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样,十五天到账了。
张大良现在就不能考虑太长远,如果你有一百年寿命,你会考虑一千年后怎么生活吗?张大良现在就只有十五天寿命,十五天之后谁来寻仇都无所谓,两眼一闭一切都清净了。
尽管被分去了一半的寿命,但十五天张大良还是满意的。
如果这十五天里确定了财产的分割,那他闭眼也甘心,天王老子来寻仇也不怕。
当年的勇气也不能再重来,从高山上下来,谁也不会想再爬一次,就当这辈子是为公益事业呕心沥血吧,也总比一番劳苦喂了狗的强。从另一个方面说,张大良不想把财产留给妻子绝非小心眼,那样的人不配做偶像,不配拥有更多的社会资源,他们只能影响风气。
从这个角度看,现在的张大良又何尝不是进行一种伟大的奋斗。
自己挖出来的坑,他自己去填,否则多年以后人们就不再相信恶有恶报。
从十里沟回来,张大良睡了整整一天,杨凯给他弄了一部手机,他都关机了。
很多人觉得睡觉是浪费生命,可张大良不这么认为,现在的他没有足够的休息办事效率也完全不能看。就算只有三天时间,他也愿意分出一天来休息,没有效率地辛苦十年,或许连正常的一年都比不了,张大良就是一个理性的人,哪怕再着急他也不会蛮冲蛮干,所以他能做到那样的崛起速度。
就是有那样的人,自己着急去蛮干,还整天叨叨着让别人一起跟他蛮干,这种人张大良绝不会做长期交往,能忍一时就不错了。
这一睡,就睡了一天一夜,凌晨回到的,醒来是第二天天亮。
还有十四天了,张大良打算一鼓作气,办好自己人生中最后一件事。
醒来的第一件事,他就给杨律师打电话,询问财产分割进度。
张大良一旦确认死亡,他的遗嘱就会立即生效,杨律师那时就已经开始给他办理离婚手续。这看起来就是多余的事情,人都死了,法律上吕小曼是丧偶状态,她可以另嫁,但这里面牵扯到一个财产分割,遗嘱明确说了张大良的财产全部捐献,牵扯到利益就不能不认真办了。
和正常离婚一样的手续,只是,正常离婚是双方扯皮,张大良死了没办法出来作证。
房产存款一般来说是明确的,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这方面张大良有很大优势,几乎所有的房产都是张大良的名字。因为吕小曼是名人,如果她有很多处房产的话,很容易被人挖出来做文章,对名气有很大影响,是好是坏就难说了。
个人私户也是张大良的更多,这些都是无可辩驳的。
但是,大头并不在这里,大头在张大良开办的经济公司,到住院之前他的事业都处于上升期,钱当然都是投入公司进行规模扩大的。以张大良的年纪也不是那种成就多年的人,所以在他这里钱再多也不闲,真正的财产还是在公司,包括吕小曼的钱也有一部分投入进去。
这样一来,两人的大部分财产就分不清了。
电话那头,杨律师也很无奈:“吕小曼作为一个人气巨星,她本身的收入也不会少,而且她也有证据对公司融资参股,甚至说这个公司是她一人撑起来的,你不出面很难说清楚。”
杨律师知道他假死的事,张大良事先就告知了。
张大良本就打算趁着对方放松的机会确定财产划分,最后“复活”出来一举定乾坤,要知道现在是高杰和吕小曼掌握着公司,一旦打草惊蛇,公司资产说不准还会跑到哪里去。
也不是无迹可寻,然而张大良没有那个时间了。
“我和她有两份协议。”张大良说,“一份是公司和她的分成,另一份是她用自己的分成注入公司,她的分成是占三成,注入公司占一成股,这是她主动提出的协议。”
话说,如果不是因为这两份协议,张大良也不会让吕小曼对公司指手画脚,高杰根本就进不来。
张大良喜欢吕小曼没错,头脑也发热,但不是丧失理智的。
不是他防着吕小曼,而是他不信吕小曼的经营能力,专业的事就应该有专业的人来干,你出人头地好好的,什么都插一腿不担心败家吗?但一开始吕小曼就执意弄了两份那样的协议,简直就是所有身家都托付给张大良了,所以张大良怎么忍心对她摆出上司的冷漠脸。
当时的想法是,反正自己有能力,她喜欢就让她折腾吧。
没有想到,无形中吕小曼居然控制了公司,如果不是病倒,也许还会有别的意外吧?
张大良脑子里不由得浮现出那个镜头:“大郎,该吃药了……”
那边杨律师依然很无奈:“张总啊,我去过你公司找遍了,没有什么协议,协议找不到的话,对她就非常有利了,哪有只要三成的协议,您还知道协议放在哪里吗?”
“怎么能没有协议,经济公司签约艺人都有程序的,没有协议不是胡说八道吗。”
“她就借口是夫妻信任关系,接着扯皮又能怎么样,谁让你们有这层关系呢。”
“怎么会,公司是我的,那照这个道理她也没份啊。”
“怎么会没份,她有注资的证据啊,财务怎么做账还不是她说了算。”
对了,原来吕小曼很早就开始控制公司呢,张大良觉得财务的人应该都是她的。
那里面几个人或许还是高杰他们家亲戚,这笔大买卖没道理不干。
张大良发愁了:“我试试看能不能把协议找给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