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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凶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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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禀告公主,近来小主子一直在一个叫上河村的山村里,跟一个安姓下堂妇走得很近,看小主子的样子,似乎喜欢上了那安姓下堂妇。”秋水阁楼层内,一名身穿黑衣女子半跪在月华棂塌前。

月华棂听着黑衣女子的禀告,仅仅只是顿了一下,之后又毫无反应,似乎对此消息并不在意。

而月华棂不语,黑衣女子便一直跪着不动。

一旁一直沉默着的月笙看了月华棂一眼,见月华棂已经闭上眼睛假寐,蹙眉想了想,上前一步,问:“小主子的伤如何?”

黑衣女子道:“小主子的伤已经好全,只是毁去的容貌恐怕很难恢复。哪怕以刘老先生的医术,也需要至少二十年,才能恢复小主子容貌。”

月笙又问:“那安姓下堂妇是什么人?”

黑衣女子道:“那女子是一个普通的山野女子,其祖辈生活在上河村,若说有什么特别之处,那就是这山野女子长得极胖,身高不过一十六,目测却有二百斤重。”

月笙已经问完,便看了月华棂一眼,眼睛微闪了闪,默默地退回原位。

黑衣女子想了想,对月华棂道:“公主,需不需要月奴去把那山野女子杀了?小主子毕竟是天狼族王子,那等山野女子如何能够配得上小主子?”说着还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尽管蒙着脸,却仍旧能从眼中看出冰冷杀意。

“二十年才能恢复容颜?本公主要他何用?”月华棂淡淡地开口,并且缓缓地坐了起来,那冰冷的样子根本就不像是一个母亲。

黑衣女子怔了一下,跪地不语,月笙十分娴熟地沏了一杯茶呈上去。

月华棂喝了一口茶,又将茶杯递了回去,等月笙接过,这才淡淡地说道:“不过是一个毁了容的王子罢了,日后无需再管,将派出去监视的人都撤回来,日后是死是活,不必再禀告本公主。”

黑衣女子与月笙对望了一眼,月笙微微摇头,黑衣女子只得点头应是,在月华棂挥挥手后,默默地退了出去。

月笙看了一眼又躺下去闭上眼睛假寐的月华棂,张口欲言又止,来回数次到底是没有吭声,心底下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从前的公主并非如此冷漠无情之人,自从发生了那两件事以后,公主慢慢地就变成了如此这样。

只是月笙看在眼里,到底是忍不住难受,替小主子难受。

小主子明明就有那般高贵的血脉,却被视为耻辱,不被冠与蓝月皇姓,也不被承认为天狼。荣王府为防小主子生出野心,对小主子过往结交之人多有防备,乃至于小主子身边只有顾大牛一个可用之人。

在公主的眼中,小主子最大的作用就是献给天狼族掌握重权的狼母,如今小主子毁了容,于公主来说已无半点作用。

月笙突然就在想,或许小主子毁了容,会是一件好事。

……

明明就没多远的路,硬是走了差不多半个时辰才到,尽管走得不算多累,可安荞还是不太痛快,觉得太过浪费时间。从铁匠铺出来就在想,是不是该给家里添一辆马车,再不济也得买一头牛回去。

其实安荞最初的想法是整个自行车出来,可看了看自己体型,又看了看泥石路。安荞就觉得,就算是弄个自行车出来,骑着不是把自己的屁股颠坏那就是把车给坐坏,因此自行车这东西不够理想。

正想着事情,出到镇口的时候一匹马从官道上冲来,马蹄声将安荞的思绪拉了回来,抬头看了过去。

突然就觉得,要是自己会骑马,骑马奔腾其最好不过。

速度快不说,又很帅气。

顾惜之看着眼匹却眯起了眼睛,一把将安荞扯到路边,声音中带着严肃:“小心一些,这马不对劲。”

安荞闻言顿了一下,快速观察起马匹来。

马匹由远而近,速度极快,不过眨眼的功夫就到了跟前。只是如同顾惜之说的那般,这匹马看着很不对劲,明明就有马鞍以及马绳,却偏偏没有人。棕色的大马如同受惊了般,一路狂奔,一点要缓下来的意思都没有。

安荞有注意到,马屁股上分明插着一支箭。

这不是野马,马屁股上却插了一支箭,这是为什么?

