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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第九十二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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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沈时都不客气, 汤贝就自己决定了,脑里已经有了一家很好的选择,地方就在她学校附近, 不过她还是问了问沈时:“时哥,你可以吃日料吗?”

沈时并不挑剔吃食,点了下头:“可以。”

因为听到那声同款沈哥哥, 汤贝对沈时的称呼换成了时哥。沈时虽然不在意称呼问题,但是有人这样换来换去地称呼他,还不如直接叫他名字。

“如果别扭, 就直接叫我名字。”沈时说。

“不行——”汤贝摇头, 抬着眸看向面前人, 肯定说, “你大我那么多,直接叫你名字多不礼貌啊。”

沈时没再说话,也不再要求什么了。

戏剧学院附近的日料叫做秋子居酒屋,一家典型的日系居酒屋。店里地方虽小,但是装修得别具一格:原木的吧台, 陶质的碗碟, 深色的实木地板延生到悬挂着暖帘的二楼,墙面挂着各类秀美的仕女图。店里进来的门是小门, 门口挂着精美的红色小灯笼, 古朴清雅带着一份影影绰绰的美感。

室内的灯光也偏黄光, 照得整个空间彩色饱满又温馨自然。

因为环境小资而有趣味,这家店算是她戏剧学院附近的小网红店。今年她还在这家居酒屋给表演系的女孩拍过片,老板以前也是戏剧学院的师哥。

重点是,她带朋友来这里吃东西,可以打折。

沈时坐下来,汤贝笑吟吟地递上餐单,沈时说:“这里你熟,你来点吧。”

“好。”汤贝立马美滋滋地点起了食物。

因为日料分量少,她一口气点了好多,沈时不免提醒说:“我午饭吃得晚,不用多点。”

汤贝抬起头:“我午饭吃得早……”

而且,她在剧组干了一天的体力活,今晚不吃多点,明早怎么有力气继续扛道具呢。

汤贝点了一桌子的日料,外加一个寿喜小火锅。面对两盘三文鱼和金枪鱼腩,汤贝对沈时说:“虽然这家居酒屋小,但是食材一点都不输顶级日料餐厅。”那些顶级日料餐厅,人均上千,季柏文带她吃了一顿她就没兴趣了。

沈时看向盘子里肉色漂亮的金枪鱼腩,的确新鲜。他拿起了筷子。

汤贝也开始吃最爱的招牌卷,就在这时,她手机震了两下,洛杉矶的张安硕正在微信里邀请她一块吃鸡。

没有犹豫,汤贝拒绝了张医生的邀请,给了一个理由:“张医生,我在忙……”

“哎,我好无聊啊。@沈时你现在在做什么?我找汤妹打游戏她居然说在忙。”半分钟后,张医生直接在群里@了沈时。

沈时拿起手机,看了眼洛杉矶的群消息。

汤贝:……

“我也在忙。”沈时回复了张安硕。

汤贝抬起头,笑了笑说:“吃东西的时候不方便打游戏。”

沈时对她嗯了声,放下手机。

群里,耐不住寂寞张安硕又同时@汤贝和沈时两人说:“沈医生,昨天汤妹说要请你吃饭,你看到消息了吗?”

然后,她和沈时都没理张安硕了。

明明只是没告诉张医生她和沈医生已经约上了饭,却像是她和沈时一块干了什么私密事……不知道为什么,汤贝突然觉得有些小刺激。

以及,小小的荡漾。

甚至,觉得她和沈时关系更近了一些。

汤贝想起傍晚季子珊的那通电话,仗着自认为同沈时关系近了那么一点点,直接问了出来:“沈医生,你也认识季子珊吗?”

“对,认识。”沈时出声回答,同时看了眼问话的人。

刚刚等车的时候,他叫出季子珊的名字,也就是觉得没有瞒着的必要。他不仅认识季子珊,沈家同季家还颇有渊源。

就是不知道,汤贝贝对季家是一个什么想法。

汤贝对季家能有什么想法,事实在她哥离开周庄之前她对季家根本没任何概念。季家对她来说,就只是她哥亲生父亲的家庭,倒是对季子珊,她有点想法。

她和季子珊同岁,第一次接触季子珊是她小学五年级来S市参加全国讲故事比赛,比赛结束成绩未公布之前,一个不同组的女孩跑过来对她说:“我一定会赢了你的。”

小时候她也是一个不服输的小刺头,回应说:“你怎么赢我?你讲得又没我好。”

比赛结果当然是——她汤贝贝赢了第一名。毕竟,她没点天赋怎么闭着眼睛写出《XX传》四十集的剧本来?

当年跟她一块比赛女孩就叫季子珊,那天她妈带着她过来,也正好看见了善善和老汤陪着她来S市参加比赛。

以上就是她对小时候季子珊的简单印象。

再次见到季子珊,她哥季柏文已经回到了S市,她中考结束来S市玩,他哥来车站接她,后面还跟着一个绑着马尾的女孩。即使她哥离开了周庄离开了她,她内心深处都觉得季柏文应该是她一个人的哥哥,但是那趟游玩后,她明白了她哥不是她一个人的哥了。

同样中考毕业的季子珊,已经变成了一个话少冷感的倨傲少女。

后面上了高中她学习成绩下滑,每个星期她哥都会给她打电话,偶尔电话里听到季子珊跑来问题目:“哥,这道题你再给我讲一遍吧!”

……

总的来说,她同季子珊不熟,但是由于两人拥有同一个哥,多多少少有些接触。又因为双方身份比较特殊,每次接触起来也都比较……生硬。

对于季子珊这个人,她虽然不太喜欢她的性格,但还是非常欣赏她的品质。毕竟,季子珊当年凭着自己努力考入了S大医学院,也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坚毅少女啊!

“沈医生,你和季子珊熟吗?”汤贝开口问,乌浓的眼瞳捎着一丝刚刚凝思的□□。

沈时没有直接回答熟不熟问题,换着方式告诉面前人:“以前我们两家住得比较近。”

沈时这样说,汤贝基本明白了,小声说:“……青梅竹马啊。”她声音很轻,只是简短地回应一句。

沈时差点被芥末呛了一口。

他抬起头,视线几乎望进汤贝的眼睛里,默了会,提出自己的不同理解:“青梅竹马不应该是一块长大吗?我都大你那么多……自然也大季子珊很多。”

呃,对噢。汤贝一双笑眼瞬间凝成小酒涡,她也停留在年龄问题想了想说,“那你差不多是看着季子珊长大吧。”

……这个发现,还不如两人是青梅竹马呢。

“我在美国呆了十二年,怎么看着季子珊长大?”沈时再次开口,问她。

“……”这是一个数学问题。

汤贝觉得今晚自己脑子有点笨,不仅反应慢,还频频出错。刚刚她在想,如果沈时真的同季子珊很熟,后面她就尽量少联系沈时。

她和季子珊同一个哥哥已经很别扭了,还要结交同一个朋友,多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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