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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一五章 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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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尔泰的货车就停在他家附近,这是一辆十几年车龄的老爷车,基本没有做过保养,里面堆满了报纸、啤酒罐、牛奶瓶和袋子,另外还有一个上了锁的工具箱和一把十二英寸长的屠夫用刀,车里的这些塑料袋也明显血迹斑斑。

警察进入他的公寓搜索时发现,屋里果然脏乱不堪,乱放着一些动物的颈链,三个沾满血迹的餐具旁还有一份报纸,上面有乔夏太太谋杀案的报道。整个屋子里到处都是脏衣服,有些也有血迹。冰箱的盘子里装着一块块的人肉,甚至一个容器里还装着“人脑豆腐”在厨房的柜子里,有几把从乔夏太太家偷来的刀子。墙上的月历令人生畏,乔夏太太和艾达太太惨遭毒手的那两天,都被凶手标上“今天”两个字,除了这两桩本月下旬发生的惨案外,凶手还在一九七八年另外的四十四天标上了“今天”两字。如果此案未破,是否又得添上四十四桩谋杀呢?看到这里。周航的心情,正像卷宗中,卢鹏警探在后面的感叹:“谢天谢地。我们不必知道了!”

警方确认这个伏尔泰就是凶手,他所提供的证物和证词足以证明这一点。而后所有人对联邦调查局及时破了案感到欣喜,也正是因为此案。认识到心理侧写的巨大帮助。事后有些人说正是靠着这份心理侧写才逮到了凶手。不过周航还是认为,这不是实际情况,抓住真凶靠的是舍生忘死的警察、热心提供线索的民众,以及一点点运气,莫宁的心理侧写只是一种调查工具,能缩小寻找嫌犯的范围而已。当然,如果问莫宁的工作对逮捕伏尔泰是否有助?答案是肯定的,对此莫宁教授应该自豪。但是凭莫宁一己之力能逮住他吗?不能!

在周航看来。这个案子证明了莫宁的心理侧写比较准确,但此案对莫宁而言还有两层意义。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如果没能及时逮捕凶手,伏尔泰肯定会继续杀害别人,所以莫宁很高兴警方在自己的帮助下抓住了他;再则,因为凶手的特征和莫宁做的心理侧写非常吻合。使得行为科学调查组的威望大增,从而奠定了,本州行为学科的上升期!大家也都愿意向警察提供更多信息,因而在命案现场,警察能更加准确地找出凶手遗留的蛛丝马迹。这也就使这门学科更趋完善。

卷宗显示,伏尔泰被捕后的数月里,警方开始关注这名古怪青年吐露出来的信息。逮捕他之后,警方立刻发现他涉嫌实施了另外一桩一九七七年十二月的谋杀案,那桩案子也发生在附近,这就证明了莫宁之前推测乔夏太太是第一名遇害者的想法是错误的。实际上,她是第二个受害者。早在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葛瑞和妻子一起到超市购物后回家,正当他们把买来的一包包东西,从车上往屋里搬的时候,伏尔泰刚好开着他的货车从此经过,他连开两枪,其中一发击中葛瑞先生的胸部,使他立即毙命。弹道分析显示,凶器正是伏尔泰那把点二二口径的左轮手枪。于是他被以三项谋杀罪起诉。

同时,本案也让附近所发生过数次的女用内衣遭窃,与猫狗等宠物失踪的案子大白于天下。那些在伏尔泰家发现的动物颈链很多都是失踪宠物的,虽然警方已经找不出伏尔泰杀害它们的动机,但警方相信,他是要喝它们的鲜血。也就是这个时候,伏尔泰有了吸血鬼的大名!

周航记得警局的电脑纪录中,有一桩发生于一九七七年的意外事件,这个可以证明伏尔泰此前曾在印第安保留区太和湖附近,被一名印第安警察逮捕过,当时他的衣服上沾有血迹,货车内还有一把枪和一瓶血,但警察只是让他付了罚金就放了他,因为车上的血是牛血,而他解释说衣服上沾的血迹是猎杀野兔时残留的。

而后,记者与郡警在访问认识伏尔泰的人,并调查这小子不为人知的秘密后,伏尔泰令人叹息的历史慢慢完整了。一九五零年,伏尔泰出生于一户中产阶级家庭,条件还是很不错的,他小时候是个可爱乖巧的孩子,八岁时还有尿床的毛病,但很快就没有了。在他大约十二岁的时候,他的家庭出了问题,当时他的父母经常在家里大打出手,母亲后来控告他的父亲与人通奸、囚禁她并且吸毒。

他的父亲被拘捕后声称,这都是些夫妻间的争吵而已,一般伏尔泰不会听到他们的吵架。后来,几名心理医生和精神分析人员组成了一个小组,对他们家进行访谈,经过他们的评估,认为伏尔泰的母亲,患有典型的偏执狂妄想症,说一句题外话,一般情况下女人得这种病的概率要更大一些。伏尔泰的母亲“具有很高的攻击性,脾气暴躁,易怒”父母的婚姻在争吵中又维持了近十年时间后终于离婚,其父后来再婚。

第三二一章

伏尔泰的智商很普通,大约是九十五,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时上高中,成绩一般,交往过几个女友,由于他在**时无法勃起,恋人关系维持的时间都不长。此外。他几乎没有什么好朋友,除了家人也没有其他长期稳定的人际关系。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对他做了心理诊断,一致认为他是在高中二年级时才开始堕落的:“他叛逆、大胆、不求进取。物品总是脏乱不堪,还吸食大麻和酗酒。”一位曾与他交往密切的女友说他经常服用迷幻药,一九六五年时因为携带大麻而被捕。后来被罚做社区服务。

下面的卷宗中显示,关于伏尔泰的细节经常见诸报端,记者和大众们一般认为是毒品让他走上了谋杀的不归路,而周航却并不同意这个观点。他认为,这小子的心理异常的确部分是因为毒品,但这不是关键原因,大家都见过不少有毒瘾的人,但犯下如此罪大恶极的谋杀案的人却很少。真实的原因更加隐秘和复杂。

再往下看。虽然这小子从高二时开始堕落,但还是顺利地从高中毕业了,一九六九年毕业后他工作了几个月,后来就再也没有做过长期的全职工作。他的朋友们回忆说,他曾进入两年制专科学院读书,同时还要想方设法维持工作,因而遭受到学校和社会的双重压力。

一九七二年。他在犹他州因酒后驾车被捕,这件事好像对他打击很大,卷宗中伏尔泰自己回忆说过,此后虽然戒掉了喝酒的毛病,却又生出了其他许多恶习。一九七三年。他由于无照携带枪支和拒捕而被警方逮捕。

后来他经常到一家公寓里参加年轻人聚集的舞会,但因为对女孩子进行胸袭而被驱逐。他还想再进舞会时,被一个男孩狠揍了一顿后扭送到了警局。后来他第三次回到舞会现场时,腰里插着一把点二二口径的左轮手枪。警方控告他品行不端,又罚了他五十美元。他一直找不到工作,只好在父母的家中蹭饭,靠他们接济混日子。一九七六年时,他试图把兔子的血液注射到自己的静脉中,因而被送到了一个护士家里。法院后来把他判给这名护士监护,因为他的父母已经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卷宗中这名护士回忆说,伏尔泰是一个“可怕”的病人,经常从树林中捉鸟并常拿东西敲它们的头,护士好几次在他的脸上和衣服上发现血迹,并发现他的日记里也记载了屠杀小动物并喝血的内容。后来护士的两个助手看不下去他的所作所为,愤而辞职。伏尔泰臭名远扬,就像那位声名赫赫的德古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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