安荞觉得可能遇上了麻烦,就对顾惜之说道:“要不咱们先回镇子,等会要是没什么不对再出来?”

刚说完话,远处又传来一阵马蹄声,顾惜之扭头看了过去,小声说道:“恐怕来不及了!一会儿你装作什么也没有看见的样子……不,不行,那样太假。应该这样,一会有人问起,你就说刚从镇子出来,好像看到一匹马经过,至于马上有没有人,你就说没看清楚,不知道有没有。”

安荞点了点头,这个时候不少商贩收摊,正要出镇子,因此路上不止她跟顾惜之两个。这算是运气,也有那么点倒霉。幸运的是这会儿收摊出来的人不少,不幸的是俩人走在最前面,前头老长的一段路连个人影都没有。

事情果然如同顾惜之猜测的一般,一群提着大刀的侍卫策马奔来,到了跟前就勒马停住。

“有没有见到一位身穿紫衣的女子骑马经过?”

安荞一副被吓到的样子,躲到顾惜之身后,结结巴巴地说道:“我,我刚蹲在草丛后头了,没,没看清楚,就听到马蹄声了。”

顾惜之嘴角一抽,连忙应和:“我也听到马蹄声了,可我得看着我媳妇,等注意到的时候马都过去了,没看清楚。”

这时镇上陆续有人出来,这群侍卫又逮了两个人问情况,也不知道是不是这群侍卫运气不太好。这两个人竟然都没有注意到马上有没有人,只说看到马匹一闪而过,到底是不是穿着紫衣女子骑的马,却无人得知。

一群带刀侍卫得到答案,很快就离开,只不过离开的时候还回头看了安荞一眼。

安荞心中一突,觉得有时候人长得太显眼了就是不好。可不认为被怀疑了才会回头看,而是她长得太显然,又穿得显然,所以才会多看几眼。

如此一来,印象肯定又深了点。

等到这群侍卫离开,顾惜之赶紧拽着安荞跑路,等离开官道进到村路,这才略为放心。

“你刚蹲草丛干嘛?”顾惜之挤眉弄眼,一脸揶揄。

安荞白了顾惜之一眼,说道:“蹲草丛自然是要撒尿,要么就是拉屎,难不成还能玩耍不成?”

这下轮到顾惜之抽搐了,可没想到安荞会这么回答,一时间无语极了。

不过顾惜之也不是个没脑子的,只稍微想了一下就知道安荞为什么会这么说。如果两个人一直都站在路边那里,按正常来说,一匹马跑旁边过,肯定是要注意一下的,俩人要是说没看清楚,很容易就会引起怀疑。

如安荞说的路边蹲坑,自然得要把风的,如此一来就正常了许多。

“咋就不能玩耍了?你想玩耍,我可以陪你。”顾惜之又挤眉弄眼,那一脸笑嘻嘻的样子,看得人想要揍他。

事实上安荞也真揍了,只是刚打了一下,就听到一声痛呼。

安荞愣了一下,这一下痛呼可不是顾惜之发出来的,似乎是草丛那边传出来的。

二人对望了一眼,彼此疑惑着,似乎都听到了声音。

“救,救我!”

草丛中一紫衣女子翻了出来,只得来及说了三个字就陷入昏迷当中。女子面上一片乌紫,肩膀上插着一支箭,然而最重要的不是这些,而是女子的腹部的凸起,看起来已有五六个月的身子。

若非看出此女子怀有身子,安荞一定会拉着顾惜之离开,只当没有看到紫衣女子,毕竟他人的死活与她无关,救一人反而带来麻烦这种吃亏不讨好的事情,向来不是她黑医会做的。

可这女子怀有身孕,安荞就忍不住迟疑了。

“怎么办?要不要救她?”安荞不自觉地问起顾惜之来,想要顾惜之抓主意。

顾惜之迟疑了一下,说道:“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她,感觉有点眼熟。”

安荞看了女子的脸一眼,说道:“估计是个美女你都眼熟,这紫衣女子长得不错,就是不知道肚子里的孩子跟你有没有关系。”

顾惜之顿时黑了脸:“你爱救不救,把我扯上干嘛?我告诉你,我可还是个处一男,别想冤枉我!”

