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的日子到了,江南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厅里,座无虚席。双方围绕着标的物有无质量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赵碧莲说:“我们的机床是没有质量问题的,肯定是你们的员工未经培训*作失误,况且,购销合同上写得很清楚,一个月内如有质量问题,买方可要求退货,现在好几个月都过去了,买方始终没有提出过退货,可见,所谓的质量问题,只是买方拖延付款的借口,它根本就是不存在的。”
王家仁的妻子反驳:“做人做生意是要讲信义的,就机床的质量问题,我们多次找过你们,你们心中是有数的,况且,那几台坏机子现在仍放在厂里待着,有没有问题,开机一试不就全清楚了,何必白的说成黑的狡辩呢?”
法庭辩论结束,审判长问双方愿不愿意调解?遭到了双方的拒绝。于是,他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法院判决认为:根据双方约定及国家关于产品质量方面的规定,本案中尚无确切证据证明,买方在收货后一个月内,向卖方提出过质量异议,应视为默认了机床产品质量合格,且双方未明确约定产品的质量保修期,因此,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剩余的全部货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事后,王家仁的妻子哭诉着说:“赵碧莲,你我都是有孩子的女人,法律无情人有情,你敢不敢对天发誓,你卖的机床不是劣质产品?天理良心,容不得使滑掺假,今天,你虽然赢了官司,但输掉了道德人品,终有一天,你要为此付出代价的!”
“法庭所查明的事实,是建立在证据链条上的法律事实,至于真相到底是什么,有时候,只有当事人心里最清楚,谁能更好地运用证据规则,使法律事实变得有利于己方,谁就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于其他,那不是法所调整的范围,我就不做评论了,毕竟,法不是万能的。”张广利夫妇的律师赢了官司之后如是说。
从此,证据,法律事实的概念,在赵碧莲心中根深蒂固,使他们在交易的过程中,鲜有失手。
张广利夫妇相信,没有天生的猎物,也没有天生的猎手,事在人为。在钢筋混凝土浇铸的都市丛林中,他们嗅觉敏锐,配合默切,行动迅速,加之身处开放的沿海城市,本地人占得了天时地利,不断涌现的商机,被他们一个又一个地成功捕获,用赵碧莲自己的话说:“有时简直想不赚钱都难。”
终年无雪的江海市内,张广利夫妇在玩一场滚雪球的游戏,他们拥有巴菲特自传里所描述的滚雪球的条件:湿湿的雪,长长的坡。掘到第一桶金之后,如同雪球有了初核,在此基础上,得心应手,愈滚愈大,愈滚愈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