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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温馨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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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初,岱城。

黄莹衣在家里审核学生提交的实验数据。

关于“伽马骨蛋白”的论文已经写好了三篇,很快就可以发出去了。

她在看维生素G的数据,因为它在补骨脂中的含量低,提取出来的数量少,所以实验进展有些缓慢。

她看了一会儿材料,走到客厅里休息。

母亲袁彩玲忽然说道:“我和你爸在这儿待了好几个月,有点儿想念成都的美食了!”

黄莹衣道:“既然你想家,那就先回去住几天,然后再过来也行啊。”

“回去就不是住几天的事。这么远的路,来回一趟不容易。”

“很容易的。你上次跟陆丞开车来,路上走了两天。这次坐飞机回去,很快就到了!”

“家里还养了不少花呢,估计该被你弟养死了!”

“那就别养花了。”

“你爸的腿疼毛病完全好了,趁着天气还不是太热,我们想出去旅游!”

“好啊,你俩还不到七十岁,正年轻着呢!可惜小芸没放假,要不然让她陪你们玩。”

数里之外的半山别墅,饶玉秋在教女儿识字。

小姑娘陆欣沅翻看着图册,嘴里“咯咯”笑着:“mama,这些字,我认识许多呢!”

饶玉秋道:“我又没教你,你怎么认识?”

“幼儿园里见过,动画片里也有。”

饶玉秋教了几个字,陆欣沅很快就记住了。

饶玉秋很开心:“比你哥聪明!当年我教他的时候,差点儿被气死!”

开心之余,她还是有点儿担心,暗想:“是不是女儿吃补药了?我已经很小心了,单独给她烧粥,rou汤也是单独熬的。”她毕竟是医生,不敢给女儿乱吃补药,要是吃药变得早熟,停止生长发育,那可就惨了。

饶玉秋想起自己小时候,日子过得不太好。父母离婚的早,母亲一个人带他,因为忙而照顾不周,该发育的年纪营养不足,导致个头没长高,只有一米五几,这让她感到很遗憾,所以既想给陆欣沅进补,又不敢给她进补。

饶玉秋的父母都去世了,母亲就生她一个,父亲那边儿,倒是有好几个子女。因为距离远,基本没什么联系。因此她的心思都放在一儿一女身上,别的不需要多想。

6月5日,陆丞接受经纪人的安排,去天津参加马拉松比赛。

他跟各大公司有代言合约,一年内要参加几次比赛,通过这种方式,来保持曝光率。

赛事本身没什么好说的,他的实力在那儿搁着呢。

只要有他参赛,洪延明就老实跟着,不再主动发起冲击,因为这种级别的比赛,成绩再好也就那样。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洪延明也通过了奥运选拔赛!他想在奥运赛场上大展身手!

除了洪延明之外,其余几个人的实力低一个档次,对陆丞无法构成挑战。

因为天气比较热,比赛安排在早上6点开始。

陆丞轻轻松松跑下来,并没有创造新的全国记录,只是打破了天津马拉松的赛事记录。

随后,他去珠宝玉石城逛了逛。

天津号称有“八大文玩市场”,相对而言,赌石业不成气候。

陆丞只找到两家小型的赌石店,买了三块翡翠原石,大的三十公斤,小的只有两公斤,还有一块10公斤。和田玉的料子倒是买了一批,约有50公斤。

同样是和田玉,还有很多的分类。其中包括

青玉,产量丰富,价格相对较低。

墨玉,质地温润,黑色如墨。

碧玉,质量好,价格低。

山流水,受到自然侵蚀和泥石流、雨水和冰川的冲蚀搬运,并没有完全进化成籽料。

光白籽,白度和细度几乎是完美的。

羊脂玉,如羊油一样净白,纯净,有一点暖色。羊脂玉是和田玉中的极品。

黄玉,在古代排在白玉之上,一直是皇室专属,更加尊贵和高端。

红玉,俗谚云:“玉石挂红,价值连城”,意思是红玉非常珍贵。

红楼梦中有这样的情节,第35回《白玉钏亲尝莲叶羹,黄金莺巧结梅花络》:

贾府有一个叫黄金莺的丫鬟会做梅花络,所以薛宝钗把她带到宝玉跟前。

黄金莺拿起通灵宝玉犯了难,到底用哪个颜色好?这样金贵的东西肯定不能用杂色,用大红又犯了色,黄色不明显,黑色太暗,最后想来想去,决定使用金线加上黑珠儿线络。这样络完之后,宝玉大加赞赏。

什么是“犯了色”?两个物体的颜色相同或相似,被称为“犯了色”。

所以通灵宝玉只能是红色,才能被称作是犯了色。这是《红楼梦》唯一描写通灵宝玉颜色的地方。

陆丞想各个品种的玉石都买点儿,带回去刻录符文看哪个好。有些玉石,比如说红玉太贵,那就买一两块,有些便宜多买点儿。.

买完玉石,他当天便坐高铁返回泉城,一个多小时就到了。

蒋秋芸还在客厅里码字。

陆丞问:“昨晚儿我不在,你在哪儿睡的?”

蒋秋芸答道:“这儿啊。你以为哪儿?”

“你不是害怕一个人住吗?”

“习惯就好。我检查了安保系统,一切正常,我还怕啥?”

“你不怕鬼?”

“你说这儿受千佛庇佑,没有鬼敢过来。”

“小鬼不敢来,若有大鬼呢?”

“我看你就是大鬼!哼!我咬死你……”

陆丞心中一荡,看着对方吹弹可破的面容,湿润诱人的红唇,婀娜多姿的身躯,没敢接口往下说。

他取出三块翡翠原石,道:“我去地下室,把这几块石头切了,看里面有没有玉。”

地下室隔音效果好,就算是晚上切石头,隔着几十米,别的人家也听不到。

蒋秋芸咬着嘴唇,码字的速度更快了。

她的中篇小说《阮郎归》已经在《收获》杂志上发表了,暂时看不出反响如何。这年月实体小说落寞了,读者读了杂志,也未必在网络上抒发心情,这跟网络小说不一样。网络小说的好坏,立马就可以知道,这边一发出来,几分钟之后,那边就有赞有骂。

敲击键盘一个小时,她站起身来,练了一遍大巫神拳,然后走到地下室。

“怎么样?切好了吗?”

陆丞笑道:“两块小的剥了皮,大的切开一片,都有玉。”

蒋秋芸看见一块鸭蛋大小的玉石,通体翠绿,跟玻璃球一样;还有一块比拳头稍大的玉石,半透明,颜色有些发蓝;另有一块较大的玉石,有一条浓郁的色带,就像大拇指那么宽。

她开口问道:“这块大的原石,你花多少钱买的?”

陆丞答道:“70万。”

“只有一条色带,能回本吗?”

“肯定能啊,种老化冰,色带明阳翠绿,贯穿了整块玉石。中间这块,我要切下来,拿给雕刻师看一看,好料配重工,在他们手里能提升价值。边角的白翡我准备留着,可以用于雕刻玉符。”

“这颗鸡蛋大的玉石呢?”

“这是玻璃种,非常珍贵,也要找大师看看,是本色雕刻成摆件呢,还是打磨吊坠和戒面。”

“那颗比拳头稍大的,能切玉镯吗?”

“我用标尺卡一下……正中央能做一只,圈口不能太大……”

“我还没有蓝水翡翠呢。”

“若真是绝世精品,我也不舍得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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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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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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