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小丫头就成了专职做饭的了,包括她自己的衣服,也都是明辉来洗的。可是,日子稍稍长了一些之后,小兰却发现,她每天就做做饭,其余时间,几乎都没有什么事做。于是,两人之间,发生了如下对话……
“嗯……大哥哥,你每天出去,是去哪里唱歌呀?”
“我?一般就是在街边,看看哪里人比较多,就在那里摆个摊子唱歌。如果有人喜欢,就捧个场,给一点钱。每天,咱们买食物的钱就是这么来的。”
“那个……大哥哥,教小兰唱歌好不好?小兰也跟你一起去唱歌去挣钱,多了小兰之后,或许……或许会比大哥哥自己好一些?”
“啊?你怎么会有这么想法?”
“每天……每天大哥哥出去之后,小兰一个人在家,总是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呆呆的,只能到处乱转。可是小兰一个人,又不敢随便乱走,怕……怕再被谁……被谁抓走,于是,小兰……小兰就只能在家里呆着,很没有意思。大哥哥,其实,小兰会唱歌的……”
“呃……那好吧,从今天开始,哥哥教你唱歌,也教你弹吉他和乐理,好不好啊?其实,大哥哥很早以前,也是科班出身呢……”
“啊……哥哥你真好!”小兰说着,就搂着明辉的脖子,在明辉脸上“吧唧”了一口,顿时,这个胡子拉碴的颓废青年,顿时一张脸红得好像……好像可口可乐的广告牌一样……
就这样,每天明辉唱完歌回家,就多了一个任务,就是每天教这小姑娘唱歌,识谱,等等。就在这期间,明辉发现,这小丫头的音乐基础,比他想象的要扎实得多。不过也难怪了,郑老怎么说,都算是乐坛名宿了,她的学生,肯定不会太差,尽管只学了两年左右,而且这个学生还是个勉强够得上萝莉资格的小姑娘。
不过,小兰也不是没有烦心事。她试着去弹吉他的时候,却发现自己那短短的小指头,连吉他弦都按不住。是啊,吉他竖起来时候都比她身高也不差多少了……
没办法,她只好先从唱歌学起,以后长大了,再考虑吉他。
这天,就像往常一样,明辉和小兰,一起坐在河岸边,明辉弹着吉他,配合着小兰的歌声。但,明辉弹着弹着,却有点走神。因为他近段时间,收获寥寥,口袋里的钱,越发紧巴了……
就是在这种状态下,他的手,却仍然能够弹出流畅的旋律,能够基本不错音。不得不说,明辉的基础,还是相当扎实的,他和他的旧吉他,几乎都是一体的感觉,即使走神了,小兰也没发觉。
但,走神了到底是走神了,调子不由自主地高了不少。当他发觉时候,这首歌已经比原唱高了两个调了,而这首歌原本就很高,当初他教小兰时候,可是故意调低了的。
可是,就在这种情况下,让他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晴朗的天空下,一只海燕飞翔~~~~飞翔~~~~”
这小丫头,竟然真的唱下来了!这么高的调子,不要说明辉自己了,就是明辉当初在音乐学院旁听时候,那些音乐学院声乐系正牌的学生们,也少有几个能唱得出的!而且,小丫头的高音,可没有半点勉强,在很高的地方,也能圆转自如……
他不禁想起,早先他教小姑娘唱一首很低的歌曲时候,她也能将那首歌很好的演绎,技巧有余,只是缺少灵魂罢了。毕竟,这小姑娘只是小姑娘罢了,那样融合许多人生感悟的歌声,至少现在,她还唱不出来。可是,这就很让人惊讶了!
之后,他有意试了不少不同调子的歌曲,终于确定,小兰这让人惊讶的小丫头,果然无论什么样的调子,只要稍加适应,就能完整地唱下来,除非是一些美声极致的歌曲,那就不是天赋能达得到的了。但这已经很不得了了……
高低自如,这样的歌手,实在是太难得了!而且,她不是掌握了许多技巧,靠着技巧唱出来的,纯粹是天生的好嗓子!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好嗓子,简直是着了魔的好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