处?安荞抽搐,这一局算丑男人赢了。

只是这紫衣女人该不该救?

想必之前那一群侍卫要找的就是这个女子,而从那群侍卫也可以看得出来,这女子的身份绝对不简单,救了很有可能就是个大麻烦。

不,应该是绝对的大麻烦!

安荞想了想,说道:“不管怎么说这女子都是个麻烦,只是这女子怀有身孕,真要将她弃于不管,又心有不忍。不知这女子犯了什么事,挺着那么大个肚子让人追不说,瞧她这样子,还中了剧毒。倘若不早些把毒给解了,就算之后这女子大难不已,恐怕腹中的胎儿也……”

后面的安荞没说,然而答案如此显浅,顾惜之一听就明白。

“就算是救,这会也带不回去,毕竟现在天还没有黑,把人带回去肯定会有人看到,到时候肯定会惹出麻烦来。”顾惜之眉头皱了起来,知道安荞在看到对方是个孕妇以后心软了,想了想又道:“要救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要看看附近有没有地方藏身,可以先把这女子藏起来,然后帮她把身上的毒解了。”

只是顾惜之疑惑,安荞是不是真有本事,能把毒给解了。

安荞就道:“这附近没有藏身的山洞,不过草丛倒是挺高,不如我帮她把毒给解了,之后她能不能活下去,就看她自己有没有那个命了。”

顾惜之觉得可行,便点了点头,谨慎地朝四周看了看,确定没有人经过这里,就说道:“你去把人拖到草丛藏好,我在这里小心给你把风。”

安荞听着点了点头,也谨慎地朝四周看了看,这才朝女子跑了过去,弯身一把将女子抱起来,往茂密的草丛走去。

藏身于草丛中,确定就算有人经过也不会注意到这里,就把银针拿了出来,无比谨慎地替女子解毒。这女子遇到他们也算是一种运气,倘若再晚一点,毒气攻心,别说是腹中胎儿,就是大人也不保了。

花了小半个时辰,直到天色微暗下来,安荞才抹了把汗从草丛出来。

“走吧,我已经替她把毒给解了,又往她身边撒了点防虫蚁的药,在她醒来之前应该不会有蛇虫什么的光顾,至于她会不会被找到,那就是她自己的事情了。”安荞抹了把汗,若非对方是个孕妇,又因一路骑马颠簸,胎儿极为不稳,解毒的时候就不用那么麻烦。

以至于给解了毒不说,还得给安胎,花费了大量的时间。

顾惜之点了点头,又往草丛那里看了一眼,这些残留下的痕迹可经不起考究。若然那群侍卫有心回来一路上慢慢彻查,很快就能找到草丛中昏迷的女子,但愿这女子能早些醒来,否则胖女人这一番心思就白费了。

不过其中利害顾惜之并不打算提醒安荞,省得安荞为这女子担心,伸手抓住安荞的手,一边拉一边走,说道:“走吧,你娘该担心了。”

安荞也不是傻子,又回头看了一眼,之后顺着顾惜之的拉拽加快了脚步,很快就离开了这片草丛,站到了村路上。

“可惜白救了,没得到银子不说,还搭进去五两银子。”安荞从来就不嫌钱多,只是看着这个女子无端生起一股怜惜,给治的时候就发现这女子身无分文,看着那大肚子实在可怜,冲动之下往其怀里塞了五两银子。

等这会离开了,都快到下河村了,安荞就有那么点后悔了。

“不就五两银子而已嘛,我给你赚回来就得了。”顾惜之见安荞一脸肉疼的样子,顿时就有些好笑。

安荞白了顾惜之一眼,说道:“今儿个我去老狐狸那里,愣是被老狐狸给敲诈了一千两银子,偏偏不给还不行。你既然那么有能耐,那就给我整一千两银子回来。”

顾惜之顿时尴尬:“我哪里有一千两银子,我要是有一千两银子,还用得着对你以身相许?”

