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鲁城南,干桑河畔。没人知道干桑河的美,就像没人知道干桑河的过往。在这片辽人的土地上,有这一条河流,承载了千年的风霜。
太阳照在干桑河上,余光萨满清澈的河水,蔚蓝色的天空像一面广阔的幕布,遮住了整个大地。暖日西去,红色的云彩慢慢挂在天边,像一片流云染上了红血,惊得人心微微颤抖。曾经有个古老的说法,干桑河畔,有多少爱,就有多少勇武,有多少朴实,就有多少光彩。干桑河静静流淌,契丹人永远不知道干桑河的伟大,没有这条河流,西北草原就会死去万千牛羊。这里本就是汉家儿女耕牧西北的源泉,所以,总有一天要夺回来。
行走在夕阳下的河畔,身影拖得长长,倒映在水中,随风飘荡。赵有恭手抚胸口,他爱这片土地,爱这条河流,不会太远的,他要拿回武州城,将干桑河重新置于大宋的怀抱中。他不是赵佶,也永远都不会做赵佶。
一个身着银甲,腰缠金銮带的男人,清风吹过,长发在耳畔飞舞,夕阳下,他看上去高大威严,气势不凡,可谁又知道,今年的赵有恭才二十岁。
苦难能毁灭一个人,同样也能造就一个英雄,不同的人,不同的生活轨迹。低下身捧一把清水,冰凉清爽,是不是该感谢赵佶呢?如果不是他步步紧逼,也许自己就如同刘阿斗那样,浑浑噩噩,美美满满地过完庸庸碌碌的一辈子了。木女侠自己的锦帕递过去,看着这个男人,她美目深邃,满是情谊,“恶贼,咱们真的要打嘛?”
“当然要打,要想拿下武州城就必须要打,而且要狠打!”赵有恭擦擦手,抬头看了看左侧的夕阳,快要落山了,想来步佘快到了吧?此战是必须要打的,因为赵有恭想要武州城,如果不要武州城的话,无需恶战,只需逃跑就行了,而且一触即溃,不正是同州兵马的作风么?
同州兵一直都是老爷兵的代名词,比之大辽最为惹人讨厌的贵族兵都多有不如。在大辽,有这么一支兵马,名曰皇族近卫营,其中营中士兵多为大辽贵族子弟,这些人去那里也是为了增加履历好升任其他军职的,但皇族近卫营战斗力实在太差,所以久而久之,近卫营又被称为“戏子营”。而在辽人眼中同州兵比戏子营还要差劲的。
步佘骑着高头大马,手中倒提一把凤嘴刀,虽说面对的同州兵足有五千多人,但步佘一点都不怕。绵羊再多,碰上狼群也只有逃命的份,凭着手下三千多勇士,还打不垮几千戏子兵么?
夕阳下一骑飞来,在这草原上显得如此孤单,那骑士来到近前,高声道,“步将军,发现汉人踪迹,现汉人已于干桑河畔扎营,营帐沿着河畔逞长蛇之状。”
“哦?”步佘展眉一笑,但从扎营情况来看,就知那晋陵王不懂军事,在这茫茫草原上,哪有以长蛇阵扎营的,若有骑兵来袭,只需一个回合就可以将整个军营冲杀一通了。草原之上,最好的扎营方式就是收紧距离,以圆形或者方形阵为主,两侧四周再放小部人马以作犄角。步佘手底下没有骑兵,但他现在已经是信心满满了,对付这种不通军务的戏子兵,还需要骑兵么?
“石柯,传令下去,加快行军速度,戌时时分,本将要在干桑河畔饮酒作乐!”
在步佘眼中,那些汉人是不堪一击的,只需一个交锋就能杀得他们丢盔卸甲,所以戌时在干桑河埋锅造饭,一点都不夸张。听着步佘的话,石柯也是哈哈大笑,因为他和步佘想的一模一样,以前跟大宋边军交手次数不少,那些宋人,各个跑的比兔子还快,这次那晋陵王还领兵去平鲁城,简直是自寻死路。抬起头来,石柯仿佛看到了一份天大的功劳砸在头上。
干桑河畔,赵有恭在木婉清和阿朱的帮助下整理好衣甲,刘錡戎装在身,快步走来,“殿下,探子来报,辽人已出现在南边十里处。”
终于来了,赵有恭翘嘴一笑,轻声道,“整兵迎敌!”
“喏”刘錡的语气中透着些许兴奋,这可是定****第一战,若说不兴奋,怎么可能?
赵有恭、刘錡和杨再兴等人很兴奋,可岳飞和那些士兵可都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心中多有些紧张,不过新兵上阵,心情紧张也是实属正常。只要战事一起,自己一方能迅速取得优势,士兵们的紧张之心也会减淡许多,而且开战之前,必须给这些新兵灌入些许信心才行。仔细说起来,赵有恭和杨再兴也是新兵,可他们以前杀人无数,断不会紧张的,但大杨滩新军大部分人都是流民,他们可很少杀人的,训练再好,不见血,不经历实战,也成不了真正的精兵,今日就要拿步佘开刀。
赵有恭一声令下,诸将迅速传令,随着一声声口号,干桑河畔几千士兵迅速集结起来,转眼间组成了六个方阵,每前后两阵为一队,慢慢朝前走去。
士兵们知道辽人来了,而且这次也是实打实的硬仗,步佘手下三千多人可是西京有数的精锐,前些年火山军和宁化军北上,就是被步佘所部杀败的,据说那次上万人马竟然被步佘不到四千人杀的狂退五十里,一直到了岢岚山才止住脚步。在大宋百姓眼中,辽兵是凶猛的,甚至是不可战胜的,所以当真正面临大战的时候,许多士兵慌了,怕了,有的人拿枪的手也开始打起了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