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投资移民是有很硬性要求的,靠关系弄过来几个人都不太容易,更别提大批办理了。怎么才能顺理成章的取得移民局同意呢?重点就在投资的项目上。
按照美国法律,并不是所有行业都接受投资移民申请的,大部分比较成熟的领域里都不成,允许投资的项目基本都是坑,不管大坑还是小坑,短期内有盈利前景的很少。
说白了联邦政府就是要让新移民买门票,但又不能这么说,于是变个说法,让那些心急、有钱的潜在新移民拿钱去帮助美国政府往边远偏穷地区投资建设,亏了活该,赚了算运气。
这玩意于世达必须特别明白,可是他无法控制,想对这些项目有控制力,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自己投资先弄一个,于是这家汽车制造厂就应运而生了,它的资金也不是于世达或者高申义掏的,而是用投资移民的钱。
大概流程就是高申义在国内和香港找客源,说好每人交多少钱,或者叫每人投资都少钱,然后找个比较穷的州,买一块山羊都懒得去的破地,再和州政府谈好条件,准备建厂。
一旦资金到位、汽车厂开建了,这些人就成了汽车制造厂的股东,于世达这边就可以拿着州政府开具的证明,开始给股东们办理投资移民手续。
至于说汽车制造厂到底能不能造出汽车来,造出来能不能卖出去,州政府才不管呢,只要你能给州里带来税收、带来工作岗位就成,反正那块破地荒着也是荒着,白给都没人要。
投资移民的人呢也不关注汽车厂死活,他们心里也明白,啥股东啊,就是个借口,想办投资移民就得出血,这笔钱怎么也是躲不掉的,只要能把移民手续办下来,追加投资都认头!
这个招儿看着挺简单,为啥之前就没人用呢?真不是大家没想到,而是具体实施起来难度挺大的,但凡不是精于各种法律条文的律师亲自操作,换个别人,就算有这个想法也办不利落。
就算能办利落美国这边,要是没有高申义这样熟悉国内情况,又有一大群富人朋友的合作伙伴,照样玩不转。在九十年代就能拿出几十上百万美元、又非常想移民的国人谈不上很少,那也不是随便就能找到的,找到了还得取得一定的可信度,并不容易。
可惜好景不长,这笔买卖干了几年之后,美国政府的移民政策突然有了大改动,原本允许的项目突然被取消了,于世达弄的汽车制造厂就包括在其中。
这下于世达和高申义傻眼了,还有一堆交了钱没办完手续的投资人等着呢,退钱都没法退,这些人基本都已经居家迁往了美国各地,恨不得把国内很多产业也处理完了,你突然说手续办不下来了,人家能干?
可不干也没辙,美国政府的法律别说于世达,华尔街所有律师事务所加起来也扛不动,事情就这么耗着,结果就是纸包不住火,终于有投资者眼见身份拿不到,钱也打了水漂,开始联合在一起把这家汽车制造厂告上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