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如果对上大型的部落,库克这点人压根就算什么了。
二千人的部落看起来好像不小,但出去老人和孩子以及妇女和女童,那么能够作战的战士挑选出来也不过就二三百人而已。
但是人家一个大型部落,随便出动就有一千人了。
如果对上这样的敌人,库克根本就没有胜利可言。
其实,生活在美洲大6上的印第安人科技非常原始,他们的战争基本上还是拿着木棍和木头长矛肉搏,因此在这样的原始社会战争中,人数的多寡就成为了胜利和失败的一种衡量。
旧金山位于美洲的西侧,这里还没有白人们光顾过。
所以,生活在这里的印第安人,他们使用的武器还非常的原始简陋。
根本就不能与东海岸那边的印第安人相比,毕竟东海岸那边的印第安人接触了欧洲人一百多年,他们用毛皮和各种物资从欧洲人那儿,换来了劣质的铁制武器。
这是西海岸的同胞们无法媲美的。
伐木的基因人腰间,都挎着一柄长长的砍刀。
这种砍刀是根据历史上的横刀还有苗族的腰刀结合打造而成,其中有富含了后世的一些科技理念,在加上高精尖机器的打磨,所以非常锋利。
这种武器,是雄鹰他们根本就没有见到过的。
阳光透过了茂密的森林枝叶,一道道的透射下来。
不经意间就会射在砍刀上,将刀口映射的明晃晃一片。
“雄鹰,我们现在是不是回到部落中去呢?”
另外的一名同伴,见到雄鹰制止了他们后,便小声的询问道。
是的,现在他们又不能袭击对方,但是也不能确定对方是不是敌人,而且他们的人数还很少,这要是被对方现时很危险的事情,所以他们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开这里,然后回到部落中去通知部落的长老们。
或者,是召集部落中的战士们,然后凭借人数的优势杀回来。
雄鹰表情严肃,很显然也在思考着下面该怎么做。
他现在有些头疼,回到部落中去他有点不愿意。
毕竟,不能确定对方是不是敌人,就贸然的通知部落会引起部落内的恐慌。
万一那些长老们头脑热,下达了什么命令那么就一切都不可能挽回了。
所以,现在雄鹰觉得自己要做的事情,就是确定这些陌生人是不是敌人,他们是不是有恶意。
只有确定了这个问题之后,他们才能做出最为正确的选择。
如今这个地区战乱频频,一个小部落不能做出一个错误的选择。
因为,一个错误的选择往往代表着,未来部落可能会消失啊。
因此,英雄不得不慎重起见。
“你们悄悄的分散到远处,我打算出去接触一下这些陌生人们,看看他们是不是有恶意。如果我出了什么意外,你们就迅的分散离开然后回到部落,让大家有一个准备。”
最后,雄鹰决定自己走出草丛,和那些伐木的基因人们去接触一下。
为了以防万一,雄鹰让四名同伴们分散开来,多到远一点的地方去。
当然,这些同伴们必须要关注自己和对方接触的情况,只要自己这边出了问题,那么他们也可以快的抽身离开,然后回到部落中去通知部落。
以眼下这样的情形,也只有这样才是最好的处理办法了。
雄鹰当然也知道自己这么做会有很大的危险,甚至可能会搭上自己的性命。
但是,作为一个部落中的英雄,他必须在这样的一个时刻挺身而出,为了部落中的那些人做点事儿。
雄鹰和部落中老迈的那些长老们不同,他是真心的为部落着想。
并且,他没有一点点的私心。
但凡是他要有一点的私心,那么也就不会想到这个办法了。
或者,让身边们的同伴出去就好了。
但偏偏他没有做出这样的选择,而且还是准备自己亲身出去和基因人们接触。
不得不说,英雄是一个高尚的人。
“雄鹰,你这样做会很危险,万一对方有恶意那么你会没命的。”
四个同伴听了雄鹰的安排之后,都不约而同的摇了摇头,他们都不同意雄鹰的这个安排。
同时,心里对雄鹰的信服更加平添了许多。
“都听我的,现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已经没有选择了。”,雄鹰不为所动坚持着说道。“你们现在不要多说什么了,马上分散躲的远一点,不要让对方现你们,我一会儿就出去了,如果不想我出事儿,你们就马上按照我的话去做。”
嘴上虽然是这么说,但雄鹰的心里也暖洋洋的。
他知道,这四个同伴也是真的为自己着想。
可是,他不能不这么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