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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见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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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妤笙微笑着低声说:“如果这场服装秀,我赢了你,你会不会气死?”

“你在搞笑吗?”千怡君不屑。

她的麋鹿是K国最知名的高奢名牌,而鸣旧,也早就和林妤笙一起淡出大众的视野了。

据她所调查,鸣旧也只在江南地带比较有名气和受人欢迎而已。

千怡君嗤笑一声,“你不会是觉得你粉丝数量庞大,所以受欢迎程度能高于我麋鹿吧?”

“如果真是这样,我也没有脸说自己赢了你啊。”林妤笙道。

现场有很多富人,她们看到喜欢的服装会直接和品牌方沟通买下。

现场还会对外进行实时直播,以及设有投票赛道。

每个品牌展示完后,哪一个销量、热度最高,其实是显而易见的。

千怡君,“那你是哪里来的自信?”

鸣旧最火的时候也不过那一年,早就过去了。

林妤笙,“既然你虚心求教,那我就好心给你解答吧,如果是在K国,我是绝对不会和你比的,因为我输定了,论知名度我鸣旧确实不如你麋鹿,但你好像忘了,这里是A国,A国五千多年的历史刻在我们每一个A国人的血液中,传统服装对于我们国人来说,有特殊的情感和意义。”

“呵!”千怡君不以为意,“那都是旧的东西了,谁还会审美退步?”

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鸣旧的所有人都不悦的看着她。

林妤笙,“你这种人是永远不会懂的,因为你们国家也没有那么多历史得以沉淀,自然也谈不上什么国家情怀。”

“没错,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只是旧了,不是没有价值了。”齐筱竹气呼呼的回。

千怡君确实不懂这些,她气呼呼的留下一句,“走着瞧。”

就不再多言。

齐筱竹恼火的说:“我终于知道笙姐为什么说这次一定要赢了,气死我了,必须让她好看。”

她是古装爱好者,最受不了别人诋毁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了。

林妤笙,“别跟这种人生气,我们只需要把我们的作品展示出来就好。”

其实林妤笙心里也没有底,毕竟这几年她顺从江南的风俗,把鸣旧的风格主要定在了旗袍上。

这确实让旗袍和古装都在江南得以推广,并且大受欢迎。

但江南本就保留着古韵,所以接受起来更容易,至于全国人民,林妤笙不敢保证。

林妤笙毫不避讳旁边的千怡君,直接给陆峥野发信息。

[交过锋了,你的桃花都聚堆在我身边了。]

陆峥野:[我没喜欢过她们。]

林妤笙勾唇,毫不掩饰自己的开心,她甚至为了引起千怡君的注意,手指敲屏幕敲到起飞。

林妤笙:[我当然知道,江言柒就算了,过去式,不提也罢,但你后来都遇见我了,还能看得上其他女人?]

陆峥野一看林妤笙说这种话,就知道她在使坏了。

他忍不住勾唇,思索了一番然后配合她。

[嗯,确实,世界上谁能有林大小姐漂亮呢?!深得我心。]

林妤笙本来想故意气千怡君的,没想到给自己弄脸红了。

而挡不住好奇之心偷偷用余光扫林妤笙屏幕的千怡君,看到陆峥野的消息后,气的把名贵包包上的真皮都抠下来了。

这样独特、唯一的温柔,一直是她最想要的,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陆峥野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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