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电影,就算有最棒的编剧、最好的导演、最大牌的明星、最好听的音乐、最强势的宣传、最多的影评人溢美,但如果不能获得足够的院线进行上映,那等待这部电影的,也将是票房悲剧。
当然,这种的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在全世界范围来说,都是极其少见。但唯一的例外,是在神奇的国度——华夏。在这个时常上演奇迹的国度,只要是华夏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否定的影片,再好的影片,也只能在华夏内陆之外赚票房。
当然,《海底总动员》这部动画长片,倒是无虑于华夏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审查。毕竟这是部主要讲述父子亲情的动画长片,该片不涉及暴力、色情、政治,在王董事长的运作下,虽然还差一些音乐部分没有完成,但也已经通过了华夏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审查,获得了在华夏内陆的上映资格。
真正让王董事长头疼的,是关于上映院线的票房分成问题。
神奇的华夏,总是能不断的孕育奇葩。就拿票房分成来说,与其他各国或地区相比,华夏的票房分成就只有一种模式。
在华夏的票房收入中,首先,华夏电影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专项基金要分得的比例是百分之五,然后还有营业税百分之三点三。除去以上两项支出后,剩余的票房收入才由影城和制片方共同分享。
此外,影城会根据影片题材大小、阵容强弱,按百分之五十七到百分之六十二的比例获得收益,例如张毅谋、陈恺歌这些名导的影片,影城一般都会按下限分得百分之五十七。当然,这百分之五十七的收益中,八大院线要从其下属影城分得百分之六左右的收益,换句话说,影城实得的分成比例是百分之五十一。
最后,制片方按百分之二十九点七至百分之三十四点七分成的比例,获取剩下的票房。同样以张毅谋、陈恺歌这种名导的影片为例,制片方将会获得上限百分之三十四点七的分成。而制片方这百分之三十四点七的收益中,除了要用来回收投资,还得用来支付拷贝费用、宣传费用和发行费用。其中发行费用是很大的一笔钱,一般为票房的百分之五左右。
这样一来,制片方在影片票房的分成比例大约是三分之一左右,扣除各方面的费用后,一部投资一亿元人民币的影片,按最高上限分成来算,票房最少也要达到三亿元人民币以上才能收回成本。而这,还是大阵容、大导演才能获得的最高上限分成。像江河和腾飞集团这样的新入行者,一般获得的分成比例,也就是百分之三十,这样一来,一部投资一亿元人民币的影片,票房最少就要达到四亿元人民币左右才能收回成本。
以风险与收益相适宜的原则来,华夏的电影制作方的风险过大,投资人的钱一旦投出去了,经常只能听天由命。虽然分成方式极不合理,但由于占据市场主导的八大院线或多或少都有国有股份,并组成了联盟,几乎变相的垄断了电影放映市场。
而华夏的电影制作公司方面,又分为国营,国有控股和私企三个阵营,其中国营和国营控股方面,有着行政补贴和行政干预票房两**宝,自然不会在意票房的分成比例模式。剩下的私营企业独木难支,自然无法与八大院线进行谈判。
对于这样的分成模式,王董事长自然极其头疼。毕竟当初对《海底总动员》的发行计划,是一步一步的来,用时间降低宣传花费和发行成本,并在票房分成中获取最大分成比例。
但现在为了明年的奥斯卡,反而要用钱来减少时间花费。比如宣传规模,影城的放映规模、时间和场次,华夏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各项检查等。《海底总动员》到现在为止,已经花掉了一亿四千多万人民币,而为了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影片的的宣传和发行,就必须再投入五千万人民币左右,才能取得最好效果。
另外,由于前期没有与八大院线方面沟通好,现在为了突击上映,前几天王董事长与八大院线方面联系后,一番谈判下来,借着王董事长积累的人脉,《海底总动员》作为一部动画长片,倒是能获得上映最少四个星期;每天在每轮放映场次时,都至少有一个播放厅放映;八大院线旗下所有影城都同时上映的待遇。但与此相对,《海底总动员》的票房分成,就只能获得百分之三十的比例。
按照这个近乎最低的票房分成比例来,总花费将近一亿九千万人民币的《海底总动员》,就必须在华夏内陆取得七亿人民币以上的票房,这样再加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票房后,才能从票房收入方面赚回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