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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鸳鸯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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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凉军这一去,万一被陷进去怎么办?

话说到这份上,卫长嬴心里再遗憾也只能称是了。

所以这场兴兴头头的姐弟重逢,还没开始呢就先扫了兴。

这种情况,最尴尬最无奈最受委屈的当然是苏念初。她也有十九了,定好婚期却被时局所扰,只能继续在娘家住着,委实狼狈。

虽然这不能全说是卫家的错,但卫长嬴还是特意见了她一面,将自己出嫁时压箱底的一对金镶玉鸳鸯镯子送给了她,言明是卫家家传之物:“听我祖母说,这是我高祖母那时候得了一块上好玉料,寻匠人做的。那之后一直在卫家代代相传,到了我出阁时,祖母怜我远嫁,破例把它们放进陪嫁里。原本我是想在你过门之后作为贺礼,也算还回卫家。但如今长风被流民所阻,一时来不了,你且先拿着,就当个念想罢。”

本来苏念初见这对镯子玉质清透犹如月华,工艺精湛非比寻常,搁在锦匣里,隐隐竟有玉光金气氤氲生辉之感,是推辞不受的。但现在听说是卫家的传家之物,却迟疑了起来。

卫长嬴劝说一番,半是强迫半是哄劝的让她收了下去,又好言好语安慰她一番,这才告辞而去。

她走之后,灵仙公主来看女儿,见着这对镯子,又听说是卫家传家的东西,不过因为宋老夫人溺爱孙女才让她带出门——但卫长嬴虽不忍拂了长辈心意,却也不想占娘家这个便宜,是以借着苏念初过门,把东西还回去——公主很是高兴,亲手替女儿把镯子戴上,端详着如与玉色成一色的皓腕,道:“也不必拿下来了,就这么戴着吧。”

苏念初有点舍不得:“姐姐她说是卫家的传家之物。”

“那有什么关系?你又不是不仔细的人。”灵仙公主见女儿摩挲着镯面,显然颇为意动,抿嘴轻笑道,“这东西虽然好,咱们家也不是没有。不过是因为是卫家的传家镯子,又是卫夫人

亲自送过来的,所以才值得特别看重而已。但卫夫人都说了,你那夫婿一时来不了帝都,她提前把这对镯子送过来给你做个念想,你不戴着,藏匣子里,算什么念想呢?”

苏念初想想也是……

而卫长嬴回到太傅府,还没坐下来喝口茶水,又听到一个不好的消息——沈舒光差点被獒犬咬了!

太傅府这偌大的府邸,虽然侍卫如林,但很多时候人力不及畜力,所以为了看好门户,外院还养了十数头异种獒犬,俱是性情剽悍凶猛。这种獒犬卫长嬴是没见过的,但也听说过,每一头四肢着地时,都比沈舒光还高。

奔着看家护院去的獒犬本来就是力求凶悍,以沈家的权势更不用考虑万一把人咬出事儿来的下场。是以,慢说小孩子,即使是成人,被这种犬活活咬死也不是奇事。

卫长嬴听到这个消息,吓得魂飞天外!整个人都不好了!

过来报信的下仆忙不迭的说有人恰好路过救了沈舒光,二孙公子如今好得很——连说数遍,卫长嬴才回了神,发疯似的向上房跑去!

到了上房,不及人通报一路闯进去,便见堂上济济的人,堂下还跪了数道身影。但卫长嬴如今无心去理会,目光一扫,已看到沈舒光正满脸泪痕的被祖母抱在怀里,神情之中惊恐尚未褪尽。

察觉到母亲来了,沈舒光有些呆滞的目光才转动了一下,哇的一声大哭出声,挣开祖母的怀抱,一把扑进母亲怀里,小手紧紧扯住她裙裾,哭得声音都变了。

卫长嬴又是心疼又是恼恨,先揽住他,再草草给苏夫人行了一礼,把儿子全身摸遍了不见伤痕,这才略放了点心。再看儿子伏在怀里惊吓过度的样子,之前活动灵动的目光此刻却满是惶恐,竟显出几分呆滞来,问什么话都不回答,只是抱自己的手越来越用力——她心里的怒火难以按捺,用力抱紧沈舒光,抬眼就问:“母亲,这是怎么回事?獒犬不是素来只在外院吗?如何会差点咬伤了光儿?难道光儿跑去了外院?”

她出门时本来是把沈舒光放在金桐院里,让人看着不许出院子的。但苏夫人认为金桐院里有个小水池,虽然说不深,而且下人们也一定会盯紧了,到底不够安全。是以坚持让卫长嬴出门的时候,就把沈舒光送到自己这里来。而沈舒光虽然顽皮,但因为年纪小,心性还是天真烂漫,逢事以撒娇为主,尚且没有染上颐指气使、逼迫下人的习惯。他跟前的下人又不是疯了,会把他带到外院去。

这样怎么还会发生差点被獒犬咬到的事情?

因为担心儿子,卫长嬴此刻情绪激动,语气里带着明显的质问。

只是此刻她却没有心思去顾及苏夫人的心情。

不过苏夫人现在也体谅她的心情,对她的质问并未呵斥,反而叹了口气,道:“恒儿这个孽障!亏得朱磊即使路过,不然……”说到此处,她冷冷看了眼堂下。

顺着婆婆的视线,卫长嬴才发现,堂下所跪的众人里,打头的正是自己最小的小叔子沈敛恒的生母苗氏,后一步跪着的就是沈敛恒,母子两个正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偷眼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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