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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忙里偷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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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亦心忙着整理先一步到印度的珠宝商资料,严绾自知帮不上什么忙,只能把自己在巴西收购的宝贝拿出来赏玩。

自从买到这几颗宝石,一路从宝石城飙到巴西利亚,不及喘气就赶往圣保罗。用完晚餐又已经太晚,这些宝石到这时候才有余暇和她见面。

闫亦心接收传真的时候,看到她喜孜孜的侧脸,忍不住笑着摇了摇头。她可真是一个容易满足的女孩子,只是一些中低档的宝石,就已经觉得心满意足。

也许是心有灵犀,严绾一抬眸,接收到了他的目光,忍不住问:“要不要我做事?”

“我在等传真,正闲着呢。”闫亦心摇头。

“对了,今天陪我的那个印度女孩子,长得很漂亮,就像印度影片里的那些明星。可是她不会说英语,我们打了半天手势,也没有弄明白对方想要说什么。”

“印度成人的识字率仅为54%,妇女的地位,也不像我们想像中的那么大。”闫亦心想了一下,又问,“你听说过印度的种姓制度吗?”

“种姓?历史书上的吗?好像印度人把人分成四种……”严绾犹豫地回答,“前三种只能是雅利安人,第四个种姓叫首陀罗。可是不对啊,那个女孩子不可能是首陀罗,她的皮肤很白,首陀罗应该是黑肤色的土著居民。”

“由于战争的原因,雅利安人和土著居民融合,种族的界限虽然日渐模糊,但种姓制度却还是长时间的保持,被称为贱民,据说还有印度人口的百分之十。他们只能从事商业和渔夫、清洁工人等等,也没有选举权。”

严绾震惊:“我一直以为种姓制度是孔雀王朝和莫卧儿王朝时代的,怎么可能到今天这样的文明社会,还会有这种……”

她打着手势,似乎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印度有很多流民,他们和贱民之间的区别,似乎也不是很大。”闫亦心叹息,“今天,你看到的是新德里,下次带你去旧德里,就会发现有很多衣衫破烂的贫民。不过,像那个女孩子,应该是父母之中,有一个是贱民,她身上有着雅利安人皮肤白皙的特点。当然,也可能是和蒙古人的融合。”

“可是她长得那么漂亮……”严绾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印度人的轮廓很深,看上去比较有立体感。”闫亦心一边说,一边抽出了传真机里的纸,“看来,为了这颗宝石,从世界各地赶来的珠宝商真不少。”

“只要不落在陆氏手里,那闫氏也不算失败吧?”严绾首先想到了切身的利益。闫亦心的,就是她的。

闫亦心叹了口气:“理论上说是这样,不过我觉得陆氏的决心很大。如果最后谁能得到它,不出意料的话,不会有人和陆氏、闫氏争夺的。”

严绾泄气:“那就是说,最后还是由你们两家争夺?”

“理论上说的话,应该是这样。”闫亦心神色凝重,“但是,陆氏的总裁可以授予他们更大的资金额度。”

总而言之,形势对于他们来说,更严峻一些。

“你向闫老爷子说明情况,难道就不能多批一点资金给你吗?”

“那个额度,已经是底线了。”闫亦心摇了摇头,“所以,我们只要尽力而为,就算无法达到目的,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但是之前,却绝不能够放弃。”

“嗯。”严绾用力地点了点头,像是要给他、也给自己信心。可是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叹了口气:“如果不止那一颗蓝宝石就好了。既然二十年没有出产的矿床能够死灰复燃,为什么只产出了一颗呢?”

“能够产出一颗,已经是奇迹了。”闫亦心失笑。

“两颗也只是奇迹。”严绾故意胡搅蛮缠,顺手打开了尖晶石的纸包。

忽然,她的眼睛发直了,指着那颗尖晶石脸色微红。

闫亦心奇怪地问:“怎么啦?压碎了?”

“不是,我买的是变石尖晶石!天哪,亦心,我居然买到了一块变石尖晶石!”

闫亦心站起来,果然看到白色纸包里的尖晶石,已经不是白天看过的那种灰蓝色,而是呈紫色!

“看来,你倒是捡了一个大便宜,变石尖晶石,可是非常稀少的尖晶石品种。”

严绾激动地点头,放在手心里爱不释手:“临走时随手捞了一块,谁想到就是珍品呢?”

