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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程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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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杨浩南急道:“怎么?李大侠是嫌擂主奖金太少吗?”

李君道:“不是钱的问题。”

程鹏却是微笑道:“或者,如果李大侠不嫌屈就,来我们拳馆做个副总教练如何?”没等李君回话,他又继续说道,“我们集团还有安保公司、健身房、酒店,只要你愿意,都有相应的位置给你坐。”

李君托了托眼镜,道:“鹏哥,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让我考虑几天再答复你。”

“好,那就请你仔细考虑,我等你答复。”程鹏递出一张卡片,“这是我的名片,你考虑好了就打我电话。”

李君接过名片一看,上面除了程鹏的名字和电话之外,还印着“洪胜集团董事长”几个字。

怪不得他先前看到“洪胜拳馆”这四个字的时候觉得似曾相识,现在才想起来,昭阳市里经常能看到挂有“洪胜”名号的招牌和广告,看来确实是个规模很大的集团公司。

也难怪程鹏虽然自称武道中人,却是西装革履,俨然一副企业家的穿着。

只不过对于李君来说,洪胜集团到底有多大,程鹏又是什么身份,他根本都不关注这些,略微看了一下,就将名片随手揣进口袋里。

程鹏又喝了杯茶,才继续道,“第二件事,就是这对武器。”

杨浩南取出一团丝巾,在茶几上打开,赫然正是先前狂虎手持的那两柄短刃。

程鹏拿起一柄短刃,道:“这对短刃叫作‘夜乌’,据说是几十年前日国一位铸剑大师锻造而成的,吹毛断发,削铁如泥,实在是难得一见的神兵利器,不知怎么落在了狂虎手里。”

“那他是怎么带着这武器通过安检的?”李君抛出了疑惑已久的问题。

程鹏握着夜乌在手上转了几下,道:“安检设备只有探测到金属时才会报警,这夜乌的材质不是金属,所以探测不到。”

杨浩南补充道:“而且,狂虎的裤子经过了改装,里面有内囊装这夜乌。”

李君点了点头:“所以他是把夜乌藏在裤子的内囊里通过安检的。”

“没错。”程鹏放下夜乌,道,“本来按照江湖规矩,狂虎既然败在你手下,又违禁使用武器,这夜乌应该交由你处置。”

他顿了顿,才继续道:“但是,程某有个不情之请。”

李君托了托眼镜:“鹏哥请讲。”

“程某本是武道中人,练的又是近身功夫,最是需要这样一对短兵器傍身。所以,能不能请李大侠割爱,把这夜乌卖给我?”

程鹏一抬手,杨浩南便提出一个皮箱,在茶几上打开,里面全是一沓沓红色的钞票。

“这里是八十万,你看怎么样?”

李君反问道:“要是我说不卖呢?”

杨浩南唰地站了起来,口气已是透着愤懑:“怎么?你又嫌少?”

程鹏招了招手,示意他坐下,然后转向李君道:“如果李大侠不卖,那我也不能强人所难,这夜乌自然是归你所有。”说着便将一对夜乌推到李君面前。

“所以,现在这夜乌就是归我所有,由我处置了?”

程鹏点了点头:“是的。”

李君将夜乌推到程鹏面前,“那我就把这对夜乌送给鹏哥了。”

旁边的杨浩南不由得失口“啊”了一声。

程鹏却是连连拒阻:“这怎么行?”

李君正色道:“鹏哥,你以义待我,我当然也要以义待你。”

在自己表示不卖夜乌时,程鹏也没有翻脸,可见他先前送药赠衣的举动并不是有所图而为之,而是纯粹出于义气。

所以,李君将夜乌送给程鹏,一方面也是义气所致,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已经过世的外婆和父母亲的教诲。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做人,要懂得感恩,要知恩图报;

……

这些话是他们经常挂在嘴边的。

“好一个‘以义相待’!”程鹏赞了一句,然后嗟叹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现在的社会,见利忘义的小人太多了,重情重义的大侠却太少了,没想到我程某还能遇到李大侠这样的少年英雄,当真是人生一大快事!”

他站起身来,端了杯茶,慷慨道:“我就以茶代酒,敬李大侠一杯。”

杨浩南也举杯道:“杨某也敬李大侠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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