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之快,连邦谟都措手不及。
没错,是叶无!
“我不过是想杀一个又老又丑的女人,你却一而再,再而三的阻挠我!”邦谟面目狰狞,像一头发疯的野兽。
他的手几乎快要触碰到叶无的胸口。
既然如此,那么就把这个家伙的心脏挖出来吧!
“啊!”邦谟却忽然发出一声凄厉的怪叫。
他还没触碰到叶无的身体,便感受到一股岩浆般的炽烈,瞬间蔓延至他的右手。
他只好退到十几米开外。
他的右手,已经被烧焦的像黑炭一样,面目全非。
“你是怎么做到的?!”邦谟心惊不已。
吸血鬼拥有超强的自愈能力。
按理来说,在刚才过去的十几秒钟时间,他被烧焦的右手应该已经恢复了。
可让他感到恐慌的是,叶无释放出来的无形之火,仿佛让他失去了自愈能力,右手依旧像焦炭一样,惨不忍睹。
不,不仅如此。
叶无的无形之火,仿佛没有熄灭,还进入到他的身体里,在他身体里面继续燃烧着。
那种被焚烧的痛苦,也还没有停止,反而让他更感生不如死。
“东洲市是我的领地!”
“瑰拉再不滚出去!”
“我将用地狱之火将其毁灭!”
叶无嗤之以鼻。
这个家伙居然想让暗夜之王臣服,终究是太年少无知了。
别说是这个家伙,就算是瑰拉在东洲市的领主,乃至瑰拉的首脑,在暗夜之王面前,也依然是一只蝼蚁!
“地狱之火?”邦谟一脸茫然。
寂却大吃一惊。
王啊,时隔百年,您又要重燃地狱之火了吗?
看来是这个家伙,真的让您生气了。
就算作为您的血仆,见到地狱之火重燃,也还是像以前一样,为之颤抖!
寂在用同情的目光,看着邦谟他们。
一群低级吸血鬼,到现在都还没意识到死亡已经降临了吗?
一个个居然还跃跃欲试,想要跟他的王较量一番呢!
啊啊啊——
果然,包括邦谟在内,十几只吸血鬼几乎在同时,发出一连串的惨叫。
紧接着,一个个在地狱之火的焚烧下,顷刻间,全都化成了灰烬。
而邦谟留下的最后一个眼神,无疑满含痛苦,后悔,还有恐惧!
这个让他误以为是人类的家伙,强大到远远超过他的想象。
地狱之火!
难道这个家伙,真的把地狱之火引到了人间么?
简直就是一个来自地狱的神魔啊。
就算是瑰拉最强大的吸血鬼,可能都不及他的万分之一。
瑰拉,真的要覆灭了!
酒吧里所有的人类,也早已经幡然醒悟。
这根本不是一场表演。
而是一场真正的杀戮!
空气里弥漫的死亡气息,仿佛渗入到他们每一个毛孔。
深深地恐惧,一次又一次侵袭着他们的心灵。
上帝,我们究竟犯了什么错,为什么要在我们的生命里,安排这样一段可怕的经历!
滴血不流!
尸骨无存!
十几个啊,就算这些不是吸血鬼,只是普通的人类。
顷刻间,就全部灰飞烟灭!
一定只有魔鬼才能做到吧!
简直恐怖如斯!
最好记住那张俊美的面孔,再遇见了,定要视若神明,切不可冒犯于他!
可是——
有一团紫色光晕,在酒吧里蔓延开来。
它仿佛是一种魔力,让所有受到惊吓的人类昏昏欲睡,连今晚的记忆,也变得支离破碎。
吸血鬼,银狼……
还有那个可以杀人于无形之间的年轻人,在他们的记忆里全部都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