真正的变石是金绿宝石的一种,又称亚历山大变石。不过,它的变色和这块尖晶石不同,在阳光下呈现绿色,而在白炽光和烛光下呈现红色,挤身为世界五大名石之一。

“幸好你接了一个电话,不然的话,我再挑挑拣拣就会挑红色尖晶石了。当时只觉得这种灰蓝色有点特别,虽然蓝得不透明,但还是一眼就相中了它。”

“所以,对于宝石的直觉有多么精准!”闫亦心点头。

严绾爱不释手,因为她的提议,他们只订了一个总统套房,所以现在都在外面的一间。

“现在不早了,又坐了这么久的飞机,你早一点睡吧。”闫亦心出声提醒,“你睡里面,我就睡外面好了。不过,你晚上可要闩上门,我可不能保证……”

“我知道你是谦谦君子。”严绾把宝石收拾好,装进了背包,一溜烟地闪进了房间。门甫关便又探出了一颗脑袋,“你也早一点睡吧,天大的事明天再说,无能为力的事,不用多加考虑。”

她的笑容明媚灿烂,在他阴沉的心田里点燃了一盏明灯。他顿时回以一笑:“不错,有些无能为力的事,根本就不用考虑!先把精神养好,准备接招就是。你今天占了一个大大的便宜,明天请客吃饭。”

“好啊,没问题。”严绾见他神色轻松,满口答应。

于是,在剑拔弩张的公开拍卖前夕,闫亦心带着严绾畅游旧德里。

其实两地并没有什么明显的界限,但可能是多年的约定俗成,贫民很少跨过广场进入新德里。难怪闫亦心说是新旧两重天,看过了新德里宽阔的街道,再看旧德里低矮的楼房和类似于弄堂的巷子,确实让人一时难以接受。

“带你去看红堡吧,相当于我们北京的故宫,是莫卧儿王朝的皇宫。”闫亦心拉着她坐上了一辆汽车,街道周围的印度人服饰很杂,半是破旧的。

“差距好像太大了吧?”严绾不敢置信,“我们在那边……处处都整洁开阔,跑到这里,像是一下子倒退了至少五十年!”

“在印度,贫富差距很大。”闫亦心拉着她上了汽车,“还有乞丐,就算再富有的国家,也不能杜绝他们的存在。”

红堡在老德里中部,因用红砂岩建成,通体红色而得名。北京的故宫也是红色的,但主要用的是灰砖,只是一层墙是红色而已。和故宫一样,红堡也有护城河,但和北京比起来,连一半都不及,简直就像是一条排水沟了。

“这座红堡是莫卧儿王朝第五代皇帝沙.贾汉所建,当时他决定迁都建红堡的时候,被称为为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泰姬陵正在修建,由此可见,当时的印度,是如何的富庶。可惜,像我们常说的‘富不过三代’,在皇族也一样适用。贾汉的父亲是莫卧儿王朝最杰出的皇帝,而他却只知道挥霍昏庸。如果不是政变,可能还会有另一座陵被建造在泰姬陵的对面。”

“他虽然算不上明君,至少还算得上是一个痴情人。在宠姬死后,还能为她建造这样的陵墓,在帝王中间,也算得上很难得了。”

闫亦心忍俊不禁:“你们女人看问题的角度,倒和男人真的不一样!”

严绾嫣然一笑:“那是当然,我们女人是感性的,则男人则比较理性。我想,泰姬直到死都觉得幸福,因为得到了心爱男人的宠幸,并且直到她死亡之后,还用二十二年的时间,建造了举世无双的泰姬陵。”

“即使成为亡国之君?”

“亡的是国,并不是爱情。”严绾白了他一眼,“你们男人是不懂的啦,江山和美人,往往不可兼得,可就是难得有那么几个人,能够舍江山而取红颜。”

“你说要请我吃饭的,不会就准备在旧德里吃吧?”闫亦心提醒着某位游得不亦乐乎的女人。

“旧德里有什么不好?好吧,那就去新德里,我觉得同样的东西,那里绝对要这里的两倍不止!”

闫亦心失笑:“放心,我说的是请吃饭,刚才你已经请过了。”

“就是在里面那一碗不知道什么样的饭吗?”严绾有点不好意思了,他们的午饭,连昨天的快餐都不如。

“当然,我只要你请一顿,所以,现在轮到我请你去品尝一下印度的大餐了。”

闫亦心看中的餐厅,绝对是新德里首屈一指的酒店。严绾吐了吐舌头:“幸好是你请,不然你就直接准备把我压在这里吧!”

“我……舍不得。”闫亦心笑着摇头,替她拉开了餐椅。

“严绾!”一个不敢置信的声音,在异国他乡分外显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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