那可是一千两银子,不是一千文!

一头野猪也不过才四五两银子,一千两银子那可是至少两百头野猪,野猪是那么好打的吗?

至于鹿跟老虎,最好别提,这种猎物不是说有就能有的。

就算是有,老虎是那么好收拾的?

“听着好像你对我以身相许很委屈,还很嫌弃的样子?”

“哪里可能啊,我可以对天发誓,我一点都不委屈,也不嫌弃,真的!”

“可我委屈,我嫌弃,怎么办?”

“……”

顾惜之表面上一副可怜巴巴,活像一条被人抛弃的小狗一样。内心里却桀骜不驯着,可是咬定了要对安荞死缠烂打,非要把安荞弄到手不可,这一点可不会因为安荞委屈或者嫌弃就会改变。

“那就嫁给我,嫁给我你就不难受了,反正你也只能嫁我了。”顾惜之一脸笑兮兮,那样子怎么看就怎么贱。

安荞看着很想揍人,就抬起了脚,又狠狠地踹了去。

可这家伙真的成了精了,竟然踹不中了。

安荞就好笑了,瞪着顾惜之说道:“说得我好像嫁不出去了似的。”

顾惜之挑眉:“除了我,还有谁敢娶你?又丑又胖,脾气还那么坏,也就我还能受得了你。”心里头却在想,这么个又胖又难看的女人,要是还有人跟他抢,那也太没天理了。

安荞决定了,等回去就跟杨氏讨要针钱,非得把丑男人这张臭嘴给缝上不可。

走着走着又到了老朱家门对面的路上,安荞不自觉地就往老朱家方向看了一眼,谁曾想都还什么都没有看到,就被丑男人伸爪子挡住了。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要真想看就看我,我比他们好看多了。”老朱家门口站着两个男人,至于这两个男人是谁,顾惜之只是看了一眼而已,并没有看清楚是谁。

可是谁又怎么样,反正顾惜之不会让安荞看,心里头死膈应这家人。

安荞看的那一眼什么也没有看到,光看到顾惜之那张脸了。

这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只看得清人的五官,一眼看去却是看不清楚肤质。在黑夜的映衬下,顾惜之竟是如此的好看,特别是那一脸的笑容,差点就闪花了安荞的眼睛。

只可惜再好看也是毁了容的,实实在在的见光死。

“丑男人,人贵在有自知之明,你啥时候才能变得金贵一点?”安荞说完扭头继续走路,内心的那一点点悸动被安荞忽略了去,反倒想起之前的印记来。

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回去以后还得小心检查一下,看看那印记跑到哪去。

“不行啊,太金贵不好,咱俩现在这样正好相配。”顾惜之嘻嘻笑,那脸皮厚得也没谁了。

偏生安荞还拿这货没有办法,就是想踹人也踹不着,这家伙最近学精了。

……

家里头莫名其妙多了头熊,杨氏就是在屋子里待着也是坐立不安,时不时往外面瞅上一眼,生怕这头熊扯开绳子跑来伤人。又时不时地往村路上看,胖丫说到镇上的铁匠铺去一趟,很快就会回来,可这会天都已经黑了也没见人回来。

杨氏心里头就有点后悔了,早知道就不让闺女穿得那么好看了,在杨氏的眼里头,自家大闺女那是怎么看怎么好看。

白白嫩嫩的,一看就特别招人喜欢,要是遇到登徒子可怎么办啊?

人艰不拆,估计这登徒子除顾惜之,也没谁了。

黑丫头好不容易才被从祠堂里放出来,还以为会有人迎接一下,再不济也会庆祝一下,结果自家胖姐连家都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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