谷式,即以生产粮食为中心。不论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双季稻和稻麦轮作制的二熟制,也不论珠江流域的三季稻或二稻加一麦的三熟制都是以生产粮食为中心的,即使是在二熟制和三熟制中种蔬菜,也是以产粮为主的,多熟制中这种作物组合的出现和南方人口激增,耕地不足,粮食缺乏的经济形势有密切的关系,多熟种植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复种指数,增产粮食,以解决人口激增对粮食的需要,即是解决吃饭问题。因此,多熟种植走上主谷式的道路是必然的。 (二)种植麦类在多熟种植中具有重要地位 麦是耐寒的作物,在寒冷的冬季可以越冬生长,种植麦类可以利用冬闲地,延长土地的利用时间,而且它又是重要的粮食作物,南方稻田能形成二熟制和三熟制,稻麦轮作成为其作物基本组合形式之一。 (三)重视用养结合是明清时期多熟种植的第三个特点 在多熟种植的条件下,土壤肥力消耗很大,为了保证既能多熟种植,又使土壤肥力不致衰竭,所以明清时期在多熟种植中十分重视用养结合的措施,这表现在作物组合上,重视安排豆类作物参加轮作,包括大豆、绿豆、泥豆、蚕豆、豌豆等,豆类作物能固定空气中的氮,增加土壤中的氮素,用豆类作物参加轮作,即能获得一季粮食,又能弥补土壤中养分的损耗,实是一举二得之举。同时在耕作措施上又采用了水旱轮作的方法,水旱轮作,既能保证旱作物的种植,又能使土壤中的有机物在土壤含水量不同的情况下,得到充分的分解,增加土壤养分达到培肥土壤的目的。同时也可起减轻病虫和草害的作用。 五、对明清时期南方稻田多熟种植中二个问题的估算 (一)多熟种植面积的扩展程度 明清时期南方稻田大力发展多熟种植,究竟发展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 据《清史稿·地理志》记载,南方各省共有824个州县,其中有多熟种植的州县,据统计为222个,约占总数的27%。多熟种植最多的省是广东,该省有94个州县,有多熟制种植的州县为61个,约占全省州县数的65%。不过这个计算是保守的,它是以作者根据方志查到有多熟种植的县为基础的,作者没有查到的县,历史上有多熟种植而没有记载的县肯定还有。因此,实际上应在27%以上。 在南方种植多熟制的州县中,由于一县中农田的海拔、气候和灌溉条件的不同,也不是全部稻田都种植多熟制的。例如广东的东莞县“种于山田一岁两熟,……种于潮田一熟。”[10]香山(今中山县)“有岁单收者,岁两收者”[11],新宁县“高田一岁两熟,潮田一岁一熟。”[12]海丰县“腴田一年三熟,潮田仅一熟耳。”[13]又如福建云霄“洋田一年两熟,埭田一年一熟。”[14]仙游“有一年一收者,有一年两收者。”[15]平和“田宜稻,岁则再熟,惟山田止一熟,以其地性凉也。”[16]因此,当我们提到某一县有多熟种植时,不能简单理解为整个县的稻田,都是多熟种植,在某些县只是其中一部分,即使在气温比较高的闽粤地区也同样存在这种情况。 在这个问题中,本来还应估算在多熟制的发展中,扩大了多少复种面积,由于历史上缺少这方面的记载,只能付之阙如。 表1明清时期南方各省稻田种多熟制州县所占比例表 省名|州县数|种多熟制州县数|多熟制州县所占% 广东|94|61|65 广西|76|18|23.6 福建|75|40|53 江西|80|40|50 湖北|62|9|14.5 湖南|76|15|19.7 浙江|78|18|23 江苏|71|8|11 四川|152|4|2 安徽|60|9|15 合计|824|222|27 资料来源:各省州县数据《清史稿》地理志。各省种多熟制州县数见本文附表一、二 (二)多熟种植的增产幅度 多熟种植肯定比单季种植增产,这是没有疑问的。问题是增产了多少?这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多熟种植,情况是不一样的。要回答这个问题,困难也很大,因为历史上也没有留下明确的系统的记载,现只能根据一些零星的材料作些推算。 (1)稻麦二熟制的增产情况 明末清初,浙江桐乡稻麦二熟制的产量:“田极熟,米每亩三石,春花一石有半,然间有之,大约共三石为常耳。”[17]雍正时陈斌在《量行沟洫之利》一文中也说:“苏湖之民,善为水田,春收豆麦,秋收禾稻,中年之入,概得三石。”[18]按麦7斗抵米五斗计算,春花1.5石相当于稻米1石,由此可知嘉湖地区稻麦二熟丰年的产量为4石,常年为3石。 嘉庆时,苏州地区的稻麦二熟制产量是:“亩常收三石,麦一石二斗,以中岁计之,亩米二石,麦七斗,抵米五斗。”[19]则产量丰年为3.85石,常年为2.5石。 由此可知,在苏湖地区,稻麦二熟制常年的产量为稻米3石,丰年为3.85-4石。常年产量比单季稻高0.5石,丰年高0.85-1石,即常年增产25%,丰年增产28%-33%。 (2)双季稻的增产情况 江西的情况是: 乾隆十五年《会昌县志》卷16:“翻稻(连作晚稻),所收少于早稻之半。” 乾隆七年《石城县志》“翻稻,必田之腴者方可种,每亩所收不及秋熟之半。”即比单季稻田增产50%。 在江西抚州,据何刚德在《抚郡农产考略》中记载,清末早稻(西乡早)亩产3石谷,连作晚稻(抑叶早二淮,袤脚老)的产量高的为3石,一般为2石,低的1石,平均为二石谷,间作晚稻产量为3石谷,单季晚稻(八月白、晚白、金包银)上地约可收4石谷。据此可知,连作稻的产量为5石谷,间作稻的产量为6石谷,分别比单季晚稻增产1石谷至2石谷,即增产25%-50%。 闽粤地区的情况: 福建的情况是“平地之农为洋田,早晚二收则稻春种夏收,晚稻季夏种仲冬获,利仅早稻之半。”[20]即增产50%。 广东潮汕地区:“上者收十一箩,次八九箩,下者五六箩。”[21]平均为8箩,当地以2箩为一石,则平均为4石谷。据近人研究,广东稻田单产为亩产谷3石谷[22],则潮汕地区双季稻比单季稻多收1石多,即增产33%。 广州地区,双季稻的种植“(晚稻)少于早稻三分之一。”[23]即增产66%。 从上述的记载看明清时期的南方双季稻田,比单季稻大约增产25-66%之间。而以增产50%的地区占多数。由此可见,多熟制的推广对缓解当时粮食供应紧张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